關於關係方面的問題

關於關係方面的問題

問題: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約會或者結婚對嗎? 哥林多後書6:14說,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儘管這段經文沒有特別提到婚姻,但它肯定對婚姻有啟示。往下繼續說,「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哥林多後書6:15-17)。

聖經繼續說,「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哥林多前書15:33)。與不信的人有任何親密的關係會迅速且極易阻礙你在基督裡的成長。我們受呼召向失落的人傳福音,但不是與他們親近。與非信徒建立誠摯的友誼並沒錯 – 但因該就此為止。如果你跟不信的人約會,那你把什麼當作首要的,跟他們談戀愛還是為基督贏得他們的靈魂?如果你與非信徒結婚,兩個人怎麼培養在靈裡的親密?如果你們對於宇宙中最重要的問題 – 主耶穌基督都達不成共識,又談何建立有質量的婚姻呢?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約會或者結婚對嗎?

問題:聖經如何說婚前性行為? 跟其它不道德的性行為一樣,聖經多次對婚前性行為做出譴責(使徒行傳15:20;羅馬書1:29;哥林多前書5:1;6:13,18;7:2;10:8;哥林多後書12:21;加拉太書5:19;以弗所書5:3;歌羅西書3:5;帖撒羅尼加前書4:3;猶大7)。聖經提倡結婚之前禁止性行為。婚前性行為跟姦淫及其它形式的不道德性行為是同樣錯誤的,因為這些都涉及到跟你沒有結婚的人有性關係。只有丈夫和妻子間的性關係才是神允許的(希伯來書13:4)。

有很多原因使得婚前性行為變得如此隨便。我們看重性行為的「健身」一面卻忽視了它的「再造」一面。不可否認性會使人愉快,神是這麼設計的;神要男人和女人享受性行為(在婚姻範圍內)。但是性的主要目的不是讓人愉悅,而是繁衍生息。神禁止婚前性行為不是要剝奪我們的快樂,而是要保護我們,防止意外懷孕,防止孩子出生在沒準備好或不想要他們的家庭裡。想像一下如果人們聽從神關於性方面的勸誡,這個世界會好很多:少一些性病傳染,少一些未婚母親,少一些不必要的懷孕,少一些墮胎,等等。神對婚前性行為是絕對禁止的,它拯救生命,保護嬰孩,樹立性關係的正確價值觀,最重要的是榮耀神。



聖經如何說婚前性行為?

問題:聖經怎麼說約會/求偶的? 雖然聖經中找不到「求偶」或「約會」這些詞,但有一些關於基督徒在婚前應該遵守的原則。首先我們應該把它和世俗觀念的約會分別開來,因為神的方法與世俗的相悖(彼得後書2:20)。(社會)告訴我們想有多少約會就有多少約會,盡可能多接觸人。然而,在走到這一步之前我們應該瞭解欲建立關係的對方是什麼樣的人;應該瞭解這個人是否在基督的靈裡得到重生(約翰福音3:3-8),他們是否以基督的心願為心願(腓立比書2:5)。為什麼在尋找伴侶時這很重要呢?基督徒應該謹慎,不要與不信的人通婚(哥林多後書6:14-15),因為它會削弱你跟基督的關係,放棄道德準則。

當一個人與某人確定了關係,重要的是記住愛主勝過愛任何人(馬太福音10:37)。口說或相信一個人是你的「一切」和生活的重心屬於偶像崇拜,是罪(加拉太書5:20;歌羅西書3:5)。同時,不要因婚前性行為玷污你的身體(哥林多前書6:9,13;提摩太后書2:22)。不道德的性行為不僅得罪神,也得罪你的身體(哥林多前書6:18)。像愛你自己一樣去愛和尊重他人,這很重要(羅馬書12:9-10),它實用於求偶期間和婚姻關係中。遵循這些聖經原則是奠定安全的婚姻基石的最好途徑。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決定,一旦兩個人結婚,他們合二為一成為一體,那應該是永恆的和不可分的(創世紀2:24;馬太福音19:5)。



聖經怎麼說約會/求偶的?

問題:我怎麼知道我戀愛了? 人類的本性暗示我們愛只是一種情感。根據情感我們做出決定甚至只因為感覺到「戀愛」了就去結婚。這就是為什麼半數的第一次婚姻以離婚而告終。聖經教導我們真正的愛不是一種召之來揮之去的感情,而是一個決定。我們不僅要愛那些愛我們的人,也要愛那些恨我們的人,如同基督愛那不可愛的人一樣(路加福音6:35)。「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13:4-7)。

愛上一個人很容易,但是在決定「愛情雷達」引導你往正確的方向去之前要問自己幾個問題。首先,這個人是基督徒嗎?就是說他把生命獻給了基督並只相信基督得救恩嗎?還有,如果一個人考慮把心和感情交給另外一個人,他們應該自問是否願意把那個人放在所有人之上,一旦結婚之後,把這種關係放在僅次於神的第二位?聖經告訴我們,兩個人一結婚,他們就成了一體(創世紀2:24;馬太福音19:5)。

另一個值得考慮的是,他們是不是未來伴侶的好人選。他們是否把神放在生活的第一和重要位置?他們能把時間和精力花在建立良好關係並維持一生的婚姻嗎?他們是結婚的對象嗎?沒有一個丈量尺度能決定什麼時候我們會愛上什麼人,但重要的是識別出我們是跟著自己的感覺走呢,還是追隨神對我們生命的旨意。



我怎麼知道我戀愛了?

問題:戀人婚前『同居』或生活在一起不對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怎麼理解「一起生活」。如果它指發生性關係 – 那肯定是有罪的。婚前性行為和其它形式的性不道德的行為在聖經中不斷受到譴責(使徒行傳15:20;羅馬書1:29;哥林多前書5:1;6:13,18;7:2;10:8;哥林多後書12:21;加拉太書5:19;以弗所書5:3;歌羅西書3:5;帖撒羅尼迦前書4:3;猶大書7)。聖經提倡婚姻之外(之前)絕對禁止性行為。婚前性行為跟淫亂及其它形式的性同樣是不對的,因為都涉及到跟未婚對像發生性關係。

如果「生活在一起」單指住在同一所房子裡,那可能是另一回事。大致講,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住在同一所房子裡並沒錯 – 如果不發生任何不道德的事。然而,問題在於它仍然屬於不道德的表象(以弗所書5:3),而且很容易導致出軌行為。聖經告訴我們要遠離淫穢,不要把自己暴露在淫亂的誘惑面前(哥林多前書6:18);這就有了表象的問題。一對生活在一起的戀人會被當作睡在了一起 – 那是很自然的。即使住在同一所房子裡本身並沒有罪,但卻有了罪的表象。聖經告訴我們要避開邪惡的表象(以弗所書5:3),逃離淫亂,不要讓任何人失足或受冒犯。因此,戀人在結婚前生活在一起不是榮耀神。



戀人婚前『同居』或生活在一起不對嗎?

問題:婚前親密到什麼程度合適? 以弗所書5:3告訴我們,「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對基督徒來說任何「暗示」淫亂的東西都不合規矩。聖經沒有列出哪些屬於「暗示」,也沒有專門說情侶在婚前做哪些事是規範的。然而,即使聖經沒有明確地講 – 並不意味神允許「婚前性行為」。實質上,「前戲」就是為性做「準備」。那麼從邏輯上,「前戲」應該嚴格限制在已婚夫婦之間。任何被當作「前戲」的行為在結婚前都應該避免(這裡就沒有討論細節的必要了)。

所有性行為都應該限制在已婚夫妻之間。未結婚的情侶能做什麼呢?他們應該避免任何誘導性的行為,那是淫亂的表象,或者被當作「前戲」。我個人強烈建議結婚前戀人只能牽手,擁抱和輕吻。夫妻之間可以共享的越多,他們婚姻中的性關係就會越獨特。



婚前親密到什麼程度合適?

問題:我怎樣為結婚做準備? 按聖經的方法為婚姻做準備跟生活中要作的其它努力一樣,這個原則應該指導我們重生基督徒生活的各個方面。此原則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22:37)。

這不是一條輕率的誡命;這是我們作為信徒生命的中心。它選擇以全心關注神和他的話,這樣我們的靈和思想首先會被神喜悅的事充滿。我們通過主耶穌基督與神建立的關係是對待其它所有關係的要素。婚姻關係是來源於基督和教會的典範(以弗所書5:22-33)。我們生活的每一方面由作為信徒對神所作的承諾指導,就是要按著「主這樣說的」去生活、行事。我們服從神和他的話,讓我們完成神在婚姻中指定給我們的角色,以及我們在世上的角色。每一個重生信徒的任務是在萬事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10:31)。

那麼我的回答是你要為結婚做準備,對得起耶穌基督的呼召,通過神的話語與他親密;萬事都要順服。學習順服神不像學一二三那麼簡單。每天你要面對棄絕世俗觀念,以選擇跟隨神的旨意取代之。配與基督同行就是要在每一天,每一刻都把自己謙卑地獻給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這就是每一個信徒應該為神所賜的生命而預備的。

一個屬靈成熟,與神同行的人比其他人更能為結婚做好準備。婚姻需要承諾,激情,謙卑,愛和尊重。這些品質在一個與神有親密關係的人身上更容易看到。當你為結婚做準備時,要著重讓神把你塑造成他要你成為的男人和女人。如果你把自己交給神,他會使你為那個奇妙日子的到來做好充分準備的!



我怎樣為結婚做準備?

問題:有精神伴侶嗎?神注定有一個特別的人與你成婚嗎? 聖經沒有表示會給每個人都選出一個特殊的配偶。我們要完全瞭解神的做法是不可能的。我們知道神在我們出生之前就瞭解我們。「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利米書1:5)。神知道我們要做什麼選擇,知道我們是否會響應他(羅馬書8:29-30)。神知道我們有多少頭髮(馬太福音10:30)。如果我們把自己交給神,並尋求他的引領,神承諾會帶領我們。「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言3:5-6)。

人們常作出違背神意願的選擇 –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這樣。因此如果神為我們計劃好只跟某個人在一起,而我們錯過了這個機會,可能整個生活就毀了。但聖經說即使是神最「愚拙」的計劃也比人最聰明的要強(哥林多前書1:25),這就是說神的計劃不可能離軌。當我們做出順從神的決定,我相信他把合適的人放入我們的軌道,讓恰當的情形把我們造就成他想要我們成為的人。即使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神會讓奇跡發生並改變人的生活。我們作為人,常陷入最糟糕的境地;但如果我們尋求神,他會以無限的智慧和恩典把我們解救出來。

儘管現在幾乎每個人都會結婚,但每個人都結婚並不是神的意願。保羅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哥林多前書7:7)。這些選擇不分優劣。顯然神不會讓所有人單身,否則那就意味著神要地球上的人消失。同時神也沒有要每個人都結婚,因為一些人自己過要更好。我們以不同的方式服事神。無論哪種方式,神都想要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如果我們尋求他的方向,他將引領我們到他要我們去的地方,並祝福我們的生命來成就他的事。



有精神伴侶嗎?神注定有一個特別的人與你成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