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創十八:14)。

這是神今天給你我的一個責問。也許我們心中曾經有過一個最深, 最高,最大的願望∼或者是關於我們自己的,或者是關於我們所愛的人 的∼經過了好久,還沒有成就;我們就以為以前還有成功的可能,現在 是決不能成功的了,於是就把今生能成為事實的希望完全放棄了。

那一個願望,如果是合乎神旨的,神必替我們成就;雖然照我們看 來,也許是完全不可能的一回事了∼也許我們一聽見人說起,還會笑為 荒謬。那一個願望,神必替我們成就,如果我們肯讓靜成就。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沒有;如果我們相信靜,按照靜的旨 意前行,讓靜獨自去替我們作那不可能的,耶和華就沒有難成的事了。 不然的話,連亞伯拉罕和撒拉也有攔阻神旨的可能。

那惟一能攔阻神的,就是繼續不信靜的慈愛與能力;和一直拒絕神 在我們身上的計劃。對於那些信靠靜的人,耶和華是沒有一件難成的事 的。∼譯自晨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