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经常提的问题
问题:女人应该当牧师/讲道吗?圣经如何说妇女参与事奉的? 当今教会中恐怕没有比女性出任牧师或讲道争论更大的话题了。因此,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不是男性对女性的问题。有很多女性认为妇女不应该做牧师而且圣经对女性的事奉有限制——同时也有男性认为妇女可以做传道人,对女性事奉没有限制。这不是大男子主义或性别歧视的问题,而是关于怎样解释圣经的问题。
提摩太前书2:11-12说:“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 在教会,神让男性和女性担任不同的角色。男女被造的顺序不同(提摩太前书2:13),罪是因为女人进入这个世界的,神通过使徒保罗的笔,禁止女人在属灵教导上辖管男人。这就排除了女人做牧师,当然也包括讲道,教导和对男人在属灵方面的权威。
但是关于女性事奉或做牧师的以上看法有很多“反对意见”。常见一种说法是:保罗在一世纪的时候禁止女人从事讲道,因为那时的妇女未受教育。可是,提摩太前书2:11-14没有一个字提到教育的因素。如果受教育程度是事奉的资格,那么大部分耶稣的门徒都不合格。第二种常见的反对意见是:保罗单是禁止以弗所的妇女从事讲道(提摩太前书是写给提摩太,他是以弗所教会的牧师)。以弗所城以希腊/罗马女神亚底来神庙著称,当地妇女管理对亚底来的敬拜;可是提摩太前书没有一个字提到亚底来,保罗在提摩太前书2:11-12 中也没有指出拜亚底来神是禁止妇女讲道的原因。
第三种常见的反对意见是:保罗只是针对丈夫和妻子说,并未指男人和女人。提摩太前书2:11-14的希腊文可以指丈夫和妻子,但那些词的基本含义是指男人和女人。而且,在8-10节中也使用了相同的希腊词汇。难道只有丈夫无忿怒,无争论,举起圣洁的手祷告吗(8节)?难道只有妻子穿着正派,有善行,作敬神的人吗(9-10节)?当然不是。经节8-10清楚地指所有的男人女人,不单单是丈夫和妻子;根据上下文经节11-14中也没有转义去指丈夫和妻子。
另一种关于妇女不能做牧师/讲道人的反对意见跟圣经中提到的女性人物有关:如未利暗,底波拉,户勒大,百基拉,非比等等——她们都处于领导地位。这个反对意见错在忽略了一些重要事实。关于底波拉,她是13位男法官中的唯一一位女法官。关于户勒大,她是圣经中众多男性预言家中唯一的女性预言家。未利暗被放在领导地位的唯一原因是摩西和亚伦的姐姐。在列王时代两个重要的女人是亚他利雅和耶洗别 ——她们不可能被当作女性属神的领袖。
使徒行传18章中出现的百基拉和亚居拉是两个信实的基督宣道者。百基拉的名字先出现,似乎暗示她在事奉中的地位“高于”她丈夫。可是,百基拉所做的事奉没有一项与提摩太前书2:11-14所说相悖。百基拉和亚居拉将亚波罗接到他们家,将神的道给他讲解得更详细(使徒行传18:26)。
在罗马书16:1, 尽管非比被当作“女执事”而不是“仆人”——那不说明非比在教会中是讲师。“可以讲道”是对长老的要求,但不对执事(提摩太前书3:1-13;提多书1:6-9)。长老/监督/执事被描述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他的儿女信主”以及““值得尊重的男人”。在提摩太前书3:1-13和提多书1:6-9里,阳性代词泛指长老/监督/执事。
提摩太前书2:11-14的结构使这个“原因”变得很清晰。13节以“因”开始,给出了保罗在11-12节中所说的“果”。为什么女人不应该讲道并辖管男人呢? 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这就是原因。神先造了亚当,然后又造了夏娃作亚当的“助手”。这个创造的顺序可以广泛应用在人类家庭的关系中(以弗所书5:22-33)和教会里。夏娃被引诱的事实也被当作女人不能做牧师和辖管男人的原因。这导致一些人相信女人不应该做牧师因为她们更容易被诱惑,此概念值得争论……如果女人易受诱惑,她们为什么被允许教导小孩(小孩子更容易受欺骗)和其他女人(那些更易受诱惑的)?那不是这段经节所说的。女人不讲道或不辖管男人是因为夏娃被引诱,因此神给了男人在教会中的教导权威。
妇女有接待,善心,教育和助人的恩赐;教会的许多事奉依靠她们。女人在教会祷告和讲话不受限制(哥林多前书11:5),只是不能超过男人有教导的权威。圣经没有说女人不能享有圣灵的恩赐(哥林多前书12章)。女人同男人一样受神的呼召参与事奉,展示圣灵所结的果实(加拉太书5:22-23),向万民宣传福音(马太福音28:18-20;使徒行传1:8;彼得前书3:15)。
神授予男人在教会里据有属灵教导权威的位置,这不是因为男人是天生的好教师,也不是因为女人下等或愚笨;它就是神为教会设计的运作方式。男人要做属灵领袖的榜样——通过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女人的权力要稍逊一筹。圣经鼓励女人教导女人(提多书2:3-5),圣经也不限制女人教导孩童。对女人唯一的限制是不能在属灵上辖管男人;从逻辑上这就包括了女人不可以做牧师/讲道。不是说女性不重要,她们可以利用神的恩赐在其他事工上做更多的事。
女人应该当牧师/讲道吗?圣经如何说妇女参与事奉的?
问题:圣经如何说同性性关系的?同性恋是罪吗? 圣经一直告诫我们同性性行为是罪(创世纪19:1-13:利未记18:22;罗马书1:26-27;哥林多前书6:9)。罗马书1:26-27 特别教导同性性行为是否定神和违背神的结果。圣经告诉我们当一个人继续活在罪里,不信神的时候,神“任凭他们纵情于”更邪恶堕落的罪里,为的是给他们看背弃神之后的无益和无望的生活。哥林多前书6:9说同性“性侵犯者”是不能承受神的国的。
神没有创造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圣经告诉我们一个人因为罪才变成同性恋者(罗马书1:24-27),并且都是出于他们自己的选择。一个人可能生来对同性性行为敏感,就像一个人生来有暴力或其它罪的倾向。这不能成为一个人陷入罪的欲望中而选择罪的借口。如果一个人天生容易发怒,他顺自己的性情做的事就是正确的吗?当然不是!同性性行为也是同样道理。
然而,圣经没有说同性性行为比其它罪更严重。所有的罪都是对神的悖逆。同性性行为只是哥林多前书6:9-10中罗列的众多罪中的一个,它们会阻止人进入神的国。依照圣经,神的赦免同样是针对同性恋者的,就如同对奸淫,偶像敬拜,凶杀,偷盗者一样。神也承诺赐予战胜罪的力量,包括同性恋者和其他所有相信耶稣基督为他们救恩的人(哥林多前书6:11;哥林多后书5:17)。
圣经如何说同性性关系的?同性恋是罪吗?
问题:圣经如何说纹身/身体穿孔的? 旧约律法要求以色列人:“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纹。我是耶和华”(利未记19:28)。尽管今天的基督徒不再受旧约律法的制约(罗马书10:4;加拉太书3:24-25;以弗所书2:15),但毕竟有过禁止纹身的律法,这值得我们注意。新约中没有说信徒应不应该有纹身。
关于纹身和穿孔,一个好的检验方法是看我们能不能诚实地,凭良知请求神祝福并使用这一特殊行为来成全他的美意。“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哥林多前书10:31)。圣经没有明令反对纹身或穿孔,但也没有给任何理由相信神会让我们纹身或穿孔。
另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是正派。圣经教导我们要穿着正派(提摩太前书2:9)。穿着正派的一个方面是确信衣服要遮挡身体应该遮挡的部位。正派的中心含义是指不要专门吸引别人的视线,穿着正派的人们不会引起别人的特别注意。而纹身和穿孔大多肯定要招人注目。从这点看,纹身和穿孔就不算正派了。
对待圣经没有明确讲解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则是看你是否对做这件事会取悦神而感到犹豫,如有犹豫那最好放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书14:23)。要谨记我们的身体和灵魂是救赎的,属于神的。尽管哥林多前书6:19-20没有直接说纹身和穿孔,但它给了我们一条原则:“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哥林多前书6:19,20)。我们无论在哪里,做什么,都应该遵循这一真理。如果我们的身体属于神,在纹身和穿孔之前,就一定得征得他的“应许”。
圣经如何说纹身/身体穿孔的?
问题: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吗? 一个人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了吗?当人们认识了基督为救主,他们就被带到一种能永久得救恩的与神的关系中。圣经的许多章节讲述了这个事实。(a)罗马书8:30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这段经节告诉我们从神拣选我们的那一刻,就好像我们在天堂与神同在得着了荣耀。没有什么能阻止信徒一天没有荣耀,因为神已经在天堂把它定了下来。一旦人称义,他的救恩就是有保障的——如同他在天堂得着荣耀一样有确据。
(b)保罗在罗马书8:33-34问了两个重要的问题:“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在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责备神的拣选呢? 没有人, 因为基督是我们的中保。谁能定我们的罪呢?没有人,因为基督为我们而死,他就是那个要定人罪的。我们的中保和审判官就是我们的救主。
(c)信徒从他们信的那时起就重生(再生)了(约翰福音3:3;提多书3:5)。基督徒如果失去救恩,他就没有重生。圣经没有说新生命会被取消。(d)圣灵在所有的信徒里面(约翰福音14:17;罗马书8:9),圣灵给信徒施洗使他们成为基督的肢体(哥林多前书12:13)。一个信徒如果没有得救,他就“不在圣灵里”,并与基督的肢体分离。
(e)约翰福音3:15讲明只要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就“得永生”。如果你今天信主得着了永生,明天又失去了,那就不能称之为“永”生。因此如果你的救恩失去,那圣经中关于永生的承诺就出错了。(f)最具结论性的证据,我认为是圣经所说:“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罗马书8:38-39)。记住拯救你的神也是保守你的神,我们一次得救将永远得救。我们的救恩是永久的,这一点确信无疑!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吗?
问题:圣经上讲永生的保障了吗? 当人们认识了基督为救主,他们就进入与神永恒的关系中,这种永恒的关系是有保障的。犹大书24节说:“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暇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神的力量能保守信徒不跌到。是神把我们带到荣耀面前,而不是凭我们个人的能力。我们永生的保障是神保守我们的结果,而不是因为我们自己持守救恩。
主耶稣基督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翰福音10:28-29b)。耶稣和天父把我们紧紧握在手中,谁能将我们从他们手里夺去呢?
以弗所书4:30告诉我们信徒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救赎的日子到来。”如果信徒没有永生的保障,印记就不可能等到救赎的那一天;只能到犯罪,背叛神或不信的那一刻。约翰福音3:15-16告诉我们只要相信耶稣基督的人“都得永生”。 如果一个人被承诺了得永久的生命,但又被剥夺,这就不能称之为永生。如果永生的保障不是真的,那么圣经中关于永生的应许就出了差错。
关于永生保障的最有力的论据在罗马书8:38-39:“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我们永生的保障基于神对得赎人的爱;我们永生的保障是由基督重价买来的,由天父应许的,并受了圣灵印记的。
圣经上讲永生的保障了吗?
问题:圣经上关于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是怎么说的? 旧约律法要求以色列人不要跟不同种族的人成亲(申命记7:3-4),原因是如果以色列人跟敬拜偶像的人,异教徒或不信教的人结婚的话,他们会转离不跟从神。新约中也陈述了类似的原则,但程度大不一样:“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哥林多后书6::14)。正如以色列人(相信唯一真神的信徒)被要求不要同不信主的人结婚一样,基督徒(相信唯一真神的信徒)也被要求不要跟不信主的人结婚。具体到回答上面的问题:圣经没有说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不对。
判断一个人要看他的个性,而不是肤色。我们都应该小心不要偏爱某些人,而对另外一些人持有偏见和种族歧视(雅各书2:1-10,特别是1和9节)。基督徒男女择偶标准是看对方是否也是基督徒(哥林多后书6:14),是否是在耶稣基督里重生的人(约翰福音3:3-5)。圣经选择配偶的准则是看对基督的信心,而不是肤色。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在于智慧,识别和祷告。
不同种族的夫妻可能会经历难以被别人接纳的问题,这是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应该慎重考虑的。许多不同种族的夫妻受到歧视和嘲讽,有时甚至来自他们的家人。一些不同种族的夫妻因为他们的孩子肤色不一样会感到困扰。这些事情是一对不同种族的伴侣在决定是否结婚之前需要考虑并准备的。再一次,圣经中关于基督徒婚姻的唯一界限看对方是否是主内的肢体。
圣经上关于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是怎么说的?
问题:谁是该隐的妻子?该隐的妻子是他的妹妹吗? 圣经没有明确地说谁是该隐的妻子,那么答案可能是该隐的妻子是他的妹妹或侄女或曾侄女。圣经没说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的时候有多大(创世纪4:8)。既然他们都是农夫,看样子都是成年人,可能都有自己的家庭。亚伯被杀那时,可以确定亚当和夏娃不止该隐和亚伯两个孩子——当然那之后他们肯定又有了很多孩子(创世纪5:4)。该隐在杀了亚伯之后为他自己的性命感到惊恐的事实表明,那时亚当和夏娃可能已经有很多孩子甚至孙子或曾孙。该隐的妻子(创世纪4:17)是亚当和夏娃的女儿或孙女。
因为亚当和夏娃是人类的始祖,他们的孩子除了近族通婚别无选择。直到后来有了足够的人而不必近族通婚了,神才禁止近亲结婚(利未记18:6-18)。乱伦常造成后代基因畸形,因为两个有相近遗传基因的人(比如兄妹)生的孩子——父母的缺陷很大程度上又遗传给他们。不同家族的人结婚生子——父母双方有相同基因缺陷的概率很低。人类经历了跨世纪的,一代接一代的繁衍,基因缺陷也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扩大,因此人类遗传密码已经受到大幅度“感染”。因为亚当和夏娃没有基因缺陷,他们和他们的后几代人要比我们现在的健康状况好得多。亚当和夏娃的孩子也几乎没有基因缺陷,所以他们之间通婚是安全的。该隐娶了他的妹妹可能让人感到奇怪或反感,但最初神只造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第二代除了近族结婚外也没有别的选择。
谁是该隐的妻子?该隐的妻子是他的妹妹吗?
问题:基督徒是怎样看待自杀的?圣经是怎么说自杀的? 根据圣经,一个人自杀并不决定他是否能进天堂。如果一个没有得救的人自杀,他的行为无异于加速了进入火湖的行程。然而,自杀的人落入地狱是因为他们拒绝了基督的拯救,而不是因为他们自杀。圣经提到4个具体的自杀了的人:扫罗(撒母尔记上31:4),亚希多弗(撒母耳记下17:23),心利(列王纪上16:18),犹大(马太福音27:5),这几个都是邪恶的罪人。圣经看待自杀跟谋杀一样——顾名思义——自我谋杀。神是决定人生死的,把这个权力放在你自己手里,根据圣经这是对神的亵渎。
圣经是怎么说基督徒自杀的呢?我不相信一个自杀的基督徒会丢掉救恩下地狱。圣经教导从一个人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起,他就获得了永生的保障(约翰福音3:16)。根据圣经,无论发生什么,基督徒都拥有永生,这一点毫无疑问。“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的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自己知道有永生”(约翰一书5:13)。任何事都不能把基督徒和神的爱隔离!“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罗马书8:38-39)。如果没有“受造之物”能使基督徒与神的爱隔绝,即使一个自杀了的基督徒也是“受造之物”,当然自杀也不能将他与神的爱隔绝。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如果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因受到精神打击导致懦弱而自杀——耶稣的死也偿还了这个罪。
这不等于说自杀不是违背神的一种严重的罪。依照圣经,自杀就是谋杀,它是错误的。我对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却采取自杀的人的信仰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没有任何一种情形可以说剥夺自己的生命是有理的,尤其是基督徒。基督徒是响应神的呼召为神而活——什么时候死只有神能决定。《以斯帖记》中有一个关于基督徒自杀很好的比喻:在波斯有一个法律,任何没有被邀请的人如果出现在国王的面前就会被处死,除非国王亲自赦免此人——以示慈悲。自杀对基督徒来讲好像未得王者的召唤就强行去见他,神会行使权柄保留你的永生,但并不意味他喜悦你的所为。哥林多前书3:15尽管不是在说自杀,但可以很好地说明基督徒自杀是什么情形:“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基督徒是怎样看待自杀的?圣经是怎么说自杀的?
问题:宠物/动物也上天堂吗? 宠物/动物有灵魂吗? 圣经没有特别讲是否宠物/动物有“灵魂”或者是否宠物/动物会进天堂。但我们可以用一些圣经的原则来阐明这个题目。神将生气吹给人(创世纪2:7),而动物只是有气息的活物(创世纪1:30;6:17;7:15,22)。人和动物的主要区别为:人是按着神的形象造出来的(创世纪1:26-27),而动物不是。以神的形象而造意味着人像神,有灵性,有思想,有感情,有意志——并且——死后会继续这种状态。假如宠物/动物确有“灵魂”或非物质的一面,它一定有别于人或“质量”要差一些。这个差别可能意味着宠物/动物的“灵魂”死后不能继续。
考虑这个问题的另一因素是:神在创世纪的造物过程中确实创造了动物。神造了动物并说它们是好的(创世纪1:25)。因此,没有理由说新天地里没有动物(启示录21:1)。在至福千年的王国中一定有动物(以赛亚书11:6;65:25),但要确切地说这些动物当中是否有我们在地球上的宠物几乎不可能。我们知道神是公义的,当我们进入天堂后会发现无论有无宠物/动物,我们都将完全赞同神的决定。
宠物/动物也上天堂吗? 宠物/动物有灵魂吗?
问题:死后会发生什么? 死后会发生什么的问题可能让人感到迷惑。圣经没有明确地讲人什么时候到达最后永生的目的地。圣经告诉我们人死了的那一刻,就会因他是否接受了基督为救主而决定他是否被带到天堂还是地狱。对信徒来说,死后即脱离了肉体,与主在一起(哥林多后书5:6-8;腓立比书1:23)。对非信徒而言,死后意味着在地狱接受永久的惩罚(路加福音16:22-23)。
下面所说的人死之后的事可能会让人困惑。启示录20:11-15描述地狱的人将被抛到火湖里。启示录21-22章描述了新天和新地。所以,人死后会寄居在一个“暂时的”天堂和地狱,直到最后的复活。一个人终极归宿不会改变,变的只是终极归宿的确切“位置”。 信徒在死后的霎时将被送到新天新地(启示录21:1);非信徒在死后的霎时将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1-15)。这就是所有人的终极归宿——完全取决于一个人是否相信耶稣对于罪的救恩。
死后会发生什么?
问题:圣经如何说十一奉献的? 十一奉献是许多基督徒争战的问题。有很多教会过分强调十一奉献,同时,也有很多基督徒拒绝听从圣经关于向主奉献的告诫。十一奉献/捐献应该是一种喜乐,一种祝福。不幸的是在当今的教会中很少看到这种情形。
十一奉献是旧约中的概念。律法规定所有以色列人把财产和收成的十分之一交到殿中(利未记27:30;民数记18:26;申命记14:24;历代志下31:5)。有些人理解旧约中的十分献一是一种税法,它提供祭司和利未人的祭祀制度。新约中没有要求,甚至没有建议基督徒应该遵守一种法定的十一奉献制度。保罗说信徒应该拿出收入的一部分用来支持教会(哥林多前书16:1-2)。
新约中没有说应该拿出收入的多少,只说要“照自己的进项”(哥林多前书16:2)。基督教会采用了旧约中十分之一的依据,劝告基督徒这是“最低数额的”奉献,但基督徒不必遵守十一奉献的义务。他们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奉献,“照自己的进项”。这意味着有时的奉献超出十分之一,有时少于十分之一;取决于基督徒的个人能力和教会的需要。每一个基督徒应该殷切地祷告,寻求神的智慧是否参与十一奉献或者应该奉献多少(雅各书1:5)。“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哥林多后书9:7)。
圣经如何说十一奉献的?
问题:什么是讲方言的恩赐?现今有讲方言的恩赐吗?用方言祷告是怎么回事? 第一次讲方言发生在五旬节,使徒行传2:1-4。 使徒出去用众人的语言跟众人分享福音,“都听见他们用我们的乡谈,讲说神的大作为!”(使徒行传2:11)。希腊文“乡谈”按字面翻译过来是“语言”。所以,方言的恩赐是指一个人用他本不知道的听道人的语言传道。在哥林多前书12-14章,保罗讲到了奇妙的恩赐,他说:“弟兄们,我到你们那里去,若只说方言,不用启示,或知识,或预言,或教训,给你们讲解,我与你们有什么益处呢?”(哥林多前书14:6)。根据使徒保罗所说,与使徒行传里关于方言的描述一致,讲方言是对自己聆听神的话有益,对别人没用处——除非把方言翻出来。
一个有翻译方言恩赐的人(哥林多前书12:30)能明白讲方言的人说的话,即使他自己不懂那种语言。翻方言的人会把讲方言的人表达的信息说出来给大家听,这样每个人都能明白。“所以那说方言的,就当求着能翻出来”(哥林多前书14:13)。保罗关于没有被翻译出来的方言的结论是有力的,“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哥林多前书14:19)。
如今有没有方言的恩赐呢?哥林多前书13:8提到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当然这个停止是跟哥林多前书13:10提到的“完全”的到来有关。有些人指出预言和知识的“要停止”跟方言的“要停止”有差别,以此证明方言直到“完全”到来之前才会停止。当然有这种可能,因为经文中也没有具体说。有些人引用以赛亚书28:11和约饵书2:28-29这两节经文证明讲方言是神将要来审判的迹象。哥林多前书14:22描述方言是“为不信的人做证据”。根据这个论据,讲方言的恩赐是警告犹太人神要审判以色列,因为他们拒绝接受耶稣基督是弥赛亚。神已经审判了以色列(公元70年罗马人摧毁耶路撒冷),讲方言的恩赐已经不再是最初的目的。如果这种观点可行,就是说尽管方言的主要目的已经达到,并不意味着方言会停止,圣经没有断言讲方言的恩赐已经停止。
同时,如果讲方言的恩赐在当今教会中还很活跃,它应该符合圣经上说的。它会是一种真实的容易明白的语言(哥林多前书14:10),它是为了向讲另一种语言的人传讲神的话(使徒行转2:6-12),它会符合神通过使徒保罗下达的命令,“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哥林多前书14:28-29),它也会跟哥林多前书14:33一致,“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
神肯定会赐给一个人讲方言的恩赐,让他跟讲不同语言的人交通。圣灵有最高权威分配属灵的恩赐(哥林多前书12:11)。可以想象得出,如果不用去语言学校就能马上讲当地的语言,可能会有更多的宣教士;但神好像并没这么做。方言在今天不会以在新约时期的方式出现,当然那会非常有用。大多数宣称讲方言的信徒在实践中跟上面提到的圣经对讲方言的说法是不一致的。这些事实总结出方言的恩赐已经停止,或至少在神对当今教会的计划里非常罕见。
那些相信方言是自我教导的“祷告语言”的人,他们的根据是哥林多前书14:4和14:28,“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贯穿14章,保罗一直强调把方言翻译出来的重要性,参看14:5-12。保罗在4节中说的是:“如果讲方言不翻出来,你除了教导自己别无他用,让你自己显得比别人更属灵。如果你讲方言并把它翻译出来,你就教导了众人”。新约里没有说“用方言祷告”有什么意义,也没有描述“用方言祷告”的人。更进一步,如果“用方言祷告”是为自我教导,那么对那些没有方言恩赐的和无法自我教导的人不是不公平吗?哥林多前书12:29-30清楚地说明不是人人都有讲方言的恩赐的。
什么是讲方言的恩赐?现今有讲方言的恩赐吗?用方言祷告是怎么回事?
问题:圣经是怎么说恐龙的?圣经里出现过恐龙吗? 关于圣经中恐龙的问题是长期以来一直在基督徒内部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其它的涉及地球的年龄,对创世纪的正确解释以及如何解释我们周围的物理证据等等。那些相信地球年龄较老的人趋向于赞成把圣经纪录下来的人没有见过恐龙,根据他们的论点,在地球上第一个人类行走的几百万年之前恐龙就已经绝迹。
那些相信地球年龄较轻的人趋向于赞成圣经确实提到了恐龙,只不过没有使用“恐龙”这个词,而采用了希伯来词Tanniyn。 Tanniyn 在英文版的圣经中有几种不同的翻译;有时被译成“海怪”,有时被译成“大蛇”,最常见的翻译是“龙”。Tanniyn 看来像是某种身形庞大的两栖动物。这种动物在旧约中出现了近三十次,它们生存在陆地和水里。
除了旧约中近三十次提到巨型两栖动物外,还出现了其它几种动物,一些学者认为圣经的作者指的就是恐龙。巨兽是神所造的物之首,它的尾巴象香柏树(约伯记40:15ff )。一些学者试图把巨兽鉴定为大象或河马,另一些人指出大象和河马的尾巴都很细,无法比作香柏树。恐龙像腕龙属或梁龙,他们都有像香柏树一样的大尾巴。
几乎每一种古代文明都有关于巨型两栖类动物的艺术描绘。刻在岩石上的物象,手工制品以及在北美洲发现的小泥塑都跟现代对恐龙的描绘相仿。在南美洲的石刻中,人骑在像恐龙的动物上面,让人惊奇的是,那种动物很像三角恐龙,翼龙或看似雷克思猫的暴龙等样的动物。古罗马镶嵌,玛雅陶罐和巴比伦城墙都证明人类对这些动物有着跨越文化,跨越地域的魅力的共识。马可波罗游记也认真记述了有关囤积宝藏的野兽的精彩故事。现代关于这些地方的报告继续存在,但往往招致过多的批评。
除了说明人类和恐龙同时存在的真实的人文和历史证据外,还有物理证据:例如在北美洲和亚洲的中西部发现有人和恐龙足印的化石。
那么,圣经上有恐龙吗?此事还无定论。它取决于你如何诠释现有的证据,如何看待周围的世界。在这里我们相信地球较年轻的解释,并接受恐龙和人类共存的事实。我们相信由于环境的巨变和人类无情的捕杀,恐龙在洪水纪之后的某一时期灭绝。
圣经是怎么说恐龙的?圣经里出现过恐龙吗?
问题:基督徒受洗有什么重要意义? 根据圣经,基督徒受洗是信徒内在生命的外在见证。基督徒受洗表明信徒对耶稣的死亡,埋葬,复活的认定。圣经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马书6:3-4)。在基督徒的洗礼中,浸入水里的行为象征着跟基督一同埋葬,从水中出来象征着与基督一起复活。
基督徒受洗前要符合两项要求:一,受洗的人必须相信耶稣基督为救主;二,受洗的人必须明白洗礼的意义。如果一个人知道主耶稣是救主,理解基督徒受洗是顺服的一步,当众表明对基督的信仰;而且也愿意受洗——那么就没什么理由阻止信徒接受洗礼。根据圣经,基督徒受洗是顺服的一步,公开表明相信基督是唯一救赎的信仰。基督徒受洗的重要性在于这是顺服的一步——公开承认信仰基督并服从他,认同基督的死亡,埋葬和复活。
基督徒受洗有什么重要意义?
问题:圣经关于饮浓酒/淡酒是怎么说的?基督徒饮浓酒/淡酒是罪吗? 一些经节鼓励人们远离酒精(利未记10:9;民数记6:3;申命记14:26;29:6;士师记13:4,7,14;撒母耳记上1:15;箴言20:1;31:4,6;以赛亚书5:11,22;24;9;28:7;29:9;56:12;弥迦书2:11;路加福音1:15)。但圣经没有禁止基督徒饮用啤酒,红酒(淡酒)和其它含酒精的饮料。圣经要求基督徒不要醉酒(以弗所书5:18)。圣经训斥醉酒和它带来的后果(箴言23:29-35)。圣经也要求基督徒的身体不能被任何东西辖制(哥林多前书6:12;彼得后书2:19)。圣经也禁止基督徒作侵害其他基督徒或让他们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来(哥林多前书8:9-12)。根据这些原则,基督徒很难说他们饮酒是荣耀神的(哥林多前书10:31)。
耶稣把水变成酒,甚至耶稣有时也饮葡萄酒(约翰福音2:1-11;马太福音26:29)。在新约时代,水不很干净;没有现代的卫生设施,水中含有细菌,病毒和各种各样的污物,现在的第三世界国家仍然存在这种状况。因此,人们经常喝含污物少得多的葡萄酒(或葡萄汁)。提摩太前书5:23中,保罗告诉提摩太不要喝水(那可能是他胃痛的原因)而改喝葡萄酒。圣经里希腊文葡萄酒这个词是日常用词,那个时代,发酵的葡萄酒没今天这么高的度数,不能把它说成葡萄汁,也不同于现在的红酒。圣经没有禁止基督徒饮用啤酒,葡萄酒(淡酒)和其它含酒精的饮料。酒本身并未受到罪的玷污,基督徒要抑制的是醉酒和嗜酒成性。圣经的原则表明基督徒饮酒在任何程度上讲都不会让神喜悦,这是难以辩驳的。
圣经关于饮浓酒/淡酒是怎么说的?基督徒饮浓酒/淡酒是罪吗?
问题:关于赌博圣经怎么说?赌博是罪吗? 赌博可以定义为:“用钱冒险,试图以对某件东西下赌注来增加钱的倍数。”圣经没有明确谴责赌博,打赌或者抽奖。然而圣经确实提醒我们,要远离对钱财的贪恋(提摩太前书6:10;希伯来书13:5)。圣经也鼓励我们远离“不劳而获”的诱惑(箴言13:11;23:5;传道书5:10)。赌博绝对是贪财的反映,并不可否认对人们有不劳而获的试探。
赌博之错在哪里? 赌博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因为如果是有节制或偶尔地赌博,它是对钱财的浪费,但不一定就是“邪恶”。人们以各种各样的行为浪费钱财。浪费在赌博上的钱财跟看电影(在很多情形中)、吃不必要的昂贵大餐,或者购买不值当的物品相差无几。同时,把钱财浪费在其它事情上并不证明赌博就是正当的。钱不应该被浪费掉。额外的钱应该存下来为将来给主的工作需要 – 而不是赌掉。
圣经中谈到的赌博:尽管圣经没有明确提到赌博,它提到了“幸运”或“碰运气”这样的游戏。例如,利未记中抽签选择祭祀的山羊和替罪羊。约书亚用抽签决定给不同的种族分配土地。尼希米用抽签决定谁住在和不住在耶路撒冷的城墙里。使徒们抽签决定谁取代犹大。箴言16:23说:“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圣经里没一处把赌博或“碰运气”用作娱乐,也没有展示它是神的信徒可以做的一项活动。
赌场和抽奖:赌场使用各种市场策划的手段招揽赌客尽可能多地用钱冒险。他们常常提供廉价或免费浓酒,鼓励人喝醉,因而降低做出明智决定的能力。赌场里的一切完美装备都是为了索尽你的钱财,除了消磨时间和虚无的乐趣之外你一无所获。抽奖试图把自己塑造成一种资助教育或者社会项目的形象。然而,研究表明参与抽奖的人常常是那些挣钱少,只能花钱买奖券的人。“不劳而获”的欲望对那些绝望的人几乎是难以抵制的巨大诱惑。赢的机会微乎其微,而结果是许多人的生活被毁掉。
为什么抽奖进程不得神的喜悦:很多人声称他们抽奖和赌博是要把钱给教会,或者其它美好的事业。也许这是一个不错的动机,但现实是极少人把赌博赢的钱用在神的目的上。研究表明大部分抽奖中彩者的经济状况几年之后甚至比他们中奖之前还遭。极少人,如果有的话,会真正把钱捐给一个美好的事业。再说了,神用不着我们的钱去资助他在世上的大业。箴言13:11说,“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 神是至高无上的,他会通过诚实的途径为教会提供他们的需要。神难道会悦纳贩毒或抢银行得来的钱吗?神也不需要、不想要那些为贪图钱财而从穷人那里“偷”来的钱。
提摩太前书6:10告诉我们,“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希伯来书13:5声明,“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因为主曾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马太福音6:24说,“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财利。”
关于赌博圣经怎么说?赌博是罪吗?
问题:圣经是如何教导关于三一神的? 没有任何方法能充分解释基督教教义中的三一神,这是最困难的。单凭解释,人难以彻底理解三一神这个概念。神比我们无限伟大,所以我们无法测度。圣经教导天父是神,耶稣是神,圣灵是神。圣经也教导只有一个神。尽管我们会稍微明白一些关于三一神的不同位格之间的关系,但他是超越人的理性的。这并不是说三一神不是真理,不是基于圣经的教导。
学习这个题目的时候要时常记着“三一神”这个词不是圣经里用的。这个词是用来描述三位一体的神,神包含三个同时存在,永在的位格。要明白这不是说三个神,三一神是由三个不同位格组成的一位神。尽管“三一神”这个词没在圣经里出现,用它并没错。说“三一神”比说“三位同在,永在的位格组成的神”简捷。如果说三一神对你比较困难,你这么想:祖父这个词在圣经里也没用过,但我们知道圣经里有祖父;亚伯拉罕是雅各的祖父。所以不要卡在“三一神”这个说法上,重要的是圣经里存在“三一神”这个词要表示的概念。除去介绍,我们会引用经节讨论三一神的问题。
1)只有一位神:申命记6:4;哥林多前书8:4;加拉太书3:20;提摩太前书2:5。
2)三一神包含三个位格:创世纪1:1;1:26;3:22;11:7;以赛亚书6:8;48:16;61:1;马太福音3:16-17;28:19;哥林多后书13:14。谈论旧约的段落,了解希伯来文会有帮助。创世纪1:1,“神”用了复数名词。创世纪1:26;3:22;11:7和以赛亚书6:8,“我们”用的是复数代词。“神”和“我们”指的是俩位以上这一点毫无疑问。英文中只有单数和复数两种形式。希伯来文中有单数,双数和复数三种形式;双数只能代表二。希伯来文中,双数形式只用来指成双成对的东西,比如眼睛,耳朵和手。“神”和代词“我们”用的是复数——肯定多于二——所以一定指三个或三个以上(父,子,圣灵)。
以赛亚书48:16和61:1,圣子说话的同时参照出圣父和圣灵。比较以赛亚书61:1和路加福音4:14-19看出是圣子在说话。马太福音3:16-17 描述了耶稣受洗的经过。这里看到当父神表明对圣子喜悦的时候,神——圣灵降在圣子的身上。马太福音28:19和哥林多后书13:14说明了三一神的特性。
3)不同的经文把三一神中的各位区分开来:旧约里,大写的“主”不同于小写的“主”(创世纪19:24;何西阿书1:4)。大写的“主”有一个“儿子”(诗篇2:7,12;箴言30:2-4)。圣灵跟大写的“主”(民数计27:18)和“神”(诗篇51:10-12)区分开来。神子同父神区分开来(诗篇45:6-7;希伯来书1:8-9)。新约约翰福音14:16-17,耶稣要求天父赐下一位保惠师,圣灵。这表明耶稣没有把自己当作天父或圣灵。想想福音书中耶稣跟天父讲话的其他场合,难道他是跟自己说话嘛? 不是,耶稣跟三一神中的另一位格——父神说话。
4)三一神中的每一位格都是神:天父是神:约翰福音6:27;罗马书1:7;彼得前书1:2。圣子是神:约翰福音1:1,14;罗马书9:5;歌罗西书2:9;希伯来书1:8;约翰一书5:20。圣灵是神:使徒行传5:3-4;哥林多前书3:16(那个住在你们里面的是圣灵——罗马书8:9;约翰福音14:16-17;使徒行传2:1-4)。
5)三一神中的从属关系:圣经表明圣灵听从圣父和圣子,圣子听从圣父。这是一种内在的关系,不否认三一神中任何位格的神性。这是我们有限的理性无法参透无限的神的一个区域。关于圣子参看:路加福音22:42;约翰福音5:36;20:21;约翰一书4:14。关于圣灵参看:约翰福音14:16;14:26;15:26;16:7,特别是约翰福音16:13-14。
6)三一神中不同位格的工作:圣父是源和本:一 ,万有(哥林多前书8:6;启示录4:11);二,神的启示(启示录1:1);三,救赎 (约翰福音3:16-17);四,耶稣做人的事(约翰福音5:17;14:10)。父神是使所有这些事发生的源头。
天父通过圣子为代表做了以下的工作:一,创造和维持万有 (哥林多前书 8:6;约翰福音1:3;歌罗西书1:16-17);二,神性的启示 (约翰福音1:1;马太福音11:27;约翰福音16:12-15;启示录1:1);三,救赎 (哥林多后书5:19;马太福音1:21;约翰福音4:42)。天父通过圣子做这些事,圣子是天父的代表。
圣父通过圣灵这个途径做以下的工作:一,创造和维持万有(创世纪1:2;约伯记26:13;诗篇104:30);二,神性的启示(约翰福音16:12-15;以弗所书3:5;彼得后书1:21);三,救赎 (约翰福音3:6;提多书3:5;彼得前书1:2);四,耶稣做的事 (以赛亚书61:1;使徒行传10:38)。圣父通过圣灵的力量做所有这些工作。
没有一种方法能完全准确地描述三一神。不能用鸡蛋(或苹果)作比拟因为蛋壳,蛋白和蛋黄都是鸡蛋的一部分,而不是鸡蛋。圣父,圣子,圣灵不是神的一部分,他们每一位都是神。用水作比喻稍好一些但还是不能充分描述出三一神:液体,水蒸气和冰都是水的存在形式。圣父,圣子,圣灵并不是神的存在形式,他们每一位都是神。因此,尽管这些比喻能描绘出三一神的一个画面,但这个画面不是完全准确的。有限的想象无法描述一位无限的神。与其把注意力放在三一神这个词上,不如集中注意力在神的伟大和超乎我们的无限高的自然属性上。“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 ”(罗马书11:33-34)。
圣经是如何教导关于三一神的?
问题:圣经如何说婚前性行为? 跟其它不道德的性行为一样,圣经多次对婚前性行为做出谴责(使徒行传15:20;罗马书1:29;哥林多前书5:1;6:13,18;7:2;10:8;哥林多后书12:21;加拉太书5:19;以弗所书5:3;歌罗西书3:5;帖撒罗尼加前书4:3;犹大7)。圣经提倡结婚之前禁止性行为。婚前性行为跟奸淫及其它形式的不道德性行为是同样错误的,因为这些都涉及到跟你没有结婚的人有性关系。只有丈夫和妻子间的性关系才是神允许的(希伯来书13:4)。
有很多原因使得婚前性行为变得如此随便。我们看重性行为的“健身”一面却忽视了它的“再造”一面。不可否认性会使人愉快,神是这么设计的;神要男人和女人享受性行为(在婚姻范围内)。但是性的主要目的不是让人愉悦,而是繁衍生息。神禁止婚前性行为不是要剥夺我们的快乐,而是要保护我们,防止意外怀孕,防止孩子出生在没准备好或不想要他们的家庭里。想象一下如果人们听从神关于性方面的劝诫,这个世界会好很多:少一些性病传染,少一些未婚母亲,少一些不必要的怀孕,少一些堕胎,等等。神对婚前性行为是绝对禁止的,它拯救生命,保护婴孩,树立性关系的正确价值观,最重要的是荣耀神。
圣经如何说婚前性行为?
问题:耶稣在死后和复活之间的三天在哪里? 彼得前书3:18-19说:“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
18节中“按着灵性”这个词组的结构跟“按着肉体”的词组结构是非常一致的,因此最好把“灵性”这个词和“肉体”这个词归在同一范畴。肉体和灵是指基督的肉体和灵。词组“按着灵性他复活了”指出这样一个事实:耶稣承受的罪和他的死导致了他肉身的灵跟天父的分离(马太福音27:46)。如马太福音27:41和罗马书1:3-4所说,这里的对比是在肉体和灵之间,而不在基督的身体和圣灵之间。当耶稣完成了罪的救赎,他的灵又恢复到之前被破坏了的团契当中。
彼得前书3:18-22描述了耶稣为罪受苦(18节)和耶稣得荣耀(22节)之间的关联,只有彼得说了在这两者之间所发生的事。19节中“传道”这个词不同于新约里指的传讲福音的含义,它在这里的意思是通报消息。耶稣受难死于十架,他的身体被治死,当他承担了罪的时候他的灵也死了。当他把灵交给天父,耶稣的灵又复活了。根据彼得所讲,在耶稣死后和复活的某个时候,他对“监狱里的灵”做过一个特别传道。
一开始,彼得用“魂”指人而不是“灵”(3:20)。新约中,“灵”这个词指天使和邪灵,而不是人;22节也包含了这种意义。圣经中没有一处提到耶稣曾造访地狱。使徒行传2:31说耶稣去了“阴间”(《新美国标准版圣经》),但“阴间”不是地狱。“阴间”是一个死了的人暂时待的地方,在那儿他们等待复活。启示录20:11-15(《新美国标准版圣经》,《新国际版圣经》)清楚地说明了两者的区别。地狱是受审判的人的永久和最后的归宿;阴间只是一个暂时的住所。
我们的主把他的灵交给了天父,死了,在死后和复活之间的某一时间,造访了死人的境界,给那里的灵(可能是堕落的天使;参看犹大书6)传达了信息,那些人跟诺亚时代发洪水之前的时期有关。20节讲得清楚。彼得没有告诉我们耶稣跟这些被囚禁的灵说了什么,大概不会是救赎的信息,因为天使是不能被救拨的(希伯来书2:16),可能是对撒旦及其同伙夸胜(彼得前书3:22;歌罗西书2:15)。以弗所书4:8-10 说耶稣也去了“乐园”(路加福音16:20;23:43)并把在他死之前就信了的人送到天堂,这一段没有详述细节,但大多数圣经学者都同意“掳掠了仇敌”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综上所述,圣经没有明确地讲耶稣在死后和复活之间的三天做了什么。然而他确是对堕落的天使和不信的人夸胜,我们能确切知道的是耶稣不给人第二次救赎的机会。圣经说我们死后要面对审判(希伯来书9:27),只有一次机会。关于耶稣死后和复活之间做了些什么确实没有明确的答案,这也许是那些只有等我们得着荣耀的那一天才能明白的奥秘之一。
耶稣在死后和复活之间的三天在哪里?
问题:关于离婚和再婚圣经怎么说? 首先,不管一个人对离婚有什么样的看法,记住圣经玛拉基书2:16a上说的很重要:“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是我所恨恶的’”。依照圣经,神对婚姻的计划是终身的承诺。“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6)。尽管如此,神意识到婚姻牵涉到两个罪人,离婚将不可避免。旧约中,神制定了律法来保护离婚者的权利特别是妇女(申命记24:1-4)。耶稣指出因为人心之硬而制定这律法,并不是神想要的(马太福音19:8)。
关于离婚和再婚的争论主要是围绕耶稣在马太福音5:32和19:9中说的话。“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大概是经文中提到的唯一神允许离婚和再婚的理由。释经家理解这个“例外”是指婚姻靠媒妁之言时代发生的“对婚姻不忠诚”。按犹太人的传统,男女一旦订婚就被认为是夫妻了,在“订婚”期间和婚后发生的不道德行为是离婚的唯一理由。
但是在希腊文中,“对婚姻不忠诚”的意思包括各种形式的性的不道德行为,它可以指私通,嫖妓,奸淫等等。耶稣可能是说如果发生性不道德行为,离婚是可以的。性关系是绳系婚姻关系必不可缺的一部分“二人成为一体”(创世纪2:24;马太福音19:5;以弗所书5:31)。因此,由于婚姻之外的性关系破坏了这种结合而成为离婚的理由。耶稣也讲到了再婚:“另娶”(马太福音19:9)表明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不管如何解释)离婚和再婚是被允许的。但注意只有无辜的一方被许可再婚。尽管经文中没有说,神允许离婚后再婚是对被伤害一方的怜悯,而不是针对有性不道德行为的一方。也许有“犯罪方”被允许再婚的例子——但在经文中没有这个概念。
有些人把哥林多前书7:15当作另一个“例外”:如果非信徒跟信徒离婚,信徒再婚是许可的。但是,经文并未提到再婚,只是说如果不信的配偶要离去,信主的不必束缚在这样的婚姻中。另外有些人主张尽管圣经上没说,虐待(配偶或孩童)也应该成为离婚的理由。这可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我们不应该擅自推断神的话语。
无论“对婚姻不忠诚”的含义是什么,它是允许人们离婚,而不是要求人们离婚;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例外原因站不住脚。即使发生了奸淫,一对夫妻也可以藉着神的恩典,学习饶恕并开始重建他们的婚姻关系。神宽恕了我们那么多的罪,我们可以学他的样子去饶恕奸淫的罪(以弗所书4:32)。很多时候,配偶毫无悔改之心并继续不忠行为,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应用马太福音19:9所述。许多人在离婚之后很快又结婚,而神可能希望他们持守单身。神有时要人单身,这样他们就没有分心的事(哥林多前书7:32-35)。有些情况下离婚之后再婚是一种选择,但不是唯一的选择。
令人苦恼的是基督徒的离婚率跟世俗的离婚率几乎一样高。圣经清楚地说神厌恶离婚(玛拉基书2:16),和好与饶恕应该是信徒生活的标志(路加福音11:4;以弗所书4:32)。神看出会有离婚,即使是在他的儿女当中。如果出现了马太福音19:9可能没有说到的情况,离异或再婚的信徒不应该感到神对他们的爱少了。神常使用基督徒的不顺服行为就成大好无比的。
关于离婚和再婚圣经怎么说?
问题:手淫——圣经说它是罪吗? 圣经没有特别提到手淫或者讲明手淫是否是罪, 然而,关于导致手淫的行为是罪性的,这一点毫无疑问。手淫是淫乱思想、性刺激和/或者色情影像来带的后果。这些就是需要处理的问题。如果摈弃和战胜了淫乱和色情之罪 – 手淫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圣经告诉我们要避免一切淫乱和污秽(以弗所书5:3)。我看不出手淫如何能过这一关。有时要检验是不是罪要看你是否愿意(骄傲地)告诉别人你做的事。如果别人发现这事后会令你尴尬耻辱,那它看起来就是罪;另一个好的检验方法是看我们能不能诚实地,凭良知请求神祝福并使用这一特殊行为来成全他的美意。我想手淫不属于我们能以之为自豪并诚恳感谢神的事情。
圣经教导我们:“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哥林多前书10:31)。如果对做一件事是否会取悦神感到犹豫,那最好放弃它,关于手淫一定如此。“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书14:23)。我看根据圣经,手淫是无论如何不会被认为荣耀神的。还有,我们要谨记我们的身体和灵魂是重新获得的,它属于神。“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哥林多前书6:19,20)。我们无论在哪里,做什么,都应该遵循这一真理。因此,依照以上原则我会肯定地说根据圣经手淫是罪。我相信手淫不会取悦神,是不道德行为,也不能通过神对我们身体所有权的检验。
手淫——圣经说它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