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類的問題

關於人類的問題

問題:我們有兩部分還是三部分?我們是肉體,魂和靈- 還是-肉體和靈魂? 創世紀1:26-27說:「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女。」

這些經節表明人類與其他被造之物是截然不同的。人類要與神有一種關係,因此,我們被造為物質和非物質的面貌。物質的面貌顯然就是那些有形的:人的身體,器官等,它們延續到人死的那一刻為止。非物質的面貌是那些無形的:魂,靈,智力,意志,良心等。這些特徵在人的生理生命結束後仍然存在。

所有人類的存在都有物質和非物質的特徵。很清楚,每一個人都有一個身體,包括肉身,血液,骨骼,器官和細胞。而關於人類無形的品質常常有爭議。聖經怎麼說呢?創世紀2:7 – 說人被造成有靈的活人。民數記16:22 – 他們俯伏在地說,神,萬人之靈的神啊,一人犯罪,你就要向全會眾發怒嗎?這節中把神稱為萬人之靈的。箴言4:23 –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這節表明心是人類意志和情感的中心。使徒行傳23:2 – 使徒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羅馬書12:1 –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由此可見人類無形的部分有不同方面,所有人類都具有有形和無形的品質。以上還只是一些浮淺的解釋。

所以,當大部分關於人類無形面貌的爭論集中在魂和靈時,聖經給出的遠遠超過這兩個方面。在某種程度上,上面提到的這些(魂,靈,心,良心,心意)是相互關聯的;儘管魂和靈是人類無形面貌的主要方面,他們很可能包含了其它方面。同心意相連,是人類的兩分(一分為二,肉體/靈魂),或三分(一分為三,肉體/魂/靈)。死搬教條是不可能的,兩種觀點都有有力的論據。希伯來書4:12是關鍵的經文:「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這段經文至少向我們說明了兩件事。 (1)魂和靈是可分的。 (2)魂與靈的分界只有神的話可以洞悉。作為人類,我們能確信擁有肉體,魂,靈,以及更多!與其在這些方面花費心思,不如把注意力轉向我們的創造者,因為我們「受造奇妙可畏」(詩篇139:14)。



我們有兩部分還是三部分?我們是肉體,魂和靈- 還是-肉體和靈魂?

問題:人類的魂和靈有什麼區別? 魂和靈的區別是什麼呢?「靈」這個詞單指人類無形的一面。人類有靈,但我們不是靈。而在聖經中,只有聖靈住在其中的信徒才被叫作「靈是活的」(哥林多前書2:11;希伯來書4:12;雅各書2:26)。不信的人「靈是死的」(以弗所書2:1-5;歌羅西書2:13)。在保羅的書信中,「靈」是信徒靈命生活的軸心(哥林多前書2:14;3:1;15:45;以弗所書1:3;5:19;歌羅西書1:9;3:16)。靈是人與神建立親密關係的根本要素。在任何時候,「靈」都指人無形的部分,包括魂。

「魂」這個詞不光指人的無形部分,也指有形的部分。跟人有「靈」不同,人是「魂」。「魂」這個詞的最基本意義是「生命」。而聖經涉及到「生命」之外的許多領域,其中一個是人對犯罪的慾望(路加福音12:26)。人本性的邪惡導致他的魂是不潔的。身體死亡的那一刻起,生命的原理就離開了(創世紀35:18;耶利米書15:2)。「魂」與「靈」一樣,是許多屬靈和情感經歷的中心(約伯記30:25;詩篇43:5;耶利米書13:17)。當用到「魂」這個詞時,它指整個人,活著的或是死後的。

當指信徒的屬靈生活時,「魂」和「靈」的表達方式是相似的。它們的區別在於參考對像不同。「魂」是人跟世界的水平視角;「靈」是人跟神的垂直視角。要明白兩者都指人的無形面貌,但只有「靈」指的是人與神的歷程。「魂」指人在世上的經歷,包括有形和無形的。



人類的魂和靈有什麼區別?

問題: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所造的有什麼含義(創世紀1:26-27)? 在神造物的最後一天,他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紀1:26)。這樣,神用一種「個人的接觸」完成了創造。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創世紀2:7)。因此,人是神獨特的創造,既是有形的(肉體)也是無形的(魂/靈)。

具有神的「樣式」和「形像」,簡單地講,它的意思就是我們受造是要象神。亞當是有血有肉的,這一點上他不像神。聖經說「神是靈」(約翰福音4:24),沒有肉體存在。但是,亞當的身體確實是神的生命的縮影,亞當受造時身體健康完美,不會死亡。

按著神的形像指人無形的部分。它使人與動物區分開來,符合神賜於人的「管理權」(創世紀1:28),讓人能與神密切聯繫。人像神是在智力上,精神上和社交上。

智力上,人被造成有理智、有意志的 – 換言之,人能找出理由並且人能選擇。這是神的智慧和自由的反映。當人們發明機器,寫書,畫畫,欣賞音樂,算術,或者給寵物起名時,顯示出我們是按著神的形像所造的事實。

精神上,人受造時清白仁義,是神的聖潔的反映。神看到他所造的(包括人類),然後說「好的」(創世紀1:31)。我們的良心或「道德水準」都是那些原始狀況的痕跡。當人們編寫法律,不做惡事,稱讚善行,或有犯罪感時,都堅定了我們是按著神的形像所造的事實。

社交上,人是為了跟別人交往而造。這反映了神的三位一體的屬性和他的愛。在伊甸園,人的主要關係是跟神在一起(創世紀3:8表明與神的關係),神創造了第一個女人,因為「那人獨居不好」(創世紀2:18)。當人們娶妻,交友,給小孩子擁抱,或參加教會,證明了我們是按著神的樣式所造的事實。

以神的形像而造,它的部分意義指亞當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儘管他被賦予了公義的屬性,亞當卻選擇了惡而背離了創造他的人。亞當損壞了他自己中神的形像,然後又把那損壞的樣式傳給了他的子孫,包括我們(羅馬書5:12)。今天,我們仍然具有神的形像(雅各書3:9),但也帶著罪的烙印。從智力上,精神上,社交上,和身體上,我們都顯出這個果效。

令人欣慰的是,當神給了一個人救贖時,神就在他裡面重建神當初的形像,創造「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4:24;也見歌羅西書3:10)。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所造的有什麼含義(創世紀1:26-27)?

問題:為什麼創世紀中的人那麼長壽? 創世紀前幾章裡的人為什麼活得那麼久確實有些神秘。聖經學者和科學家有很多理論。創世紀五章的家譜記錄了屬神的亞當後代的排列 – 從這個族系裡最後產生了彌賽亞。神可能因為這個族系的屬神和順服特別以長壽祝福他們。當然這是一種可能性,聖經沒有記載對創世紀5章中提到的人有特殊的壽命限制。而且,除了以諾,創世紀5章沒有說明其他人是特別屬神。看來那時每個人都活了幾百年。其中可能有幾個因素。

創世紀1:6-7提到「水分為上下」,一個水的「天蓬」環繞著地球。這樣一個「水的天蓬」為地球創造了一種「綠色效應」,阻擋了許多對地球的輻射。它使得地球成為一個理想的生存環境。在人類經過洪水之後壽命縮減,這一點尤為突出。創世紀7:11似乎表明在洪水期間,「水的天蓬」傾瀉到地上,結束了這種理想的生存環境。把洪水以前的時代(創世紀5:1-32)和洪水後的時代(創世紀11:10-32)比較,洪水一過,人的壽命就明顯降低了。

另一個考慮的因素是:人受造之後的最初幾代,人類的遺傳密碼沒有什麼缺陷。神造的亞當和夏娃是完美的。他們對疾病的抵抗力當然非常高。他們的後代會繼承這些優點,當然程度要低一些。但隨著時間推移,因為罪,人的遺傳密碼受到更多污染,人也變得越來越容易感染死亡和疾病。這就導致了壽命的驟減。



為什麼創世紀中的人那麼長壽?

問題:什麼是不同種族的起源? 聖經沒有明確告訴我們關於不同「種族」或人類膚色的起源。實際上,只有一個種族 – 人類。人類有膚色和其他生理特徵的差別。有人推測,當神在巴別塔變亂天下人的語言時(創世紀11:1-9),他也讓人種產生差異。可能是神讓人的基因發生變化,以更好地適應生態環境;比如非洲人更能適應非洲超常的熱度。根據這個觀點,神變亂了語言,讓人類因不同的方言而隔離,然後神根據每個種族部落地裡上定居的位置,創造了基因種類的區別。這只是一種可能性,沒有確切的聖經來源。聖經裡沒有說人類的種族/膚色與巴別塔有任何關聯。

最好的解釋是,亞當和夏娃具有生育黑種人,棕種人和白種人後代的基因(以及所有這之間的)。這就好似不同種族的夫婦,他們所生的孩子膚色大不一樣。既然神想要人類在外貌上有所差別,因此神就賜給亞當和夏娃生不同膚色孩子的能力,這說得通。那以後,洪水的唯一倖存者是挪亞和他的妻子,挪亞的三個兒子和他們的妻子,總共八個人(創世紀7:13)。也許閃,含和雅弗的妻子屬於不同的種族。可能挪亞的妻子跟他也不是同一種族。也許他們八個人的種族是混合的,那就意味著他們具有生育不同種族孩子的基因。無論什麼樣的解釋,這個問題中最重要的是我們都屬於同一類,都是由神所造,受造於同一目的。



什麼是不同種族的起源?

問題:聖經怎麼說種族主義,偏見和歧視? 關於這個討論,要明白的第一條就是只有一個種族 – 人類。白人,非洲人,亞洲人,印第安人,阿拉伯人,猶太人等不是不同的種類,而是人類不同的族群。所有人類有著相同的身體特徵(當然存在細微差別)。更重要的是,所有人類都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而造(創世紀1:26-27)。神愛所有世人(約翰福音3:16),耶穌為世上的每一個人獻出了生命(約翰一書2:2)。「所有世人」顯然包括人類的所有族群。

神不偏待人(申命記10:17;使徒行傳10:34;羅馬書2:11;以弗所書6:9),我們也不應該。雅各書2:4描寫對人歧視就是「用惡意斷定人」;相反,我們要「愛人如己」(雅各書2:8)。舊約中,神把人分為兩個「種族」群:猶太人和外幫人。神的用心是讓猶太人成為傳道的國,事奉外幫各國。而大部分猶太人因這個地位變得驕傲,看不起外幫人。耶穌基督結束了這種狀況,拆毀了中間敵對的牆(以弗所書2:14)。所有形式的種族主義,偏見和歧視都冒犯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做的工。

耶穌要求我們彼此相愛,如他愛我們一樣(約翰福音13:34)。如果神是公平的,他平等地愛我們,那就意味著我們需要用同樣的高標準愛別人。耶穌在馬太福音25章末尾教導說,我們對他的最小的弟兄所作,即對耶穌所作。如果我們輕蔑地對待一個人,那就是虐待照著神的形像所造的人,我們就傷害了神所愛的和耶穌為之而死的。

種族主義,以各種形式和各種程度,幾千年來一直折磨著人類。所有族群的弟兄姊妹,這是不應該的!種族主義,偏見和歧視的受害者 – 你們要寬恕。以弗所書4:32說,「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不,種族主義者不配得你的寬恕,但是我們更不配得神的饒恕!種族主義,偏見和歧視的作惡者 – 你們要悔改並且「……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皿獻給神」(羅馬書6:13)。大家要徹底認識加拉太書3:28,「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聖經怎麼說種族主義,偏見和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