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耶稣基督的问题

关于耶稣基督的问题

问题:耶稣基督是谁? 耶稣基督是谁?不同于“神存在吗?”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人怀疑耶稣基督的存在。大家都接受耶稣是一个两千年前的以色列人。当人们讨论到耶稣的完全身份时就有分歧了。几乎所有宗教都认定耶稣是一位先知,一位好老师,或者一位属神的人。

C.S.路易斯在他的《纯粹的基督教》一书中写道:“我试图阻止人们愚蠢地谈论他[耶稣基督] :‘我可以接受耶稣是一个伟大的道德家,但无法接受他是神的说法。’这是我们绝对不可以说的话。一个能说出耶稣所说的话来的人绝不仅仅是人或者伟大的道德家。他或者是个精神病——跟一个说自己是荷包蛋的人一样——或者是地狱的魔鬼。你必须选择这个人要么是神子,要么就是疯子之类的……你可以骂他蠢蛋,唾弃他或者当坏蛋一样杀了他; 你也可以俯伏在他脚前拜他为主和神。千万别再假装说他是一个伟大的导师,他没有给我们这样的选择,他也不想给。”

那么,耶稣称他自己是谁?圣经说他是谁?首先,让我们看看约翰福音10:30耶稣说的话:“我与父原为一。”猛一看,这好像没有说他是神;然而,再看犹太人对这话的反应:“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约翰福音10:33)。犹太人明白耶稣将自己称作神。在下面的话中,耶稣没有跟犹太人纠正说:“我不是神。”这表明耶稣确实表明他是神:“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约翰福音8:58 是另外一个例子。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再一次,犹太人要拿起石头打耶稣(约翰福音8:59)。耶稣表明他的身份“我是自有永有的”正如旧约中神的名(出埃及记3:14)。如果耶稣没有说自己是神,那犹太人为什么又要拿石头打他呢?

约翰福音1:1说:“道就是神。”约翰福音1:14 说:“道成了肉身。”这清楚地说明耶稣是神道成肉身。使徒多马对耶稣说:“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20:28),耶稣没有纠正他。使徒保罗描写耶稣为:“……我们救主耶稣基督”(提多书2:13)。使徒彼得也说:“……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彼得后书1:1)。父神也是耶稣身份的见证:“关于神的儿子他说:‘神啊,你将称王到永远,义是你统治王国的权柄’”。旧约中基督的先知们宣告了他的神性:“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因此,正如C.S.路易斯所说,没法把耶稣仅仅当成一个好老师。耶稣明确地而且不可否认地是神。如果他不是神,就是个骗子;而不会是什么先知,好老师或者一个属神的人。为了能把耶稣说过的那些话解释过去,现代的“学者们”申辩“历史上的真实的耶稣”并没有说过那么多圣经上他说的话。我们是谁,居然争论起上帝关于耶稣说了些什么的话题来?一个在耶稣之后两千多年的“学者”怎么会比那些跟耶稣共同生活,服侍他受他教导的人知道得多呢?

为什么耶稣的真实身份这个问题这么重要?为什么耶稣是否是神举足轻重?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果耶稣不是神,那么他的死就无法为全人类偿还罪的责罚(约翰一书2:2)。只有神才能偿还这么大一笔债(罗马书5:8;哥林多后书5:21)。耶稣只有是神才能替我们还债。耶稣只有是人他才能从肉体上死亡。只有信仰耶稣基督才能得救!耶稣的神性使他成为唯一的拯救。耶稣的神性使他说出这样的话:“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耶稣基督是谁?

问题:耶稣是神吗? 耶稣说过他是神吗? 圣经里没有耶稣说过“我是神”的记载。然而那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宣告他是神。 例如约翰福音10:30耶稣的话:“我与父原为一”。乍一看,这可能不像在说他是神。但再看犹太人对此话的反应:“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约翰福音10:33)。犹太人明白耶稣说自己是神。之后的章节中耶稣没有纠正犹太人说“我没说我是神。”那就明确表明: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其实是在说他是神。约翰福音8:58是另外一个例子:“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再一次,作为回应,犹太人拿起石头要打耶稣(约翰福音8:59)。如果耶稣没有说他们所认为僭妄的话,也就是称为神,犹太人为什么要用石头打耶稣呢?

约翰福音1:1 说:“道就是神。”约翰福音1:14说:“道成了肉身。”这就明确地说耶稣是神道成肉身。使徒行转20:28 告诉我们:“……牧养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谁用他的血买了教会?耶稣基督。使徒行转20:28说神用他自己的血买了教会。所以,耶稣是神!

关于耶稣,使徒多马这样说:“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20:28)。 耶稣没有纠正他。提多书2:13鼓励我们等待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的到来(也见于彼得后书1:1)。希伯来书1:8,父这样说耶稣:“论到子却说:‘神啊, 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

在启示录里,天使指示使徒约翰只能敬拜神(启示录19:10)。圣经中有多次耶稣接受敬拜(马太福音2:11;14:33;28:9,17;路加福音24:52;约翰福音9:38),他从未斥责人们敬拜他。如果耶稣不是神,他会告诉人们不要敬拜他,就象天使在启示录中那样。圣经中还有许多章节为耶稣的神性作证。

耶稣是神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如果他不是神,那么他的死就不足以偿还全人类的罪债(约翰福音2:2)。只有神才能偿还这无限的惩罚,只有神可以承担世人的罪(哥林多后书5:21),死和复活——证明他战胜了罪和死亡。



耶稣是神吗? 耶稣说过他是神吗?

问题:耶稣的神性符合圣经吗? 除了耶稣特别谈到他自己(参看耶稣是神吗?),他的门徒也知道基督的神性。他们说耶稣有赦罪的权柄——只有神才能做的事,因为罪触犯的是神(使徒行传5:31;哥罗西书3:13;诗篇130:4;耶利米书31:34)。与此紧密相关的,耶稣被称作就是那个将要“审判活人和死人的”(提摩太后书4:1)。多马向耶稣呼叫:“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20:28)。保罗称耶稣为“至大的神和我们的救主”(提多书2:13),指出耶稣在道成肉身之前以“神的形式”存在(腓立比书2:5-8)。关于耶稣,希伯来书的作者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希伯来书1:8)。约翰福音的开篇:“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耶稣] 就是神”(约翰福音1:1)。圣经中教导耶稣神性的例子不胜枚举(参看启示录1:17;2:8;22:13;哥林多 前书10:4;彼得前书2:6-8;诗篇18:2;95:1;彼得前书5:4;希伯来书13:20),其中的任何一个便足以证明基督的追随者把他当作神。

在旧约中耶稣也被赋予耶和华这个独一无二的称呼(神的正式名称)。旧约的头衔“救赎者”(诗篇130:7;何西阿书13:14)在新约中被用在耶稣身上(提多书2:13;启示录5:9)。耶稣被称为以马内利(“ 神与我们同在”马太福音1:23)。撒迦利亚书12:10 ,耶和华说:“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在新约中这应证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约翰福音19:37;启示录1:7)。如果是耶和华被扎和被仰望,那么耶稣就是那个被扎和被仰望的,耶稣即是耶和华。保罗把以赛亚书45:22-23 诠释成腓立比书2:10-11,应用在耶稣身上。更进一步,耶稣的名字和耶和华一同被用在祷告中“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和主耶稣基督归于你们”(加拉太书1:3;以弗所书1:2)。如果耶稣不是神那么这种言语就是对神的亵渎。耶稣的名字同耶和华一起出现在耶稣说给他们施洗是“奉父,子,圣灵的名[单数]”(马太福音28:19;也见哥林多后书13:14)。启示录中约翰说被造万物赞美基督(羔羊)——因此耶稣不被包括在被造之物中(5:13)。

只有神才能行的事都归在耶稣身上。耶稣不仅叫死人复活(约翰福音5:21;11:38-44),赦罪(使徒行传5:31;13:38),而且他创造和支撑着宇宙(约翰福音1:2;哥罗西书1:16-17)!当人们思考耶和华所说,他独自创造了万物时(以赛亚44:24),这显得更为有力。还有,基督拥有只有神才有的特征:自有永有(约翰福音8:58),无时不在(马太福音18:20,28:20),无所不知(马太福音16:21),和无所不能(约翰福音11:38-44)。

现在,要么宣告是神,要么去愚弄某些人让他们相信,要么用某件事来彻底证明事实如此。基督用很多神迹,如叫死人复活等证明他的神性。随便举几个耶稣行的神迹:把水变成酒(约翰福音2:7),在水上行走(马太福音14:25),五饼二鱼喂饱众人(约翰福音6:11),治愈盲人(约翰福音9:7),瘸子(马可福音2:3),生病的(马太福音9:35;马可福音1:40-42),甚至让死人复活(约翰福音11:43-44;路加福音7:11-15;马可福音5:35)。更奇妙的是,基督自己从死里复活。跟那些所谓的死了升天的异教徒神话中的神不一样的是,其他宗教从未像基督教这样如此严肃地对待复活这个问题——也没有像圣经这样着重笔墨地加以肯定。根据加利海勃马斯博士所说,至少有十二件连那些非基督徒的挑剔的学者们也不得不承认的历史事实:

1. 耶稣死在十字架上。
2. 他被掩埋。
3. 他的死使他的门徒们绝望。
4. 几天之后发现(或被告诉发现)耶稣的坟墓是空的。
5. 门徒相信他们亲眼看到了复活后的耶稣。
6. 这之后门徒由怀疑转变为坚实的信徒。
7. 这则消息是早期教会布道的中心。
8. 这则消息在耶路撒冷被传讲。
9. 这则消息被传开,从而使得教会诞生并发展。
10. 复活日,星期天,代替了安息日(星期六)而成为了主要的崇拜日。
11. 雅各,当他相信亲眼看到复活的耶稣后由疑惑到确信。
12. 保罗,这个基督教的敌人,复活后的耶稣向他显现使他彻底改变信主。

即使有人反对这么详细的十二项,那么只要几点就能证明耶稣的复活和福音的建立:耶稣之死,埋葬,复活和重现(哥林多前书15:1-5)。有一些解释上述事实的理论,但只要复活一点就够了。批评家们承认门徒说的他们看到了复活的基督。谎言和幻觉都不可能像复活这样的事实改变人。首先,他们会得到什么呢?那时基督教不普遍,当然他们不可能为赚钱。其次,说谎者成不了英雄。没有比复活更好的解释门徒们宁愿为信仰而以残酷的方式去死。是的,有很多人为了他们认为是真理的谎言而死,但没有人愿意为他们知道的不真实的东西而死。

作为结论:耶稣说他是耶和华,他是神(不仅仅是“一个神”——而是唯一真神),他的信徒(惧怕偶像崇拜的犹太人)相信他并称他为神。通过各种神迹包括使世界改变的复活,耶稣证实了他的神性。没有其它假设能解释得了这些事实。



耶稣的神性符合圣经吗?

问题:耶稣在死后和复活之间的三天在哪里? 彼得前书3:18-19说:“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

18节中“按着灵性”这个词组的结构跟“按着肉体”的词组结构是非常一致的,因此最好把“灵性”这个词和“肉体”这个词归在同一范畴。肉体和灵是指基督的肉体和灵。词组“按着灵性他复活了”指出这样一个事实:耶稣承受的罪和他的死导致了他肉身的灵跟天父的分离(马太福音27:46)。如马太福音27:41和罗马书1:3-4所说,这里的对比是在肉体和灵之间,而不在基督的身体和圣灵之间。当耶稣完成了罪的救赎,他的灵又恢复到之前被破坏了的团契当中。

彼得前书3:18-22描述了耶稣为罪受苦(18节)和耶稣得荣耀(22节)之间的关联,只有彼得说了在这两者之间所发生的事。19节中“传道”这个词不同于新约里指的传讲福音的含义,它在这里的意思是通报消息。耶稣受难死于十架,他的身体被治死,当他承担了罪的时候他的灵也死了。当他把灵交给天父,耶稣的灵又复活了。根据彼得所讲,在耶稣死后和复活的某个时候,他对“监狱里的灵”做过一个特别传道。

一开始,彼得用“魂”指人而不是“灵”(3:20)。新约中,“灵”这个词指天使和邪灵,而不是人;22节也包含了这种意义。圣经中没有一处提到耶稣曾造访地狱。使徒行传2:31说耶稣去了“阴间”(《新美国标准版圣经》),但“阴间”不是地狱。“阴间”是一个死了的人暂时待的地方,在那儿他们等待复活。启示录20:11-15(《新美国标准版圣经》,《新国际版圣经》)清楚地说明了两者的区别。地狱是受审判的人的永久和最后的归宿;阴间只是一个暂时的住所。

我们的主把他的灵交给了天父,死了,在死后和复活之间的某一时间,造访了死人的境界,给那里的灵(可能是堕落的天使;参看犹大书6)传达了信息,那些人跟诺亚时代发洪水之前的时期有关。20节讲得清楚。彼得没有告诉我们耶稣跟这些被囚禁的灵说了什么,大概不会是救赎的信息,因为天使是不能被救拨的(希伯来书2:16),可能是对撒旦及其同伙夸胜(彼得前书3:22;歌罗西书2:15)。以弗所书4:8-10 说耶稣也去了“乐园”(路加福音16:20;23:43)并把在他死之前就信了的人送到天堂,这一段没有详述细节,但大多数圣经学者都同意“掳掠了仇敌”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综上所述,圣经没有明确地讲耶稣在死后和复活之间的三天做了什么。然而他确是对堕落的天使和不信的人夸胜,我们能确切知道的是耶稣不给人第二次救赎的机会。圣经说我们死后要面对审判(希伯来书9:27),只有一次机会。关于耶稣死后和复活之间做了些什么确实没有明确的答案,这也许是那些只有等我们得着荣耀的那一天才能明白的奥秘之一。



耶稣在死后和复活之间的三天在哪里?

问题:耶稣确实存在过吗?是否有耶稣基督的历史证据? 通常提这个问题的人,把视线投向“圣经以外”的范围。我们不想给人一种印象:圣经不能作为耶稣存在的证据;新约中提供了成百个关于耶稣基督的参考。那些福音书的作者注明写作的时间在公元二世纪,即耶稣死后的一百多年。即使如此(我们强烈质疑),就古代证据而言,事件发生之后两百年之内的文字记载就可以当成可靠的证据。再进一步,大多数学者(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认为保罗的书信(至少其中一些)是公元一世纪中期由保罗写的,那离耶稣死后还不到四十年。就古代书面证据而言,这是强有力的证据,表明公元一世纪初有一个叫耶稣的人在以色列。

认识另外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公元70年,罗马人入侵并摧毁了耶路撒冷和大部分以色列,屠杀当地居民。几乎所有城池都燃为灰烬!如果大部分耶稣存在的证据被毁的话,我们也不感到意外。许多见过耶稣的人可能遭杀戮。这些事实减少了为耶稣提供见证的目击者。

考虑到耶稣的工作大部分被限制在罗马帝国中一个相对不起眼的乡间小角落,让人惊讶的是居然能从世俗的史料中找出相当数量的关于耶稣的信息。一些关于耶稣的较重要的史证包括:

一世纪罗马人塔西图, 公认的古代较精确的史学家,他提到有迷信色彩的“基督徒”(“由基督而取名”在拉丁文中指基督)在罗马皇帝提庇留统治期间被罗马巡抚本丢千皮拉多处死。绥托纽阿是罗马皇帝哈德理安的宫中大臣,专门负责编写皇家史料,在他的著作中记载有一个名叫耶稣的人出现在一世纪(编年史15:44)。

约瑟夫是最著名的犹太藉史学家。他写的犹太古史中指出雅各,“是耶稣,即被称作基督的人的兄弟”。有一段有争议的话(18:3)这样写道:“这时犹大地出现一名叫耶稣的智者(如果我们能这样称呼他的话),他行神迹奇事……这人就是基督……因为他在死后第三天又复活了。众先知曾预言他的复活及许许多多有关他行神迹的事”。另一段写道:“这时有一位名叫耶稣的智者。他行为善良,以德行而闻名。许多犹太人和别国的人成为他的门徒。皮拉多判他钉十字架的死罪。但那些成为他门徒的人不离弃他。他们报告说耶稣在被钉死后第三天显现,并且活着;以次推断他可能是弥赛亚,众先知细述他的神迹奇事。”

犹非利加纳斯在关于基督受死之后的黑暗时期的讨论中引用史学家他勒的话(突出文献,18)。

小普林尼,在书信篇10: 96,记录了早期基督徒的崇拜,包括基督徒敬拜耶稣为神的事实,也提到爱的盛宴和主的晚餐。

巴比伦的他勒目( 逾越节之前夕) 确认耶稣在逾越节的除夕被钉十字架,对耶稣的指控是行妖术和蛊惑犹太人叛教。

萨摩亚岛人(爱琴海)陆西安是第二世纪的希腊作家,他承认耶稣被基督徒崇拜,向他们传授新的教训,并为他们死在十字架上。他指出耶稣的教导包括信徒之间的兄弟之情,改信基督教和否定其他神的重要性。基督徒按照耶稣的律法生活,相信他们自己是不洁净的。这些人藐视死亡,自愿奉献,放弃物质享受。

马拉巴萨拉蓬的书信确认耶稣是一个有智慧有德性的人,被许多人认为是以色列的王,被犹太人处死,他的教导由他的信徒代代传承。

然后我们有了全部的诺斯底文献 (真理的福音,约翰旁经, 托马斯福音,论复活等等)所有这些都提到了耶稣。

事实上,我们能根据早期非基督徒的史料重新构架福音书:耶稣被称作基督(约瑟夫),行“奇事”,引导以色列向新教义,逾越节为他们死在塔西图(《犹太法典》,又音译为《他勒目》),但宣告是神并会回来( 伊利扎), 他的信徒相信这些 —— 把他当作神敬拜(小普林尼)。

最后得出结论:我们相信有充分的世俗和圣经的历史证据证明耶稣基督的存在。也许耶稣存在的最有力的证据是:公元一世纪有成千上万的基督徒,包括十二门徒,宁愿为了耶稣基督献出他们的生命。人们愿意为了他们所相信的真理而死,没有人愿意为了一个谎言做出牺牲。



耶稣确实存在过吗?是否有耶稣基督的历史证据?

问题:耶稣是星期五受难的吗?如果是,那么他在星期日复活之前是如何在坟墓中度过三天的? 圣经没有明确指出耶稣受难是星期几。有两种最多的认同是星期五或星期三。如果综合这两种看法,把星期四当作受难日是可取的。

耶稣在马太福音12:40说:“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认为星期五是受难日的人说,这一天可以被当作是耶稣在墓穴中度过的三天中的一天。第一世纪的犹太人把半天算作一天。因为耶稣在坟墓中的时间是:星期五的部分时间,星期六一整天,星期日的部分时间,所以说耶稣在墓穴中的时间是三天。星期五观点的主要论据之一出自马可福音15:42,它指出耶稣受难在“安息日的前一日”。如果那指的是每周的安息日,即星期六,那么就得出星期五是受难日的结论。另一个星期五受难日的论据是说,在马太福音16:21和路加福音9:22等经文中告诉人们耶稣会在第三日复活,因此他不会在墓穴中呆三天三夜。但是有些译文用了“在第三天”这样的词翻译这些经文,有人不同意这是最恰当的翻译方法。另外,马可福音8:31指出耶稣是在三天“之后”复活的。

星期四为受难日的论据是星期五观点的延伸,主要认为在耶稣被埋葬和星期日早晨之间有太多的事发生(有人数出有二十件之多),也就是发生在星期五晚上到星期日早上。他们指出星期五和星期天之间的唯一一个整天是星期六,即犹太人的安息日,这就成了问题。多个一两天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赞成星期四为受难日的理由是:假设从星期一晚上起你就没见过你的朋友,再见到他时是星期四早上,你说,“我三天没见你了”,尽管从原则上讲只隔了60小时(两天半)。如果耶稣是星期四受难,这个例子表明这三天是怎么得出来的。

星期三为耶稣受难日的观点说那一周有两个安息日。第一个安息日之后(发生在受难日的晚上, 马可福音15:42;路加福音23:52-54),妇女们买了香料——注意她们是在安息日之后才买的(马可福音16:1)。星期三观点坚持这个“安息日”是逾越节(见利未记16:29-31;23:24-32,39,圣安息日不一定是每周的第七日,既被称作安息日的那日)。那周的第二个安息日就是通常的星期六。注意在路加福音23:56,妇女们在第一个安息日后买了香料,回家预备了香料,然后“在安息日便遵着诫命安息了”(路加福音23:56)。争论指出她们不可能在安息日之后买香料,又在安息日之前准备香料——除非有两个安息日。那么用两个安息日的观点,如果基督在星期四受难,圣安息日(逾越节)会在星期四日落时开始,星期五日落时结束——在这一周的安息日即星期六开始时结束。如果买香料是在第一个安息日(逾越节)之后就意味着她们在星期六买东西,从而破坏了安息日的规矩。

因此这个观点表明,不违背圣经中关于妇女和香料,并能让人明白马太福音12:40,就是基督在星期三受难,这是唯一的诠释。安息日即旧约中的圣安息日(逾越节)发生在星期四,妇女们买香料(在那之后)是星期五,在同一天回家做准备,她们在星期六即通常的安息日安息,然后在星期天早上把香料带到墓穴。耶稣在星期三近日落时被葬,按照犹太日历,那一天是星期四。照犹太历,就是星期四晚上(一晚),星期四白天(一天),星期五晚上(二晚),星期五白天(二天),星期六晚上(三晚),星期六白天(三天)。我们不知道耶稣复活的确切钟点,但我们知道是在星期日日出之前(约翰福音20:1,抹大拉的马利亚来时“天还黑”,石头被挪开,她找到彼得告诉他“有人把主从坟墓里挪了去”),所以耶稣复活可能早在星期六晚上日落之后,即犹太历中一周的第一天。

关于星期三观点可能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耶稣复活的“同一天”,几个门徒跟耶稣一同走在去以马忤斯的路上(路加福音24:13)。门徒们没有认出耶稣,告诉他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24:21),“现在已经三天了”(24:22)。星期三到星期日是四天。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他们大概是从星期三晚上耶稣被葬算起,那就是犹太历星期四的开始,从星期四到星期日这样算就是三天。

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了解耶稣到底在那一天受难并不至关重要。如果它很重要的话,神就会通过他的话明确传讲出来。重要的是耶稣死了,他的肉身从死里复活。同样重要的是他死的原因——承担了所有罪人配得的惩罚。约翰福音3:16和3:36讲明:相信,信靠耶稣的结果就是永生!



耶稣是星期五受难的吗?如果是,那么他在星期日复活之前是如何在坟墓中度过三天的?

问题:耶稣在受难之后和复活之间这一段时间到过地狱吗? 在这个问题上有很多疑惑,这是一个经常问到的也是应该问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的实质,答案也是各种各样。如果将圣经中关于基督死亡和死后的经文放在恰当的上下文中,我相信找到正确的答案并不难。

旧约里地狱的希伯来文是“示阿勒”,直接的意思是“冥府”或“死者的魂/灵呆的地方”。新约希腊文表示地狱的词是“赫底斯”(中文翻译为阴间),即死人呆的地方,或者两种情况都有,“死者的魂/灵呆的地方”或“墓穴”。阴间是死人的领域,一个他们等待复活的暂时处所。新美国标准圣经和新国际版圣经的启示录20:11-15标明了地狱和阴间的明显区别。地狱是指未得救的罪人经过审判之后永久的和最终的归宿。阴间是一个临时处所。

这些经文中(马太福音11:23;16:18;路加福音10:15;16:23;使徒行传2:27,31)明确了阴间有两部分组成,即得救的人和未得救的人的住所。前者称为“乐园”或“亚伯拉罕的怀抱”。未得救的人被分到一个“深渊”(路加福音16:26)。阴间的乐园那一边已经空了,当耶稣上升到天堂时,他把住在乐园的信徒一起带走了。阴间未得救的罪人那一边没有变化。所有不信的人死了之后到那里等待将来的最后审判。

有些疑惑是由诗篇16:10-11产生的。这段弥赛亚似的(指耶稣基督)诗篇这样写道:“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这里的“阴间”指(阴间的)墓穴。多年以后耶稣在十字架上对他旁边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耶稣的身体在坟墓中,他的灵进到了乐园。新约使徒行传2:27说:“因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基督因着他的仁慈“去探访了监狱里的灵”(我认为那是失落的天使)。基督因着他的神性,是不要见阴间朽坏的一面(未得救的罪人)。神-人一体的基督因着他的至高无上可以做这一切。

启示录20章提到的是基督下到地狱去了吗?不是。使徒要讲的是另外一个例子,基督“他降下到阴间”。耶稣去了阴间,许多翻译版本译作地狱,让人产生困惑。地狱是永远的居所,“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5)。圣经上没有一处讲耶稣去过“地狱”(圣经的翻译人员使用地狱这个词,导致人们产生疑问)。使徒行传2:31说耶稣去了“阴间”(新美国标准圣经),但“阴间”不是“地狱”。不妨记住希伯来文“示阿勒”和希腊文“赫底斯”的意思是“死者的灵呆的地方”。

因为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并替我们承受苦难,才有了我们的救赎;是他流的血洁净了我们的罪(约翰一书1:7-9)。当他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承担了全人类的罪。哥林多后书5:21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这一段我们看到保罗关于归罪的观点。19节中保罗讲神把过犯归于耶稣是欠公正的(诗篇32;2)。这里提到神把罪归于基督,无瑕疵的神的羔羊(约翰福音1:29;彼得前书1:19)。这种归罪观点帮助我们理解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的争战,为什么神要把罪杯倾倒在背负十字架的耶稣身上。信徒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能白白地称义(罗马书3:24,25)。

当耶稣在十架上大声喊着:“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那时他被迫于父神分离,因为所有人类的罪加在他身上。当耶稣放弃他的灵时,他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他代替我们受的苦难就此完成,他的魂/灵到了阴间的乐园。罪的责罚已被偿还,耶稣不需要下到地狱(最终审判的归宿——燃烧的火湖和硫磺)。此时他等待着身体的复活,准备重归荣耀——他为了救赎的计划,为了完成父让他做的事而放弃了的荣耀。耶稣没有去那个接受最后审判的地方,那是为撒旦,失落的天使和拒绝相信耶稣的人准备的。



耶稣在受难之后和复活之间这一段时间到过地狱吗?

问题:耶稣基督的复活是真的吗? 尽管圣经没有试图去“证明”耶稣从死里复活,但也展示了结论性的证据证明耶稣复活这一事实。基督复活记录在马太福音29:1-20;马可福音16:1-20;路加福音24:1-53 和约翰福音20:1-21:25。复活后的基督还出现在使徒行传(使徒行传1: 1-11)。从这些经文中你能收集到不少基督复活的“证据”。看看发生在耶稣门徒身上戏剧性的变化,他们先是因恐惧而躲藏,后来却勇敢地到世界各地宣讲福音。什么能比复活后的耶稣向他们显现更能解释这个巨大的变化呢?

看看使徒保罗的生命,是什么让他从一个逼迫教会的人变成了使徒?是因为复活后的耶稣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向他显现(使徒行传9:1-6)。另外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空了的坟墓。如果基督没有复活,他的尸体去了哪里?门徒和其他人都看到耶稣被葬在坟墓中。众人回来时,耶稣的尸体不见了。天使告诉人们耶稣照他所说的,从死里复活了(马太福音28:5-7)。另外一个耶稣复活的证据是他在许多人面前显现自己(马太福音28:5,9,16-17;马可福音16:9;路加福音24:13-35;约翰福音20:19,24,26-29;21:1-14;使徒行转1:6-8;哥林多前书15:5-7)。

关于基督复活的关键经文是哥林多前书15章。在这章里,使徒保罗解释明白和相信基督复活的关键性。复活的重要性有以下原因:1)如果基督没有从死里复活,信徒也不会(哥林多前书15:12-15)。 2)如果基督不是从死里复活,他为偿还罪而作的牺牲就不够(哥林多前书15:16-19)。基督的复活证明神接受了他的死,作为偿还我们的罪的代价。如果耶稣仅仅是死了,表明他所作的牺牲还不够,那么信徒的罪就得不到赦免,他们死了就是灭亡(哥林多前书15:16-19)— 就没有永生了(约翰福音3:16)。“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书15:20,新美国标准版圣经)。基督死里复活—他是我们复活的初熟的果子。

3) 所有相信耶稣的人都会像他一样得到永生(哥林多前书15:20-23)。哥林多前书15章描述了基督的复活怎样战胜了罪,赋予我们在生活中战胜罪的力量(哥林多前书15:24-34)。4)我们接受复活后的身体是何等荣耀(哥林多前书15:35-49)。5)作为基督复活的结果,所有信他的人都会战胜死亡(哥林多前书15:50-58)。基督的复活是何等荣耀的真理!“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不可摇动,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哥林多前书15:58)。



耶稣基督的复活是真的吗?

问题:耶稣是神子有什么含义? 耶稣跟神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父子关系。神没有通过结婚生儿子。耶稣是神的儿子指的是耶稣取了人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子(约翰福音1:1,14)。耶稣是神的儿子是指耶稣由圣灵感孕。路加福音1:35说:“天使回答:‘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在圣经时代,词组“人子”是表示人类的。人的儿子是人。

耶稣在公会里受审时,面对犹太长老,大祭司对耶稣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马太福音26:63)。耶稣回答:“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犹太长老指责耶稣说了僭妄的话(马太福音26:65-66)。之后,在皮拉多面前,“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9:7)。为什么声称“神的儿子”被认为僭妄而要处死呢?犹太长老明白耶稣所说“神子”的明确含义。要当“神子”就要有与神同样的特征。“神的儿子”是“神的”。声称与神有相同的特征,实际上就“是神”,这对犹太长老而言是僭妄;所以,他们处以耶稣死刑。希伯来书1:3表达得非常清晰, “子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

约翰福音17:12有另外一个例子,它描述犹大是“灭亡之子”。约翰福音6:71告诉我们犹大是西门的儿子。那么约翰福音17:12节说犹大是“灭亡之子”是什么意思呢?“灭亡”的词义是“破坏,毁灭,废弃”。犹大不是文字意义上的“破坏,毁灭,废弃”的儿子—但这些特征是犹大生命的写照。犹大是灭亡的化身。同理,耶稣是神的儿子,神的儿子就是神。耶稣就是神(约翰福音1:1,14)。



耶稣是神子有什么含义?

问题:为什么童女生子这么重要? 童女生子的教义是至关重要的(以赛亚书7:14;马太福音1:23;路加福音1:27,34)。首先,我们看看经文如何描述这个蒙大福的事件。回答马利亚的问题“怎么办?”,天使加百列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路加福音1:35)。天使这样鼓励约瑟娶马利亚为妻:“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马太福音1:20)。马太说明童女“从圣灵怀了孕”(马太福音1:18)。加拉太书4:4也明确指出童女生子:“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

从这些经文中可以看出,耶稣的诞生是圣灵在马利亚身体里做的工。非肉身的(灵)和肉身的(马利亚的腹)都起了作用。当然马利亚自己是不能怀孕的,这个意义上她简单充当了一个“容器”。只有神可以施行道成肉身的奇迹。

否认马利亚和耶稣血缘上的联系只会说明耶稣不是真正的人类。圣经教导耶稣是全人,有象我们一样的肉身,这是从马利亚那里而来的。同时,耶稣是全神,有永恒的,无罪的特性。参看约翰福音1:14;使徒行传20:28;提摩太前书3:16;及希伯来书2:14-17。

耶稣生来就是无罪的;那就是说,耶稣有无罪的天性(希伯来书7:26)。罪的本性一代一代由父亲传下来(罗马书5:12,17,19);童女生子有效阻止了罪本性的传递,使永恒的神道成一个完美的人。



为什么童女生子这么重要?

问题:耶稣会犯罪吗?如果不会,那他怎么能真正地‘体恤我们的弱点'(希伯来书4:15)?如果他不会犯罪,试探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有趣的问题有两种观点。 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不是耶稣是否有罪的问题。 两种观点都认为,正如圣经上明示的那样,耶稣没有罪(哥林多后书5:21; 彼得前书2:22)。现在的问题是耶稣是否可能犯罪。那些坚持“无罪”的人相信耶稣不可能犯罪。而那些认为“会犯罪”的相信耶稣本来可能犯罪,但他没有。哪种说法正确呢?圣经明确的教义是耶稣无罪 — 耶稣不可能犯罪。如果他本可能会犯罪,那么今天他还会这么做,因为他仍保有以前在地球上生活时的本性。他是神人一体,并且永远是,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在他一个人身上统一起来,不可分割。相信耶稣会犯罪就是相信上帝可以犯罪。“因为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歌罗西书1:19)。歌罗西书2:9补充说,“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

虽然耶稣是完全的人,但他并没有我们生来就有的罪性。他无疑和我们一样被试探,这是撒旦设下的试探,但耶稣仍是无罪的,因为上帝不会犯罪。罪与他的本性相悖(马太福音4:1; 希伯来书2:18,4:15; 雅各书 1:13)。从定义上说,罪是对律法的侵犯。上帝创造了律法,律法的属性就是上帝要做或不要做的事;因此,罪是上帝依其本性绝对不会做的任何事。

受到试探本身没有罪过。你可能被诱惑去做你并不想做的事,比如谋杀或参与变态的性行为。 你可能并不希望参与到这些行为中去,可你受到了引诱,因为有人把这种可能性摆到你的面前。 “被诱惑”这个词至少有两个定义:

1)来自于你以外的某人或某物或是因你罪恶的本性。

2)思考实际参与一个有罪的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愉悦和后果,相当于此行为在进入你头脑时就已发生。

第一个定义并没有描述一个罪恶的行为或思想; 而第二个定义有。当你醉心于一个有罪的行为,并考虑如何可以将其付诸实施,你就跨过了罪的底线。耶稣以定义一中的方式被试探,只是他从来没受到罪性的诱惑,因为在他身上,这样的罪性根本不存在。撒旦向耶稣提议某些罪恶的行为,但耶稣内心没有欲望参与到罪中。因此,他像我们一样受到诱惑,但他保持无罪。

那些认为‘会犯罪’的人相信,如果耶稣不可能犯罪,他就无法真正体会诱惑的滋味,因此也就不能真正体恤我们的争战和对罪的抵制。我们一定要记住,要了解某个东西不一定非要经历它。上帝了解一切的一切。虽然上帝从来没有罪的念头,也肯定从来没有犯过罪,但上帝知道和了解什么是罪。 上帝知道并理解被诱惑的感觉。耶稣能同情我们的被诱惑,他了解,并不是因为他“经历”过所有我们经历过的事情。

耶稣知道被诱惑是什么,但他不知道犯罪是什么样子。可这并不能阻止他帮助我们。我们所受的罪的诱惑无非是人所能承受的(哥林多前书10:13)。这些罪过一般可以归结为三种类型:“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翰一书2:16 钦定版)。看看夏娃的罪与被试探,以及耶稣被试探,你会发现这些试探都来自这三种。耶稣同我们一样,在各个方面以不同的方式受到试探,但他仍然非常圣洁。虽然我们堕落的本性使我们内心有犯罪的的欲望,但通过基督,我们有能力克服罪恶,因为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而是神的奴仆(罗马书6,特别是第2节和16-22节 )。



耶稣会犯罪吗?

问题:为什么耶稣的谱系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如此不同? 耶稣的谱系在圣经中提到过两次:马太福音1章和路加福音3:23-38。马太福音把耶稣的家谱追溯到亚伯拉罕。路加福音则从耶稣追溯至亚当。但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追查的其实是完全不同的谱系。例如,马太福音中称约瑟的父亲为雅各(马太福音1:16),而路加福音称约瑟的父亲为希里(路加福音3:23)。马太福音追溯的线索是大卫的儿子所罗门(马太1:6),而路加福音的线索是大卫的儿子拿单(路加福音3:31)。事实上,大卫和耶稣之间,在谱系中唯一相同的名字是撒拉铁和所罗巴伯(马太福音1:12,路加福音3:27)。

有些人认为这些不同之处是圣经中存在错误的证据。然而,犹太人是一丝不苟的记录者,特别是对于家谱。不可想象马太和路加为同一宗族建立了两个完全矛盾的族谱。再者,从大卫到耶稣,这些家谱是完全不同的。即使提到的撒拉铁和所罗巴伯,也有可能指的是同名的其他人。马太称撒拉铁的父亲为耶哥尼雅,而路加则称其为尼利。对于名为撒拉铁的人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为所罗巴伯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些都是名人的名字(见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

另一种解释是,马太追溯的是原始的祖宗家谱,而路加则把‘寡嫂与叔伯的婚姻’记录了进去。如果一个男人死后没有子嗣,传统是该男子的兄弟娶他的寡妻,所生之子会用男子的名字命名。虽然可能性存在,但这种情况不太会发生,因为为了解释每一代的不同,从大卫到耶稣的每一代都该有一段 “寡嫂与叔伯的婚姻”,以便考虑每一代的差异。这不大可能。

考虑到这些,大多数保守的圣经学者认为:路加记录的是马利亚的家谱而马太记载的是约瑟的。马太的记录以约瑟为主线(耶稣的法定父亲),从大卫的儿子所罗门往下,而路加的主线则是马利亚(耶稣的血亲),从大卫的儿子拿单往下。希腊语中并没有“女婿”这个词,约瑟也就因为娶了希里的女儿马利亚而被当作他的儿子。不管是哪个谱系,耶稣都是大卫的后裔,因此有资格成为弥赛亚。追溯母系的家谱是不太寻常,但这正是马利亚的出身。路加的解释是,“依人看来”(路加福音3:23),耶稣是约瑟的儿子。



为什么耶稣的谱系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如此不同?

问题:何谓神人合一?耶稣如何同时既是神又是人? 神人合一这个词用来描述圣子耶稣基督,同时有人性和神性。耶稣一直是神(约翰福音8:58,10:30),但在形体上他是一个人(约翰福音1:14)。除了人类的本性外,耶稣还有神性,是神人。这就是神人一体,耶稣基督,是(三一神中的)一个位格,他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

耶稣的两个本性,人性和神性,是不可分割的。耶稣将永远是神人,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在一个位格上有两种不同的本性。耶稣的人性和神性并不相混淆,而是在保持各自特性之上相融合。耶稣有时有人的局限性(约翰福音4:6,19:28),其他时候则拥有神的权柄(约翰福音11:43;马太福音14:18-21)。在两种本性当中,耶稣的行为出自他的位格。耶稣有两个属性,但只有一种性格。

神人合一的说法是为了解释耶稣如何能同时既是神又是人。不过,这最终是一个我们无法完全理解的教义。我们不可能完全了解上帝的工作。我们作为人类,智慧有限,不该期望完全理解无限的上帝。 耶稣是神的儿子,因为他是由圣灵感孕而来(路加福音1:35)。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在被孕育之前不存在。耶稣一直存在(约翰福音8:58,10:30)。当耶稣在母体里,他成了一个人,同时仍然是神(约翰福音1:1,14)。

耶稣既是神也是人。他一直为神,直到他在马利亚体内被孕育才有了血肉之躯。耶稣道成肉身是为了与苦难中的我们一样(希伯来书2:17),更重要的是,这样他可以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赎罪(腓立比书2:5-11)。总之,神人一体说明了耶稣既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两种本性不存在混淆,也没有淡化,他是一个人性与神性统一的位格,永远都是。



何谓神人合一?耶稣如何同时既是神又是人?

问题:耶稣基督结婚了吗? 耶稣基督绝对未婚。目前盛行的传说是基督娶了玛利亚•抹大拉。这些传说是完全虚构的,毫无神学,历史,或圣经的根据。虽然好几个诺斯底福音书中都提到耶稣与玛利亚有密切的关系,但并没有哪一个具体指出耶稣娶了玛利亚,或是与其有过恋爱。无论是哪一种说法,最接近的是说耶稣亲吻了玛利亚,但它同样可以是“友好的亲吻”的证明。此外,即使诺斯底福音直接声称耶稣与玛利亚结婚,它也不具有权威性,因为诺斯底福音书一直都被证明是伪造证据、制造其自己的耶稣。

如果耶稣结婚了,圣经就会这样告诉我们,或是有对这一事实的明示。圣经不会在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上完全保持沉默。圣经上提到耶稣的母亲,养父,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为什么会忽略他有妻子呢?那些相信/传播耶稣结婚的人,企图使他“人性化”,使他更普通,更像老百姓一样。人们就是不想相信耶稣是道成肉身(约翰福音1:1,14; 10:30)。因此,他们制造并相信耶稣结婚,生子,是一个普通人的传说。

一个次要的问题是,“耶稣基督本来可以结婚的吗?” 结婚不是罪。婚姻中的性关系也无罪。所以,是的,耶稣本可能结婚,而且他仍然是上帝无罪的羔羊,世界的救主。同时,圣经中没有耶稣结婚的理由。这不并是问题的关键。那些相信耶稣结婚的人不相信他是无罪的,或者说他是救世主。结婚和生子不是神差遣耶稣的原因。马可福音10:45告诉我们耶稣为何而来,“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耶稣基督结婚了吗?

问题:如果耶稣是神,他怎么向神祷告?耶稣是向自己祷告吗? 要理解耶稣作为在地上的神向他的天父祈祷,我们需要认识到,永恒的天父和永恒的圣子之间亘古不变的关系是在耶稣道成肉身之前就存在的。请阅读约翰福音5:19-27,特别是在23节中,耶稣教导我们,父差子来(也见约翰福音15:10)。耶稣并不是在伯利恒出生的时候成为圣子的。他一直是上帝的永恒的儿子,现在是,以后也一直是。

以赛亚书9:6告诉我们,一子赐给我们,一个婴孩为我们而生。耶稣与圣灵一道,永远是三一神的一部分。三位一体永远存在,圣父,圣子,圣灵,不是三个神,而是一位神的三个位格。耶稣教导说,他和他的天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这意味着他和他的天父本质相同。圣父,圣子,圣灵三位平等,作为神存在。这三者曾经,并继续有永恒的关系。

耶稣,永恒的上帝之子,不仅毅然放弃了他在天上的荣耀(腓立比书2:5-11),当了无罪的人类,而且为我们作仆人。作为神人合一,当他被撒旦试探,被别人冤枉,受自己人拒绝,并最终被钉在十字架上,他必须学会顺从于天父的意愿(希伯来书5:8)。他向天父祈祷力量(约翰福音11:41-42)和智慧(马克福音1:35,6:46)。他的祈祷表明他为了实现父亲救赎的计划,从而依赖天父的人性,这一点在约翰福音17耶稣的祈祷中得到证实。他的祈祷表明,他最终服从于父亲的意愿,走向十字架上为我们违背上帝的律法而受惩罚(死亡)(马太福音26:31-46)。当然,他的身体从坟墓里复活,为那些悔罪并相信耶稣是救主的人赢得了宽恕和永生。

圣子祈祷并与圣父交谈没有任何问题。如前所述,在基督降生前他们就有永恒的关系。这种关系在福音书中得到描述,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人性的圣子是如何实现圣父的意愿,这样就为他的孩子们换得了救赎(约翰福音6:38)。基督通过祷告获取力量以顺服天父。基督的祷告是我们遵循的榜样。

耶稣基督在地上向天上的父祷告时他仍是神。他向我们说明,即使有无罪的人性,为了天父的意志,祷告是多么重要。耶稣向天父祈祷表明他与三一神的关系,为我们展示一个例子,即我们必须通过祷告,依赖神获取我们所需的力量和智慧。我们需要祈祷。既然基督作为神和人,都需要积极的祈祷,那么今天他的信徒也需要这样。



如果耶稣是神,他怎么向神祷告?耶稣是向自己祷告吗?

问题:耶稣有兄弟姐妹吗? 耶稣的兄弟在圣经中的几节都有提到。马太福音12:46,路加福音20:19,和马可福音3:31中有耶稣的母亲和兄弟来看望他的内容。圣经告诉我们,耶稣有四个兄弟:雅各,约西,西门和犹大(马太福音13:55)。圣经还告诉我们,耶稣有姐妹,但他们未被命名或排序(马太福音13:56)。在约翰福音7:1-10中,他的兄弟去过节而耶稣留在家里。使徒行传1:14描述了他的兄弟和母亲与门徒一起祷告。加拉太书1:19提到,雅各是耶稣的兄弟。这些章节最自然的结论可以解读为耶稣有实际的血亲上的兄弟姐妹。

一些罗马天主教徒声称,这些“兄弟”实际上是耶稣的堂兄弟。然而,种种情况下都明确使用了“兄弟”这个希腊词。虽然这个词可以指其他亲属,其常用的字面意思就是兄弟。希腊语中有“堂兄弟”这个词,但却没有使用。此外,如果是耶稣的堂兄弟,为什么他们会经常被描述与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在一起?他母亲和兄弟来看望他的情形中没有什么暗示他们是其他关系而不是真正的血亲兄弟。

罗马天主教的第二个论点是,耶稣的兄弟姐妹们是约瑟前次婚姻的子女。关于约瑟的一整套说法,比如他比马利亚大很多,以前结过婚,有多个子女,在娶马利亚之前是鳏居,这些都是没有圣经依据的编造。问题是,圣经甚至没有暗示约瑟娶马利亚之前结过婚并且有子女。如果约瑟与马利亚成婚前至少有6个孩子,为什么在约瑟和马利亚的伯利恒之行(路加福音2:4-7)或埃及之旅(马太福音2:13-15)或返回拿撒勒(马太福音2:20-23)中都未提及他们呢?

依照圣经,没有理由相信这些兄弟姐妹不是约瑟和马利亚的孩子。那些反对耶稣有同母异父兄弟姐妹的人这样做,不是缘于阅读了圣经,而是因为先入为主的马利亚是永远的处女这个观念,这本身显然并不是圣经:“但他(约瑟)没有与她(马利亚)同房,等她生了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 ”(马太福音1:25)。耶稣有血亲兄弟姐妹,他们是约瑟和马利亚的孩子。这是神清晰明确的教导。



耶稣有兄弟姐妹吗?

问题:为什么耶稣不得不经历那么多的苦难? 以赛亚书52:14宣布,“许多人因他惊奇,他的面貌比别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 在整个审判,酷刑和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过程中(马太福音27; 马可福音15; 路加福音23; 约翰福音19),耶稣遭受了最严酷的折磨。不过同他遭受的精神上的折磨相比,他所受的可怕的肉体折磨实在算不得什么。哥林多后书5:21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耶稣承担了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2)。 正是此罪使得耶稣大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因此,比起耶稣要承担我们的罪并为我们死(罗马书 5:8),他所受的残酷的肉体折磨不值一提。

以赛亚以清晰的语言预言了耶稣的苦难:“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以赛亚书53:3,5)。诗篇22:14-18是另一个强有力的篇章,预测了救世主耶稣的苦难:“我如水被倒出来,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在我里面如腊融化。我的精力枯干,如同瓦片;我的舌头贴在我牙床上。你将我安置在死地的尘土中。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瞪着眼看我。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

耶稣为什么要受如此的磨难呢? 有人认为,耶稣肉体所受的折磨是他为我们的罪受罚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事实。同时,耶稣经历的苦难说明了神对罪的惩罚,更显示出人性的仇恨与冷酷。魔鬼仇恨神,而耶稣受的残酷折磨和虐待无疑是这背后的动机的一部分。发生在耶稣身上的苦难是充满仇恨和愤怒的罪孽深重的人类最终走向圣洁的神的一个最好例证(罗马书3:10-18)。



为什么耶稣不得不经历那么多的苦难?

问题:耶稣是神的羔羊是什么意思? 当耶稣在约翰福音1:29和 1:36中被称为神的羔羊时,指他是完美的对罪的挽回祭。要想了解基督其人其行,我们必须从旧约开始,其中载有预言基督未来作为“赎罪祭”的内容(以赛亚书53:10)。事实上,神建立的整个献祭制度为耶稣基督的到来设定了舞台,耶稣是神为他的子民提供的完美的挽回祭(罗马书8:3;希伯来书10)。

作为祭物的羔羊在犹太宗教生活中非常重要。当施洗者约翰指称耶稣为“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约翰福音1:29)时,听见他的犹太人可能立即会想起几个重要祭物中的任何一个。随着每年逾越节的临近,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逾越节羔羊。逾越节是犹太人的一个主要节日和庆祝活动,为的是纪念上帝把被埃及奴役的以色列人解放出来。事实上,在逾越节宰杀羔羊并把血涂抹在房屋的门柱上(出埃及记12:11-13)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赎罪的一幅美丽的画面。他为之死的那些人被他的血覆盖,使我们远离(精神)死亡天使。

另一个涉及羔羊的重要祭物是耶路撒冷日常祭祀。每天早晚,一只羔羊为人们的罪被祭献于寺庙(出埃及记29:38-42)。这每日的奠祭,如同所有其它一样,只是为了将人们指向在十字架上基督所做的挽回祭。事实上,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时间正对应于晚祭的时间。当时的犹太人也熟知旧约先知耶利米和以赛亚,他们预言了一个人将会到来,“像羔羊被牵到宰杀之地”(耶利米书11:19;以赛亚书53:7)以及他的苦难和牺牲会救赎以色列。当然,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耶稣基督,“神的羔羊”。

虽然献祭的想法在我们今天看来比较奇怪,不过我们却很容易理解付出代价和偿债的概念。我们知道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而我们的罪使我们与神分离。我们也知道圣经教导说我们都是罪人,在神的面前没有义人(罗马书3:23)。由于我们的罪,我们与神分离,我们以戴罪之身站在神面前。因此,我们唯一的希望是,是否神能给我们一条路与他和解,而神所做的就是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基督的死是为赎罪,为那些信他的人所犯的罪受罚。

正是通过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作为因罪而献给神的挽回祭以及三天后耶稣的复活,才使信他的人得永生。神自己献祭来偿我们的罪是福音书中荣耀的好消息的一部分,这在彼得前书1:18-21中清楚地表明:“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的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因为你们也因着他,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又给他荣耀的神,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神。”



耶稣是神的羔羊是什么意思?

问题:《旧约》中哪里预言到基督的到来? 《旧约》中有许多关于耶稣基督的预言。有些解释说关于救世主的预言有上百个。以下这些被认为是最明确,最重要的。

关于耶稣的诞生 - 在以赛亚书7:14中:“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以马内利。” 在以赛亚书9:6中:“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在弥迦书5:2中:“伯利恒、以法他啊,你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

关于耶稣的事工及死亡 – 在撒迦利亚书9:9中:“锡安的民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他是公义的,并且施行拯救,谦谦和和地骑着驴,就是骑着驴的驹子。” 在诗篇22:16-18中:”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着我;他们扎了我手、我的脚。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瞪着眼看我。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

可能关于耶稣最清楚的预言是以赛亚书的整个第53章。其中53:3-7尤其明晰:“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但以理书第9章中的“七十个七”预言,预测了耶稣,救世主,将被“剪除”的确切日期。以赛亚书50:6则准确地描述了耶稣所捱的打。撒迦利亚书12:10预言了救世主的被“扎”,就发生在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之后。还有更多的例子可以提供,但这些就足够了。旧约最明确地预言了耶稣作为救世主的到来。



《旧约》中哪里预言到基督的到来?

问题:耶稣是人子是什么意思? 《新约》中有88次提到耶稣是 “人子”。 “人子”的第一层意思是但以理书的预言7:13-14,“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 “人子”是救世主的称号。耶稣就是被给予国度,荣耀和权柄的人。当耶稣使用这个称谓的时候,他在实现人子的预言。 那个时代的犹太人一直对这个称谓的所指感到亲近与熟悉。 耶稣在宣布自己为救世主。

“人子”的第二重意思是,耶稣是一个真正的人。 神称先知以西结“人子”共93次。 神只是在称以西结为人。人的儿子是人。耶稣是完全的神(约翰福音1:1),但他也是人(约翰福音1:14)。约翰一书4:2告诉我们:“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是的,耶稣是圣子,他的本质是神。是的,耶稣是人子,他的本质是人。总之,“人子”表明耶稣是救世主,是一个真正的人。



耶稣是人子是什么意思?

问题:神为什么在那时差耶稣来?为什么不早不晚? “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拉太书4:4)。 这节经文宣布当“时候满足”时,父神差遣他的儿子。世纪之初发生了很多事情,这似是耶稣到来的理想时刻,至少照人类的推理是这样。

1)当时犹太人对救世主的到来满怀期待。罗马人统治以色列使得犹太人渴望救世主的到来。

2)罗马政权统一了世界的大部分,给人一种世界大同的感觉。此外,由于罗马帝国相对和平,旅行成为可能,这使得早期基督徒得以传播福音。这种旅行的自由在其他时代是不可能的。

3)虽然罗马在军事上获得了胜利,而希腊却在文化上征服世界。“共同”形式的希腊语(不同于古希腊语言)是贸易语言,整个帝国都讲这种语言,使得通过一个共同的语言将福音传播成为可能。

4)许多虚假的偶像没能助他们战胜罗马征服者,这使许多人放弃了对这些偶像的崇拜。同时,在更“文明的”城市,当时的希腊哲学和科学像今天共产主义政府的无神论一样,令人感到精神空虚。

5)当时的神秘宗教强调有一个救世主,并要求信徒提供血祭,从而使只有一个挽回祭的基督福音为他们所信服。希腊人同样相信灵魂的不朽(而不是身体)。

6)罗马军队从各地招募士兵,向他们灌输罗马文化和尚未传播到那些偏远地区的思想(比如福音)。 最早把福音介绍给英国的就是驻扎在那里的基督教士兵。

以上陈述基于人们对当时的回顾和思考,为什么那个特定历史时期是基督到来的一个恰当的时间。 但我们知道神的道路不是我们的道路(以赛亚书55:8),这或许是或不是他选择了那个特定时间差遣他的儿子到来的某些原因。很显然,在加拉太书3和4中,上帝试图通过犹太的律法奠定基础,为将要到来的救世主做准备。这部律法是为了帮助人们了解他们的罪有多深重(在这样的罪里他们无法维持律法),这样他们可以更容易接受通过救世主耶稣对我们罪的救治(加拉太书3:22-23 ; 罗马书3 :19 - 20)。律法还是“训蒙的师傅”(加拉太书3:24),引人们到救世主耶稣那里。它是通过许多关于耶稣担当救世主的预言来做到的。此外,献祭说明因罪而祭献的必要以及它的不足(每一次的献祭总是需要以后更多的)。旧约的历史通过若干事件和宗教节日(比如亚伯拉罕愿意奉献他的儿子以撒,还有出埃及期间的逾越节,等等)描绘了基督其人其事。

最后,基督在该来时到来实现了特定的预言。但以理书9:24-27谈到了“七十周”或70个“七”。在上下文中,这些“周”或“七”指的是几个七年而不是7天。我们可以查阅历史,列出头69个星期的详细情况(第70周将在未来出现)。倒叙这70周,则由“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的命令”开始(25节)。这个命令是亚达薛西王在公元前445年下达的(见尼希米记2:5)。经过7个“七”加62个“七”,或69 个 7年,预言指出,“那受膏者必被剪除,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以及“至终必如洪水冲没”。(指重大毁坏)(26节)。这里明白无误地提到了救主在十字架上的死。一个世纪前,罗伯特•安德森爵士在他的著作《即将到来的王子》中 ,用‘预言年份’详细计算了这69周,允许年代的跳跃,历法的错误,从公元前到公元后的转换等,算出69周就在耶稣胜利进入耶路撒冷那一天结束,5天后他死亡。不管是不是使用这个时间表,关键是,早在500年前,但以理就预言了基督道成肉身的时间。

基督道成肉身的时间恰到好处,当时的人们已经准备好他的到来。自那以后的每个世纪,人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耶稣就是预言中承担圣经使命的救世主,他的到来早已在圣经中详实描述和预见。



神为什么在那时差耶稣来?为什么不早不晚?

问题:为什么我应该相信基督的复活? 这是一个广为接受的事实,公元一世纪,本丢•彼拉多在犹太教最高评议会的要求下,下令在犹大公开处决耶稣,将他钉死在十字架上。非基督教关于弗拉维厄斯•约瑟夫,科尼利厄斯•塔西图斯,萨莫萨塔的卢西恩,迈蒙尼提斯,甚至犹太教最高评议会的记载确证了早期基督徒亲眼所见的关于耶稣基督的死亡这一重要历史的描述。

关于耶稣复活,有几个证据使得这一说法令人信服。已故的法学奇才和国际政治家莱昂内尔•卢克胡爵士(拥有连续使245宗谋杀嫌犯获得无罪开释的前所未有的吉尼斯世界纪录)精辟地总结了在耶稣复活这件事的可信度上基督教徒的热情和信心,他写道,“42年来,我作为一个辩护律师到过世界许多地方,而且还在乐此不疲。 我曾很幸运地在法庭上多次获得成功。我可以明确地说,耶稣基督复活的证据是如此确凿,绝对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去接受。”

世俗社会依照他们坚定不移的自然主义方法论,对同一证据的反应一直都是意料之中的冷淡。对于那些对这个术语并不熟悉的人,自然主义方法论是指人们致力于用且只用自然的起因解释一切。如果一个所主张的历史事件与自然解释相悖(比如奇迹般的复活),世俗学者通常持非常怀疑的态度对待它,却无视证据,无论它多么令人接受和信服。

在我们看来,这种坚定的忠实于自然原因,不顾实质性的证据,反而不利于公正(因而充分)的调查取证。我们与沃纳•冯•布劳恩博士及无数一直认为把某种流行的哲学倾向强加于证据之上妨碍了客观公正的人意见一致。或是以冯•布劳恩博士的话说,“被迫相信一个结论...违反了科学本身的客观性。”

尽管如此,还是让我们考察一下有利于复活的证据。

基督复活的第一证据
首先,我们有确证真实的目击者证词。 早期基督教护教者列举了数百名目击者,其中一些人记录了他们声称的亲身经历。其中许多目击者毅然决然地忍受长时间的酷刑和死亡,而不否定他们的证词这一事实证明了他们的诚意,进而排除了他们这部分的欺骗性。根据历史记载(使徒行传4:1-17图书; 普林尼给图拉真的信十,96,等),大多数基督徒可以宣布放弃他们的信仰来结束痛苦。可是相反,似乎大多数选择忍受痛苦并宣讲基督的复活,直到死。

诚然,虽然殉道很了不起,它并不一定令人信服。它不会让一个信仰如此的生效以致要验证它的信徒(以一种明确的方式表现出他或她的诚意)。使早期的基督教殉道者不同寻常的是他们知道自己所信奉的是否是真的。他们或是见到复活的耶稣基督平安无恙,或没有。这很了不起。如果这一切只是一个谎言,鉴于他们的情况,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把它延续下来?为什么在面对迫害、入狱、折磨和死亡时,都心照不宣地坚守这样一个毫无利益而言的谎言?

2001年9月11日,自杀劫机者无疑相信他们的信仰(证据是他们愿意为此而死),他们不能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他们把信心建立在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传统之上。与之相反,早期的基督教殉难者则是第一代信徒。他们或是看到了他们声称看到的,或者没有。

自称的目击者中最杰出的是使徒。他们共同经历了复活后基督显现的不可争辩的变化。紧接着他的受难,他们因有性命之忧而恐惧地躲藏。复活之后,他们公开表明自己不同的立场,尽管受到与日俱增的迫害,仍大胆地宣扬耶稣的复活。是什么原因使他们有这样突然而巨大的转变? 这当然不是什么经济收益。为了宣扬耶稣的复活,使徒们放弃了他们拥有的一切,包括性命。

基督复活的第二证据
另一个证据有关某些关键的怀疑论者的转变,最明显的是保罗和雅各。保罗自己承认是初期教会的残酷迫害者。在他所描述的与复活后的基督相遇之后,保罗经历了飞速且巨大的转变,从一个教会的迫害者到最无私的捍卫者之一。像许多早期的基督徒一样,保罗遭受过贫困,迫害,殴打,监禁,以致他坚信耶稣复活而被处决。

雅各持怀疑态度,虽然不及保罗充满敌意。传说是与复活后的耶稣的一次相遇把他变成一个无法攀比的信徒,一个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我们还有学者普遍接受的雅各写给早期教会的书信中的一封。像保罗一样,雅各心甘情愿地为他的证词受苦,这一事实证明了他的诚信(见使徒行传和约瑟夫斯的犹太古董二十卷,9,1)。

基督复活的第三和第四证据
第三和第四证据是敌人关于空墓的证言以及复活的信仰在耶路撒冷的生根。耶稣被公开处决,葬在耶路撒冷。信仰耶稣的复活在耶路撒冷植根本来是不可能,如果他的尸体仍在墓中,犹太人的最高评议会可以掘墓,把他的尸体公开展示,从而揭露骗局。相反,最高评议会指控门徒偷了尸体,显然是为了解释它的失踪(所以是一个空墓)。我们如何解释空墓这个事实呢?下面是三种最常见的解释:

第一,门徒偷走了尸体。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就知道复活是一个骗局。因而他们也不会这么情愿为它受苦和死亡。(参见关于确证的真实目击者的证词之第一证据。)如果这样,所有公开声明的目击者都知道,他们并没有真正看到基督,是在说谎。有这么多的同谋,有人肯定会承认,即便不是为了结束自己的痛苦,至少是为了结束其朋友和家人的痛苦。第一代基督徒受到绝对残酷的迫害,尤其是在公元64年的罗马大火中(一场据称是尼禄下令放的火,以便为他的宫殿扩地,但他却污蔑罗马的基督徒,为的是为自己开脱),正如罗马历史学家科尼利厄斯•塔西佗在他的罗马帝国编年史中所详述的那样(出版于火灾之后的一代):

“尼禄捆绑那些犯了罪的,对一群因他们的行为被憎恶,称为基督徒的人们实施折磨。克里斯特斯,这个名字就来源于他,在台比留统治时,在我们的代理人之一庞修斯•皮拉图斯手上遭受了酷刑,一个非常恶意的迷信,再次爆发,不仅在犹大,这个邪恶的源头,甚至在罗马,在那里来自世界各地的一切丑恶的可憎的东西都能找到中心并流行起来。 因此,当权者首先逮捕了那些认罪的,然后,根据他们提供的信息,更广泛的群众被定罪,不是烧毁城市的罪,而是仇恨人类之罪。对他们的死亡有各种讥笑。 他们身上披着兽皮,被狗撕咬腐烂,或者被钉在十字架,或者注定被火焰吞没和燃烧,(他们被焚的尸骨)在白天将过时为夜晚照明。“(编年史,十五,44)

尼禄活活烧死基督徒来为他的游园会照明。当然有人会在如此可怕的痛苦威胁下认罪。 但事实是,我们没有任何记录早期基督教徒为结束痛苦而放弃信仰的。相反,我们有许多耶稣复活后再现的描述及数百名目击者愿意为此受苦难并为它而死。

如果信徒们没有偷尸体,我们如何解释空墓?有人建议说,基督假装死亡,然后从坟墓中逃脱。这显然是荒谬的。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基督遭到毒打,撕扯,刺伤。他受了内伤,大量失血,窒息,一支矛刺穿他的心脏。没有充分的理由让人相信耶稣基督(或任何处在如此情形中的人)能够在遭受如此折磨后仍活下来,假装死去,在坟墓里坐了三天三夜,没有治疗,没有食物和水,把封住他墓穴的巨石搬开,毫无察觉地逃脱(没有留下任何血迹),令几百名目击者相信他毫发无损地从死亡中复活,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说法很可笑。

基督复活的第五证据
最后,第五证据是一名目击者的特殊证词。在所有有关复活的主要陈述中,妇女是最初和主要的目击者。这是一个奇怪的发现,因为在古犹太和古罗马文化中,妇女极不受尊重。她们的证词被视为无足轻重而不必当真。鉴于这一事实,任何骗局的制造者在公元一世纪的犹大会挑选女人做主要证人吗,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在所有声称看到耶稣复活的男性门徒中,如果他们都在撒谎而复活是一个骗局,为什么他们专挑他们能找到的名声最不好和不被信任的目击者?

威廉•雷恩•克雷格博士解释说,“当你了解了一世纪时犹太社会中妇女的地位,真正非同寻常的是,这个故事主要说的是妇女是空墓的发现者。在一世纪的巴勒斯坦,妇女在社会阶梯中位置低下。古希伯来有这样的说法,‘宁愿烧毁法律也不交给妇女'和‘有儿者福,有女者丧。’ 妇女的证词被视为毫无价值,犹太法庭甚至不允许女性出庭作证。鉴于此,空墓的主要证人是妇女,这一点绝对引人关注... 后来传说中的任何描述肯定会将男性门徒说成是空墓的发现者 — 比如彼得或约翰。妇女为空墓的第一见证者这个事实本身就给出了可信的解释 — 不管我们喜欢与否 — 她们是空墓的发现者!这表明,福音作者忠实地记录所发生的事情,即使令人尴尬。这说明了它是史实而非传奇。”(李•斯特罗贝尔引自威廉•雷恩•克雷格博士,《基督的案例》,格兰德•雷皮兹:宗多万,1998年,第293页)

总结
上述这些证据:有据可证的目击者的真诚(以及使徒的例子中,令人信服而费解的变化),关键对立人物的有据可证的转变 — 怀疑者变为殉道者,空墓的事实,来自敌人的关于空墓的证词,所有发生在耶路撒冷的史实,复活的信仰始于该处并蓬勃兴起,妇女的证言,在当时历史背景下这些证词的意义;这些都有力证明了复活却有其事。我们鼓励读者思考这些证据。它们给你什么样的启示? 思考过后,我们坚决肯定莱昂内尔爵士的声明:

“耶稣基督复活的证据是如此确凿,令人无法拒绝,绝对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



为什么我应该相信基督的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