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的功能,是傳達心中的意念。如果口裡所說的,不是心中所想的,就失去了語言表達的意義。
很希奇,神對於人口中的話,極為認真。在主耶穌所講的比喻中,那懶惰不肯作工的惡僕,把銀子埋藏起來,主人對他說﹕“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路一九﹕22)其實,誰都可以看得出來,他對主人的貶辭,只是不作一事的藉口,他的存心是惡的。耶穌也說過﹕“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路六﹕45)言語的花,發自心底的根,會結出一定的果子。因此,聖經說﹕“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一O﹕10)
這給我們看見,言語有這麼大的效果,正面或是負面,都有其重大的效果。因為言語是心中意念的表露,正如行動是意念的果子,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使人得救,或使人滅亡。
以色列人差十二個人,去窺探迦南地。過了四十天,他們回來了。他們去的地方相同,看到的相同,而且同樣帶回了迦南地的出產作憑據﹔其中有一挂葡萄,需要兩個人用杠抬著﹕可能一個有信心,一個不信﹔以法蓮支派的約書亞走得興高采烈,昂首闊步,瑪拿西的那名代表卻滿懷疑慮,垂頭喪氣。心中思想不同,表現不同,所傳的信息也就不同。
十二人中的十個人,報告凶信﹕如果去那地,就會被偉人吃掉。只有約書亞和迦勒二人,報告不同的信息﹕“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極美之地。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把地賜給我們...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民一四﹕7-10)
沒有信心的會眾,好逸畏難,接受了多數人的意見,就向神發怨言,並且要造反,要用石頭打死不同意見的人,另立領袖回埃及,或寧願死在曠野。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民一四﹕28)神說,不進迦南容易得很,你們都可照你們所說的話,如願死在曠野吧;只有約書亞和迦勒,並你們的婦女孩子們,可以活著進迦南地。長跑的攔阻,不是腳下的山,而是鞋�堛漕F粒。
求主的靈潔淨我們的心,信主的話,不是散播敗壞人信心的惡言,要散播傳揚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