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生命抉擇的問題

關於生命抉擇的問題

問題: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我如何找到人生的目的,豐富和滿足?我能做流芳百世的事嗎?很多人從未停下來想想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數年過後回顧往昔,儘管成就了最初的願望,但他們想知道為什麼他們的關係還會解體,為什麼他們感到如此空虛。有人問一個棒球名人俱樂部的棒球手,當他剛開始棒球生涯的時候他希望能得到什麼忠告,他回答:「我希望有人告訴我當你到達頂峰時,那裡什麼都沒有。」 在許多年的苦苦追求後,才發現許多目標竟是空的。

在我們的人類社會,人們有許多追求,以為在追求中可以尋見生命的意義。這些追求有:事業的成功,財富,良好的關係網,性,娛樂,做好事等等。人們見證當他們擁有財富,關係和樂趣後內心卻感到深深的空虛——一種什麼東西都無法填補的空虛。

聖經傳道書的作者描述這種感覺:「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作者擁有的財富無法丈量,他的智慧無人可比,他有成百的女人,他的王國到處是宮殿和花園,美酒佳餚以及一切娛樂應有盡有。他曾說,只要他想要的他就會得到。然而他的結論是「太陽底下的生活」(生命的全部也就是眼睛能看到的和感官能體驗的)是虛空的虛空!為什麼有這樣的空虛?因為神創造我們不僅僅為了體驗當世。所羅門說到神:「他把永生放在了人的心裡……」。我們心裡意識到這個「當世」不是全部。

創世紀,聖經的第一卷書,我們找出神按他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世紀1:26),這意味著我們象神要超過像其他任何事物(任何生命形式)。我們也找到在人類因罪墮落和地球受到神的咒詛之前,以下這些是真實的:(1) 神造了能社交的人(創世紀2:18-25);(2)神賜給人工作(創世紀2:15);(3)神與人團契(創世紀3:8);(4)神賜人權柄統轄地球(創世紀1:26)。這些有什麼意義?我相信神要讓我們生命豐盛,但所有這一切(特別是神和人的團契)由於人落入罪中導致地球受到詛咒。

啟示錄,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在末世的時候,神啟示他將毀掉我們現在的這個地和天,造一個新天地進入永恆的國度。那時,他將同已獲救贖的人團契。那些沒有得救的人在審判後被拋到火湖裡(啟示錄20:11-15)。從此不再有罪的咒語;不再有罪惡,痛苦,疾病和死亡等(啟示錄21:7)。信徒必要承受這些為業,神要與他們同在,他們要做神的兒子。因此,我們進入與神交通契合中; 人類因罪而破壞了與神交往;在永恆的國度裡神恢復了與信他的人團契。如果死後要與神永久隔離,人生在世即使賺得一切都是徒勞無益!神已經為我們預備了一條能通向永生幸福的路(路加福音23:43),而且使我們的生命更豐盛更有意義。那麼,如何獲得這永生幸福的「天地」呢?

生命的意義通過耶穌而恢復

綜上所述,今生及永生的真諦找到了,它是通過恢復跟神的關係,這種關係因為亞當和夏娃的墮落而失去。今天,跟神的關係只有通過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使徒行轉4:12;約翰福音14:6; 約翰福音1:12)。當一個人認罪悔改他就能得到永生(不繼續在罪中,要耶穌改變並使他們成為新人),同時信靠耶穌基督為救主(請參看「什麼是救恩的計劃?」)。

生命的真諦不僅僅在於找到耶穌為救主(跟它一樣的奇妙),還在於跟隨耶穌,作他的門徒,向他學習,讀他的話語(聖經),通過禱告與他交通,與他同行,並在生活中順服他旨意。如果你還未信主(或剛信主),你可能對自己說:「這似乎並不激動人心!」 別著急,請再往下讀一點,看看耶穌所說過的話: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11:28-30)。「我來的,是要叫他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b)。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6:24-25)。「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篇37:4)。

這些經文說我們可以選擇,就是我們可以繼續按自己的方式生活(結局是「空虛的人生」),我們也可以選擇全心地追求神的意願(結局是一個豐盛的人生,心中有盼望,得到充實和滿足)。這是因為我們的創造者愛我們, 要讓我們得到最好(不一定是最安逸的生活,但一定是最充實的)。

作為結束,我想借用一個牧師朋友的類比法。如果你是個體育迷,並決定去看一場專業球賽,你可以只花幾塊錢買一張居高臨下的後排座,也可以忍痛花幾百塊去買前排能看清楚所有動作的座位。這就像基督徒的生命:一個星期日基督徒是無法親眼看到神做的工的,他們沒有付出代價。能親眼看到神做的工的人是那些對耶穌忠心的門徒,他們放棄了自己所有的一切,追求神在人生命中的旨意。他們付出了代價(徹底降伏於神和神的意願);他們體驗豐盛的生命;他們可以無悔地面對自己,他人和他們的創造者!你付了這個代價嗎? 你願意付嗎? 如果願意,你將不再為生命的目的和意義而困擾。



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問題:我如何瞭解神對我生命的旨意? 關於瞭解神的旨意,聖經上是怎麼說的? 針對某一具體情況,瞭解神的旨意有兩個要點(1)確信你要求的或考慮做的事不違背聖經。(2)確信你要求的或考慮做的事會榮耀神並幫助你靈命的成長。如果你確定了這兩點,神仍然沒有給予你所要求的——那麼似乎你所要求的就不是神的旨意。或者,你需要再等等。有時要理解神的旨意不是容易的。人們想要神告訴他們具體怎麼做——在哪兒工作,在哪兒居住,跟誰結婚等等。羅馬書12:2告訴我們:「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神很少給人們直接具體的信息,就這些事神允許我們自己作選擇。唯有一個神不讓我們自己作的決定是犯罪和違背他的意願。神要我們作那些符合他的旨意的選擇。那麼,你怎麼知道神對你有什麼旨意呢? 如果你緊緊跟隨主,真誠渴望他對你生命的旨意——神會把他的意願放在你心裡。關鍵要等候神的旨意,而不是你自己的。「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篇37:4)。如果聖經沒有講,而你又能真正得到屬靈的收益——那就是聖經「允許」做出隨你心意的決定。



我如何瞭解神對我生命的旨意? 關於瞭解神的旨意,聖經上是怎麼說的?

問題:為什麼我不應該自殺? 我的心隨著那些想要通過自殺來結束自己生命的人一起沉落。如果你正處在這種境況,也許感情很複雜,找不到任何希望或感到絕望。你可能覺得像是陷入深淵中,你懷疑萬事沒有一線好轉的希望;沒人關心和理解你從哪兒來;生存不再有價值……真是如此嗎?

很多人都經歷過感情脆弱的時期。當我處在情緒低谷的時候腦海中常閃現出這些問題:「這是創造了我的神的旨意嗎?」「神太小以至於不能幫我嗎?」「我的問題對他來說很棘手嗎?」

我想告訴你如果你現在花幾分鐘考慮讓神立即做你生命裡的主,神會證明他有多麼偉大!「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加福音1:37)。也許你因為過去的創傷產生了強烈的牴觸和自暴自棄,它可能導致了自憐,憤怒,苦毒,報復想法或不健康的恐懼等,這都大大影響了你生活中重要的關係 。而且,自殺只會傷害那些愛你的人;感情的傷痛將陪伴他們的餘生。

為什麼你不應該自殺?朋友,不管生活中發生了多麼糟糕的事,有一位慈愛的神在那裡等候,為你領路,帶你走出絕望,進入奇妙的光明中。他是你的希望,他的名叫耶穌。

這位耶穌,神的無罪的兒子,在你受挫和羞辱的時候跟你在一起。先知以賽亞這樣描述:「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法,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個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以賽亞書53:2-6)。

朋友,耶穌承受這一切就是為了你的罪能得赦免!無論你罪的負擔有多重,只要悔改,他就會寬恕你(離棄你的罪,轉向神)。「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篇50:15)。沒有耶穌不能饒恕的罪。聖經中神親自揀選的一批僕人,他們也曾犯了重罪,像謀殺(摩西),姦淫(大衛王),精神和肉體虐待(使徒保羅)。然而,他們都得到了寬恕並在主裡找到了豐盛的新生命。「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詩篇51:2)。「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

為什麼你不應該自殺?朋友,神時刻準備修補那些「破損的」……也就是你現在的生活,你要以自殺結束的生活。 先知以賽亞寫道:「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賜華冠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以賽亞書61:1-3)。

歸向耶穌,讓他重建你的喜樂和人生價值,相信他會給你一個新生活。「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51:12,15-17)。

你會接受耶穌為你的救主和牧人嗎?通過聖經,他的話,他會引導你的思想和步履,循序漸進。「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詩篇32:8)。「你一生一世必得安穩,有豐盛的救恩並智慧和知識,你以敬畏耶和華為至寶」(以賽亞書33:6)。在基督裡,你還會有爭戰,但是你現在有了盼望。 他是「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箴言18:24)。在你決志的那一刻,願主耶穌的恩典與你同在。

如果你願意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在心裡跟神這麼說:「神啊,我的生命需要你,請寬恕我所做的一切。我把信放在耶穌基督身上並相信他是我的救主。請潔淨我,醫治我,重建我生命的喜樂。感謝你愛我,感謝耶穌為我而死。」

你因為讀到這裡的內容而決定信耶穌嗎?如果這樣,請點擊下面「今天我接受了耶穌基督」。

問題:關於基督徒陷入債務聖經怎麼說?基督徒應該借錢或貸款給人嗎? 保羅在羅馬書13:8中對我們的告誡:除了愛不要虧欠別人任何東西;它有力地警醒我們神不喜悅那些不按時償還債務的(可見詩篇37:21)。我們常常把債務當作一種金錢的義務。但是看這整段經文(羅馬書13:1-10),保羅對債務有一個更深的理解(羅馬書13:7)。他不僅說政府向我們徵收的各種捐稅,而且有我們對高層權威所欠的尊重和讚揚。我們都是神的恩典的負債者。正如神對我們表示的愛一樣,我們需要把這種愛延伸給那些在我們周圍生活和工作的人 – 甚至徵稅和統治我們的人。

一些人對貸款收利息有疑問,在聖經中幾次我們看到對借來的錢要付適當的利率(箴言28:8,馬太福音25:27)。古代的以色列律法確實禁止對一種借貸付利息 – 就是那些借貸給窮人的(利未記25:35-38)。這項律法有許多社會、經濟和屬靈的含義,但有兩點值得一提。第一,律法確實幫助了窮人,讓他們的處境不至變得更糟。陷入貧困已經夠壞了,尋求幫助可能感到羞恥。如果一個窮人除了貸款之外還得負擔沉重的利息,這種責任就有害而無助了。

其次,這則律法教導了一條重要的屬靈功課。對債主而言給窮人無息貸款是一種憐憫行為。那筆款貸出去時他會失掉那些錢的用途;但這種實際做法表達了對神所施憐憫的感謝,感謝神不向他的子民收取恩典的「利息」。如同神慈悲地將身無分文且為奴的以色列人帶出埃及,並賜給他們一片自己擁有的土地(利未記25:38),所以神期望他們對窮困的市民施與類似的憐憫。

基督徒處於相似的境況中。耶穌的生、死以及復活向神償付了我們的罪債。現在,當我們有機會,我們可以幫助其他有需要的人,尤其是主內的信徒,貸款給他們讓他們的麻煩不至升級。關於這點耶穌用兩個債主不同的態度作比喻(馬太福音18:23-35)。耶穌也教育他的跟隨者:「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馬太福音10:8)。

聖經對借錢既沒表現出禁止也沒允許。聖經的智慧教導我們去借債通常不是一個好主意。債務從本質上讓我們成為債主的奴隸。同時,在某些境況中陷入債務中是「必然的惡」。但只要能聰明地處理錢財,合理安排償還債務 – 如果需要,基督徒可以承擔一些經濟債務的負擔。



關於基督徒陷入債務聖經怎麼說?基督徒應該借錢或貸款給人嗎?

問題:基督徒應該看醫生嗎? 貫穿聖經,醫生被提到了十幾次。唯一可以從經文中截取出來說不應該看醫生的經文是歷代志下16:12。「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歷代志下16:12)。但這個特別的例子牽涉到亞撒晚年的人生觀(他早年遠離了神)。

有許多經文講到使用「藥物治療」,比如應用紗布(以賽亞書1:6),油(雅各書5:14),油和酒(路加福音10:34),葉子(以西結書47:12),喝些酒(提摩太前書5:23),乳香 – 尤其是「基列的乳香」(耶利米書8:22)。路加,使徒行傳和路加福音的作者,被保羅稱作「所親愛的醫生路加」(歌羅西書4:14)。

馬可福音5:25-30講到一個婦人有血漏;她看了好多醫生花了她所有的錢但都治不好。來到耶穌面前,她想如果只摸耶穌的衣裳就必痊癒,於是她的病果真就好了。

耶穌回答法利塞人的問題他為什麼跟罪人在一起時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馬太福音9:12)。從以上的經文中可以篩選出以下原則:

1)醫生不是神,並且不應該當看作神。他們有時能給與幫助;但有時他們所作的就是拿走你的錢。

2)聖經沒有譴責求醫問藥以及「世俗的」治療,如此做法貫穿整個聖經。

3)在任何身體不適的情況下都要尋求神的介入(雅各書4:2;5:13)。神沒有許諾給我們想要的答案(以賽亞書55:8-9),但是我們確信他所作的一切都出於愛並為我們著想(詩篇145:8-9)。

那麼,基督徒應該看醫生嗎?神把我們造成有智慧的人,賜予我們發明藥物 和學習修復我們身體的能力。把這種知識和能力用到身體治療上沒有錯。醫生可以看作是神給我們的恩賜……神借助他們帶來治療和痊癒。同時,我們要信靠神,而不是醫生和藥物。當我們面對生活中各種困難時,神承諾賜予我們祈求的智慧(雅各書1:5)。



基督徒應該看醫生嗎?

問題:基督徒應該鍛煉嗎?聖經怎麼說健康的? 提摩太前書4:8告訴我們,「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 注意這節經文不是說鍛煉沒有益處!而是說鍛煉是有益的,敬畏神有更多益處並占首位。使徒保羅也談到鍛煉身體來說明屬靈的真理。哥林多前書9:24-27,「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提摩太后書2:5,「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提摩太后書4:7,「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因此很顯然,基督徒鍛煉沒有錯。事實上,聖經明確告訴我們應該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哥林多前書6:19-20)。以弗所書5:29告訴我們,「從來沒有人憎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聖經也警告我們不要暴飲暴食(申命記21:20,箴言23:2,彼得後書1:5-7,提摩太后書3:1-9,哥林多後書10:5)。同時,聖經還警告不要虛榮(撒母耳記上16:7;箴言31:30;彼得前書3:3-4)。聖經如何說健康呢?就是要身體強健!我們如何達到那個目標?通過積極鍛煉和合理飲食。那就是符合聖經模式的健康和鍛煉。



基督徒應該鍛煉嗎?聖經怎麼說健康的?

問題:關於訴訟/起訴聖經怎麼說? 哥林多前書6:1-8堅定地教導信徒不要在法庭上對抗另一個信徒。那表現出基督徒不能相互寬恕、容納異己,它顯示了屬靈的失敗。如果基督徒有那麼多問題並無法解決,為什麼人們要成為基督徒呢?可能在有些情況下採取訴訟是正確的途徑。在某些案例中,如果遵循了聖經中和解的模式(馬太福音18:15-17),侵犯方仍然理虧,訴訟可能是恰當的。應該為智慧多多禱告後再採取這個行動(雅各書1:5),並咨詢屬靈方面的帶領。

哥林多前書6:4說「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哥林多前書6:1-6節的整個內容都是有關教會內部的紛爭,當保羅說到今生當審判的事時,他確實提到了法庭制度。保羅所指的是教會之外今生的事務,那是為什麼有法庭制度存在的原因。保羅是說教會的問題不應該帶到法庭上,而應該在教會內部審判。

使徒行傳21章26節開始講保羅被捕並冤枉他沒有做過的事。然後羅馬人抓了他,22章24節我們讀到,「千夫長就吩咐將保羅帶進營樓去,叫人用鞭子拷問他,要知道他們向他這樣喧嚷是為什麼緣故。剛用皮條捆上,保羅對旁邊站著的百夫長說:「人是羅馬人,又沒有定罪,你們就鞭打他,有這個例嗎?」保羅用羅馬法律和他是羅馬人保護自己。只要有正確的動機和純潔的心,使用法庭制度並沒錯。

哥林多前書6:7說,「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這裡保羅所擔心的是信徒的見證。把他們送上法庭會讓其離基督更遠,我們寧可被人佔便宜或侮辱。法律之爭和爭取一個人永遠的靈魂,什麼更重要呢?

總之,基督徒之間應該上法庭解決教會事務嗎?絕對不應該。基督徒之間應該上法庭解決民事糾紛嗎?如果能避免,盡可能不去。基督徒應該與非基督徒上法庭解決民事糾紛嗎?如果能避免,盡量不去。然而,在某些情形,比如保護我們自身的權力(像使徒保羅的例子),尋求法律保護可能是正確的。



關於訴訟/起訴聖經怎麼說?

問題:關於基督徒在軍隊服役聖經怎麼說? 聖經裡包含大量在軍隊中服役的信息;儘管其中大部分只是類比,但有幾節經文直接關係到這個問題。不,聖經沒有特別說出來「你們應該在軍隊服役」,相反它也沒有說「你們不應該在軍隊服役」。同時,基督徒可以放心地確信,在整個聖經中士兵受高度尊重的,這種服役與聖經的世界觀相吻合。

軍隊服役的第一個例子在舊約中(創世紀14章),亞伯蘭的侄子羅得被以攔王基大老瑪和他的同盟擄掠。亞伯蘭集合人幫助羅德,召集了他家裡生養的精煉壯丁三百一十八人打敗了外來軍隊。

以色列建國之後很晚才發展了自己的軍隊。他們之所以如此緩慢建軍的原因之一可能是覺得神就是他們的聖戰士,會保護他的子民不管他們有沒有軍隊。掃羅,大衛和所羅門建立了一個強大的中央政治體系之後才開始發展以色列的常規軍隊。掃羅是第一個組建軍隊的(撒母耳記上13:2;24:2; 26:2)。無論怎樣,軍隊的食物和其它供應都從個人家裡而來(撒母耳記上17:17-19)。

大衛繼續做掃羅開創的事,他擴充了軍隊,從其它部落僱傭只對他效忠的隊伍(撒母耳記下15:19-22),並把軍隊的直接領導權交給一位統領(約押)。在大衛王時期,以色列在進攻軍事政策上變得越來越強硬,不斷吞併象亞捫這樣的鄰幫(撒母耳記下11:1;歷代志上20:1-3)。大衛建立了一種體制,兩萬四千人組成的十二個班次按月輪流服役(歷代志上27)。儘管所羅門的統治是和平的,他還是擴建了軍隊,並增加了戰車馬兵(列王紀上10:26)。常規軍隊持續到公元前586年(儘管所羅門死後在王國內有所分割),到以色列作為主權國家消亡為止。

耶穌驚異於一個羅馬百夫長(掌管一百名士兵的軍官)對他的請求。百夫長對耶穌的回應表明他對權威和耶穌的信心非常明確(馬太福音8:5-13)。耶穌沒有指責百夫長的職業。許多新約裡提到的百夫長被稱讚為基督徒,敬畏神的人和品行端正的人(馬太福音8:5,8,13;27:54;馬可福音15:39,44-45;路加福音7:2,6;23:47;使徒行傳10:1,22;21:32;22:25-26;23:17,23;24:23;27:1,6,11,31,43;28:16)。

縱觀歷史,也許頭銜和地點會改變,但我們的武裝力量應該像聖經裡的百夫長一樣一直受到青睞。當兵受到高度尊重。比如,保羅把以巴弗提,一個基督徒同工稱作「一同當兵的」(腓立比書2:25)。聖經也用軍事術語描繪在主裡強壯,如穿戴神所賜的軍裝(以弗所書6:10-20)。

是的,聖經中直接或含蓄地表明在軍隊服役。以人格、威嚴和榮譽為國家服務的基督徒男女可以放心地認為他們所履行的國家義務受到我們至高無上神的寬容和尊重。那些在軍隊服役的人值得我們去尊敬和感謝。



關於基督徒在軍隊服役聖經怎麼說?

問題:聖經關於如何找到生活的目的怎麼說? 聖經關於我們生活的目的非常明確!

根據聖經裡的人物所說生命的目的:

所羅門:在享盡世間所有富貴榮華之後而談論到生命的虛空,所羅門在傳道書中得出這樣的結論:「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12:13-14)。所羅門說生活的一切就是用我們的思想和生命敬仰神,遵守他的誡命,因為終有一天我們要站在他面前受審判。

大衛:不像那些對今生孤注一擲的人,大衛尋求在將來的時刻得到滿足。他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篇17:15)。對大衛來說,他所有的滿足將會是他醒來的那一天(在新生命中),見到神的容顏(與神團契)並要像神(約翰一書3:2)。

亞薩:詩篇73章,亞薩談論他如何受試探,嫉妒惡人能無所顧忌,將財富建立在侵犯他人的利益之上,然後亞薩想到了他們的結局。與那些人對生活的追求對比,亞薩在25節談到什麼對他是重要的:「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對亞薩來說,與神的關係比生活中的一切都重要。

保羅:使徒保羅談到他遇到復活的基督之前所有獲得的一切,他曾擁有的(特別是宗教方面)現如今與認識耶穌基督相比,如同糞土;即便他失去所有的一切時。腓立比書3:9-10,保羅說他想要的是「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傚法他的死」。對保羅來講最重要的是認識基督,通過信仰基督而從他那裡得來的義,即使會因此受逼迫也要活在耶穌基督裡(提摩太后書3:12)。最後他渴望他會成為「從死裡復活的」一部分。

啟示錄中講的生命的目的:

聖經的最後一部書,啟示錄講述了我們瞭解的末世將要發生的事。基督再來和他在地的千年統治結束後,未得救的要復活並按他們的行為受審判,之後被拋入他們永久的歸宿 – 火湖裡(啟示錄20章)。我們所知道的地天將被毀掉,神要造一個新天新地,迎來永生的國度。如同創世紀裡的伊甸園中,人又將與神在一起,神與人同在(啟示錄21:3);所有殘留的咒詛(因人的罪對地上的詛咒)將不存在(悲哀、哭號、死亡、疼痛)(啟示錄21:4)。神說那些得勝的人該擁有一切,他將是他們的神,他們將是他的兒女。因此,如創世紀開始時那樣,得救的人類將與神同處,不再有罪(內在的和外在的)和它的咒詛,那是一個完美的世界,像基督一樣有潔淨的心(約翰一書3:2-3)。

耶穌基督描述生命的目的:

神起初造人,要人享受(1)與神的關係,(2)人與人的關係,(3)工作,(4)管理地上的一切。但是因為人的墮落,破壞了與神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經常很「緊張」,工作似乎總有糟糕的地方,掌管自然已成為表象,但人類還是極力維持這一偽裝,無論是要控制天氣還是控制田園裡的雜草。在新天新地中,在重建的完美國度中人要重新掌管一切。但是一個人如何能成為創建新天新地的一員?我們現在要做什麼?難道只有在新生命中才有意義嗎?耶穌基督,神的兒子,離開天家,成為人但同時保持神性,來到地上為我們的永生和今生的意義付出代價。因為罪把我們與神分離,並帶來咒詛,馬太福音1:21說耶穌來「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生活的目的取決於人類的起源:

如果我們是宇宙中偶然的結果(進化論),那我們僅僅是複雜的有自我意識的生物形式。我們為生活沒有更高的目的而絕望,只為生存繁衍這個種族類,直到下一個宇宙裡的意外發生,把我們的生命形式提到一個較高的等級。但是,我們不是宇宙意外的產物。真正的科學證明宏觀進化論(一個物種到另一個不同物種的轉變)只不過是一場鬧劇。進化論被誤稱作「科學」,它既不可重複也觀察不到,而只能像創造論一樣憑著信心接受。

當我們深入研究微生物時,我們瞭解到即使是組成是最簡單的生命所需的蛋白質分子都是完全不可能的,即使花億萬年的時間氨基酸都不可能形成正確的排列組合。支持進化理論的化石標本也不可能。用進化論者自己的話說,應該有多個尚未發現的過渡期的生物形式。化石標本進一步證明了聖經創世紀一章所說:大量不同的物種出現在同一時期,那些物種的大部分與今天仍然存在的相同。過去一個世紀中觀察到的鳥類和飛蛾類的變化,被引用來支持進化論中同一物種的改變(微觀進化論);聖經和創造論者都沒有對此表示爭議。同時,當我們對有關單細胞瞭解的更多時,我們再次發現創世紀一章中一直闡述的:生命的起源在一位偉大的充滿智慧的設計者和創造者。因為我們不是宇宙中偶然發生的意外,而是由神所創造的;如果對生命有一個目的,神告訴了我們那個目的是什麼。



聖經關於如何找到生活的目的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