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宗教:亦父亦子亦祭司

  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士一七﹕13)

有些作事的人,很有自信,卻不一定正確。很多信奉宗教的人,以為熱心就可以蒙福。對嗎﹖這值得思考。

來源

以法蓮山地的米迦,偷了母親的銀子。有一天,他因為懼怕母親的咒詛,就承認了,交還銀子。母親因為溺愛兒子,不談罪的問題,反更增加了另一項罪﹕作了兩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子裡。米迦也該年紀不小了,兒子到夠被他立作“祭司”的年齡,母親卻是不讓他長大,老少三代,都同夥作兒戲,造出宗教,真是“任意而行”。(士一七﹕6)不明白神愛真義的母親,不知道悔改的宗教領袖,必然是以盲引盲,越走越差。

組合

有一天,來了一個旅人,是來自猶大伯利�瓻高漣Q未人,也許,他看出米迦初創的宗教需要助手,聲明自己正“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米迦看到發展增長的機會來了。他們立即進行談判合作。米迦提出條件﹕“你可以住在我這裡。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雖然不能算是最優厚,但生活總算安定,衣食無缺。少年利未人衡量之下,依自由意志接受了合約﹕“就進了他的家,利未人情願與那人[米迦]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士一七﹕7-11)米迦怎麼樣愛其他的兒子們,也照樣看待少年利未人,可算待他不薄,勞資關係很過得去。

動機

這一家的宗教動機,是問題的所在。以無原則的溺愛,代替真理﹔以外表的敬虔,代替合神旨意的敬拜,製造偶像﹔以人為的組織,代替肢體的配搭,以為有了利未人作祭司,就符合了宗教的要求。少年利未人呢,則以事奉肚腹為事奉神,竟然“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作職業的傳道度日。更嚴重的後果,是使參與這種活動的人,有虛假的安全感﹔教頭米迦有把握的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是真的嗎﹖“任意而行”還想得神的賜福﹗ ( 士一七﹕12,13)“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士一七:13)說得那麼肯定,可惜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而這樣的宗教並沒有絕種,謬種流傳,為害不淺。求主憐憫,賜人悔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