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比亞的羞辱

  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士一九﹕12)

  神的子民失去了品德的見證,仍然保持宗教上的優越感,是不相稱的怪事。他們那副“我比你聖潔”的姿態,最叫人見而作嘔。

  猶大的伯利�琚A是主耶穌道成肉身降世的地方。不過,在這榮耀的事實之前,也出過假冒為善的人;可見地方的好,並不能保證沒有莠草,而且標榜純正信仰的,往往也盛產異端。猶大的伯利�琚A出了個利未人,先作米迦的祭司,進化成為但族首倡崇拜偶像的主教。猶大的伯利�琚A也有一個女子,甘作以法蓮墮落的利未人的妾,而且背夫行淫。可見地緣是不可靠的,血統也不可靠,人性是敗壞的。(士一九:1,2)這些是發生在“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說明君主政體本身,並不是惡的;而亂民政治,更不是國家之福。

  作丈夫的不管妾是否悔改惡行,過了四個月,想要妾回來就去接她回來。而妾的父親,也把婚姻當作兒戲,態度跟參孫的非利士岳父沒有分別。(士一五:2)

  在那裡盤桓五天之後,那利未人帶著妾和僕人,到日頭偏西才起身;想來是冬天晝短,到耶路撒冷只幾里路,不消一個小時就夕陽將下山了。僕人建議進去求宿;但主人堅持不進外邦人的城。其實,如果在耶布斯人的城內宿歇,情形也不可能比在便雅憫的基比亞更糟到那兒去。

  結果,他們再往前走,在日落時進了基比亞。基比亞的居民,對待旅人,跟所多瑪人並沒有分別,他們要屋主把客人交出來(士一九:17-25 創一九:1-9),公然提倡同性戀的惡行。既然如此,以色列人還有甚麼可誇的?

  那些凶淫的暴徒,把那妾輪姦致死。這樣的事發生了,屋主老人並沒有出來仗義嚴責凶人,而那妾的丈夫,則殘忍的分切妾的屍身,向以色列眾支派傳報,以求報復。

  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從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士一九:30)這話倒是真實的:以色列人的凶殘,到了使所多瑪人羞恥的地步,恐怕埃及人聽了會震驚。但這事發生在便雅憫的基比亞!

  如果信主的人,淪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道德水準遠低於世人,只證明是理論不涉及倫理生活,教會前途就可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