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教義的問題

關於假教義的問題

問題:什麼是不可知論? 不可知論是一種觀點,它說人不可能知道或證明神的存在。「不可知」這個詞的中心意義是「沒有知識」。不可知論是一個更理性的無神論的真正形式。無神論宣稱神不存在 – 一種不能證實的狀態。不可知論辯解神的存在既不能證明,也不能否定 – 要瞭解神是否存在是不可能的。在這個概念下,不可知論是正確的。神的存在不能憑經驗證明或否定。

聖經告訴我們,必須憑信心接受神的存在。希伯來11:6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神是靈(約翰福音4:24),因此看不見也摸不著。除非神選擇顯現他自己,神是我們的感官無法看到的(羅馬書1:20)。聖經說神的存在在宇宙中是清晰可見的(詩篇19:1-4),在自然中顯明(羅馬書1:18-22),並安置在我們心裡(傳道書3:11)。

不可知論從本質上是不願對神的存在做出贊成或反對的決定,根本上是一種「騎在籬笆上」的態度。有神論者相信神的存在。無論論者相信神不存在。不可知論者堅持我們不應該相信神的存在,也不應該相信神不存在 – 因為要證明這兩種情況是不可能的。

出於辯論的原因,讓我們舉出清晰、不可否認的神存在的證據。如果我們把有神論,無神論/不可知論放在一個完全平等的位置,就死亡之後生命的可能性而言,哪一個更有道理更可信?如果沒有神,有神論和無神論/不可知論者一樣,死後便簡單地消失了。如果有神,無神論和不可知論者在他們死後就會有人來回答(他們的問題)。從這個角度講,當一個有神論者比無神論/不可知論者肯定更有理由。如果任何一種觀點都不能被證明或否定,是不是努力去相信那可能帶來無限永恆的美好結局的觀點似乎明智呢?

有疑問是正常的。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事我們弄不明白。人們經常懷疑神的存在,因為他們不理解或不同意神做的事和神允許的事。然而,我們作為有限的人類不應該期望理解一位無限的神。羅馬書11:33-34講,「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我們必須憑信心去相信神,憑信心去相信他做事的方式。神準備好並願意以奇特的方式將他自己顯明給那些信他的人。申命記4:29說,「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神。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



什麼是不可知論?

問題:消亡論符合聖經嗎? 消亡論信奉不信神的人將不會體驗在地獄裡永遠受苦,而是死後就被「消滅了」。信仰消亡論導致以下一個或多個規則的誤解:(1)罪的後果,(2)神的審判正義,(3)地獄的屬性。

關於地獄的屬性,消亡論者誤解了火湖的含義。顯然,如果一個人被拋入岩漿湖裡,將會立刻毀滅。然而,火湖同時屬於肉體和靈魂的範疇,它不單單是一個人的肉體被投入火湖,而是肉體、魂和靈。屬靈的本性無法被有形的火消滅。看來像是未得救的也和得救的人一樣,為永生預備了一個復活的身體。這些身體是給一個永遠的命運作準備。

永生是另一個消亡論者沒有充分理解的方面。希臘詞「aionion」 通常被譯作永久的,並不指定義上的永久。它特別指一個「時代」或是「極長的時期」,一段特殊時期,消亡論者在這一點上是對的。很清楚,新約裡使用「aionion」有時指永恆的時間。啟示錄20:10講撒旦,獸和假先知被投入到火湖「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顯然這三個被扔到火湖裡後並沒有「被消滅」。為什麼未得救的人的命運會不一樣呢(啟示錄20:14-15)?關於地獄永久性最有說服力的是馬太福音25:46,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在這節經文中,使用相同的希臘詞指惡者和義人命運。如果惡者受懲罰只有一段「時期」,那麼義人在天堂也只經歷「一段時期」的生活。如果信徒會永遠呆在天堂,不信的人將會永遠呆在地獄。

消亡論者常對地獄永久性的另一個反對觀點是,因為不信者有限的罪,神讓他們受到永遠的懲罰,這是不公正的。神讓一個在罪裡生活了七十年的人遭受永世的懲罰,這怎麼能公平?答案是 – 由於我們的罪而產生一個永遠的後果,這就是我們的罪觸犯了永恆的神。當大衛王犯了姦淫和謀殺罪之後,他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詩篇51:4)。大衛對拔示巴和烏利亞犯罪, 怎麼說惟獨向神犯了罪呢?大衛明白所有的罪都大大觸犯了神。神是永恆無限的存在。因此,所有的罪都該受到永世的懲罰。一個世俗的例子是:拿襲擊你的鄰居和襲擊美國總統比較。對,兩者都是犯罪,但襲擊總統會帶來更嚴重的後果。對一位聖潔無限的神犯罪會帶來怎樣的可怕後果呢?

消亡論一個更個人方面的見解說,如果知道一些我們愛的人在地獄裡永世受刑,那我們在天堂不可能快樂。當我們到了天堂,我們不會有什麼可抱怨或傷感的。啟示錄21:4告訴我們,「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如果一些我們所愛的人不在天堂,我們完全同意他們不屬於那裡 – 他們因自身拒絕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被審判(約翰福音3:16;約翰福音14: 6)。但我們不會因為沒有他們而悲傷,這點難以理解。我們的注意力不應該放在我們在天堂裡,而我們所愛的人不在;而是要放在如何能指引愛的人信基督 – 這樣他們將在天堂。

地獄可能是神派耶穌基督來償還我們罪的責罰的主要原因。死後「消亡」 命運並不可怕,但永遠在地獄裡著實令人畏懼。耶穌的死是無限的,償還了我們無限的罪債 – 這樣我們就不會在地獄中永世償還 (哥林多後書5:21)。我們必須做的是把信仰放在耶穌身上,我們就得救,被饒恕,被潔淨並得到承諾在天堂有一個永遠的家。神如此愛我們,給我們救贖。如果我們拒絕他給的永生的禮物,我們將面臨由此決定而導致的永久後果。



消亡論符合聖經嗎?

問題:什麼是無神論? 無神論的觀點認為神是不存在的。無神論並不是什麼新事物。詩篇14:1節,公元前一千年左右由大衛而寫,提到了無神論 – 「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近期的統計數據表明無神論的人數增加了,世界上超過百分之十的人宣稱他們擁護無神論。那麼,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成為無神論者?無神論真是像無神論者所說的真實可靠符合邏輯嗎?

為什麼無神論會存在呢?為什麼神不簡單地向人們展示他自己,證明他的存在?肯定只要神一出現,大家就會相信他!這個想法的問題在於神的願望不僅僅是讓人相信他的存在。神的願望是要人們憑著信心去相信他(彼得後書3:9)並接受救恩的禮物(約翰福音3:16)。是的,神可以出現並一勞永逸地展示給人們他的存在。問題是神在舊約中多次清晰地顯現他的存在(創世紀6-9章;出埃及記14:21-22;列王紀上18:19-31)。人們相信神存在了嗎?是的! 他們從罪惡中迷途知返服從神了嗎?沒有!如果一個人不願因著信而相信神的存在,那他們絕對沒有準備好憑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以弗所書2:8-9)。這是神的願望 – 讓人們成為基督徒,而不僅僅是有神論者(那些相信神存在的人)。

聖經告訴我們神的存在必須憑信心接受。希伯來書11:6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聖經提醒當我們憑著信心信靠神時就得神的祝福,「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9)。

神存在必須憑著信心接受的事實並不意味著對神的信仰是不合邏輯的。關於神的存在有許多支持它的論據。請訪問我們的「神存在嗎?」網頁。聖經教導宇宙中清晰可見神的存在(詩篇19:1-4),神在自然裡(羅馬書1:18-22),在我們的心中(傳道書3:11)。綜上所述,神的存在不可被證明,它必須憑著信心接受。

同樣,要相信無神論也要有這樣的信心,堅定地說出「神不存在!」就是宣稱他們無所不知 – 無處不去 – 無物不見。當然沒有一個無神論者會這麼說。然而,當他們說神不存在時這就是它的本質。比如,無神論者不能證明神住在太陽的中心,或在丘比特雲層之下,或在某個遙遠的星雲裡。這無法被證明,因此也就無法證明神不存在。做無神論者跟做有神論需要一樣的信心。

這樣,我們回到了方陣一。無神論不能被證明,神的存在必須憑信而接受。我堅定地相信神的存在。我時刻準備好承認我對神存在的信仰建立在信心上。同時,我強烈反對信仰神是不合邏輯的觀點。我相信神的存在是可以被看見,被感受,從哲學和科學的角度被證實的。我們的網頁「神存在嗎?」有更多的信息。「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他的量帶通遍天下,他的言語傳到地極」(詩篇19:1-4)。



什麼是無神論?

問題:宇宙神教/普遍救恩符合聖經嗎? 宇宙神教信奉人人都會得救。今天許多人堅持「普遍救恩」的觀點 – 就是所有人最終與主同在天堂的想法。大概因為男女在地獄受永刑的想法讓一些人拒絕聖經關於這個問題的教導。一些人則過分強調基督的愛和同情,導致他們相信神對每一個活靈都有憐憫。但是,聖經確實教導有些人要在地獄過永生,同時另一些人跟主一起在樂園度永生。

首先,對未得救的人將永在地獄的證明。耶穌自己的話確定得救的人在天堂裡度過的時間跟未得救的在地獄的時間一樣長。馬太福音25:46說,「這些人(未得救的)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強調我的)。有些人相信那些在地獄裡的最終會不存在,但是主他自己確認地獄將持續到永遠。「永火」在馬太福音25:41也提到。馬可福音9:44耶穌把地獄講作「不滅的火」。它將永遠燃燒而不熄滅。

一個人如何避免這「不滅的火」?許多人相信條條道路通天堂,或者認為神充滿愛和憐憫,他會讓所有的人進天堂。神當然是充滿愛和憐憫,正是如此他才會把兒子耶穌基督派到地上為我們死在十架上。耶穌基督是唯一通向永生天堂的門。使徒行傳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提摩太前書2:5,「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在約翰福音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如果人選擇不接受神的兒子,他們就不滿足得救恩的條件(約翰福音3:16;36)。

根據這些經文,清晰可見宇宙神教和普遍救恩是違反聖經的信仰。宇宙神教跟聖經教導的不一致。今天許多人指責基督徒缺乏容忍並且「排外」,重要的是記住這些言語出自基督本人。基督教沒有發揮這些觀點,基督徒只是簡單說出主已經說過的話。人們選擇拒絕這話語,因為他們不想面對他們的罪,並承認他們需要主的拯救。說那些拒絕通過神子得神救恩的人將會得救,是降低神的聖潔和公義,否認耶穌代表我們做出犧牲的需要。



宇宙神教/普遍救恩符合聖經嗎?

問題:什麼是開放有神論? 「開放有神論」,也被稱作「開放神學」和「神的公開性」,它試圖解釋神的預見與人的自由意志的關係。開放神學辯論的本質是:(1)人類是真正自由的,(2)如果神一定知道未來,人類就不能真正地自由,(3) 因此,神絕對不知道將來發生的一切。開放有神論堅持未來是不可知的。所以,神知道一切所能知道的事 – 但是他不知道未來。

開放有神論的這些信仰來源於聖經裡描繪的神「就後悔」,或「感到驚訝」,或「似乎長了知識」(創世紀6:6;22:12;出埃及記32:14;約拿書3:10)。借鑒其它有關神知曉未來的經文,這些經文應該理解為神用我們可以明白的方式描述他自己。神知道我們的行動和決定會怎樣,但他就針對我們的行為所做的反應「後悔」。神對人類的邪惡感到「驚訝」和失望並不意味著神沒有意識到這會發生。

與開放有神論相反,詩篇139章,4節和16節說,「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如果神不知曉未來,他怎麼能預見舊約中關於耶穌基督的錯綜複雜的細節?如果神不知道未來怎樣,他能以何種方式保證我們永生的救贖呢?

總之,開放有神論的失敗在於它試圖解釋那不可解釋的東西 – 神的預見和人的自由意志之間的關係。正如加爾文主義的極端形式失敗於他們把人類當作預先程序化的機器人,所以開放有神論失敗於它拒絕接受神是真正無所不知的。認識神必須通過信心,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希伯來書11:6a)。因而開放有神論的概念是不符合聖經的。它只是另一種有限的人有限的思想試圖理解無限的神,就像要吸乾大海一樣。開放有神論應該受到基督徒的摒棄。當開放有神論要解釋神的預見和人的自由意志的關係時 – 它是不符合聖經教導的。



什麼是開放有神論?

問題:什麼是末世預言實現的觀點? 預言實現的觀點把啟示錄當作已經實現了的早期教會衝突的寫照。這種觀點否認啟示錄中關於對未來的預見。這種觀點在不同程度上把寓言和象徵的解釋與啟示錄不是針對未來的特殊事件的觀念結合起來。預言實現運動本質上教導所有新約裡關於末世的預言,在公元七十年當羅馬人打敗和摧毀耶路撒冷和以色列時就實現了。

儘管啟示錄2章和3章裡的信件是寫給一世紀的真正的教會,也適用於今天的教會,6-22章裡所講的事仍未實現。沒有理由把未實現的預言用比喻的方法解釋。已經實現的預言是按字面上講的實現了。比方說所有舊約的經節寓言基督的第一次到來。基督按預言中所說的降臨(但以理書9:25-26)。基督由童女所生(以賽亞書7:14)。基督受難為我們的罪而死(以賽亞書53:5-9)。主在舊約裡賜給先知們許多預言都記載在聖經裡,這只是其中幾個例子,所有預言按文字上講的實現了。試圖用比喻的方法解釋未曾實現的預言或者不用通常的方式理解它,都是行不通的。

當讀到啟示錄6-18章時,講述了世界上將發生的最可怕的時期 – 那個時期獸(反基督的)將統治七年(大災難時期),假先知向全世推崇獸拜它為神。在19章中,隨著基督再來,一切達到了高潮。基督在哈米吉多頓戰役中打敗獸和假先知,然後將他們拋入火湖。在20章中,基督把撒旦捆綁在無底坑裡, 他在地上建立了千禧國度。千禧年末了,撒旦被釋放並引發一場短暫的叛逆,但基督很快平息叛亂並把撒旦投入火湖。然後是最後的審判,對所有不信者的復活和審判。21和22章描述了永恆的國度 – 所有信徒將歡欣快樂與神共享永生。

預言實現論對啟示錄的解釋與聖經是完全不一致的。根據預言實現對末世的觀點,啟示錄6-18章是象徵和比喻,而不是闡述真實的事件。然而,根據預言實現論,啟示錄第19章是要按字面理解的。耶穌基督會照字面上所講親身再來。預言實現論又用比喻的方法解釋第二十章。然後,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至少是部分按字面理解,就是真正會有一個新天和新地。無人否認啟示錄包含令人驚異或有時迷惑的圖景。無人否認啟示錄裡用了象徵手法描寫一些事物。然而,有選擇性地否定啟示錄中選定章節的文字屬性,導致失去按字面意義解釋任何啟示錄章節的根基。如果說印、號角、碗、證人、144000、獸、假先知、千禧國度等等都是比喻和暗示 – 我們以什麼為依據說基督再來和新天新地是實實在在的呢? 那是預言實現論的失敗 – 它把解釋者的觀點當作對啟示錄的詮釋。相反,我們要去讀、去信和服從 – 按字面所講,沒有偏差。



什麼是末世預言實現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