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混合的圣经问题

其它混合的圣经问题

问题:谁是耶稣基督的十二门徒/使徒? “门徒”这个词指的是“学徒”或“跟随者”,“使徒”这个词指的是“差遣出去的人”。耶稣在世时,那十二个跟随他的被叫做门徒。十二门徒跟随耶稣基督,向他学习,得到训练。耶稣复活和升天之后,他把门徒差遣出去(马太福音28:18-20;使徒行传1:8)为他作见证。那时起人们就把他们叫做使徒。其实,当耶稣还在世时,门徒和使徒这两种称呼就被交替使用,因为耶稣培训他们,同时也把他们差派出去。

最早的十二门徒/使徒的名字列在马太福音10:2-4,“这十二使徒的名:头一个叫西门,又称彼得,还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腓力和巴多罗买,多马和税吏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奋锐党的西门,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圣经中马可福音3:16-19和路加福音6:13-16也有十二门徒的名字。对比这三段经文,个别名字有微小的差异。似乎达太又被叫做“雅各的儿子犹大”(路加福音6:16)和Lebbaeus,古希腊文“达太”(马太福音10:3)。西门又被叫做奋锐党的西门(马可福音3:18)。加略人犹大,背叛耶稣的人,被马提亚顶替了门徒的地位(见使徒行传1:20-26)。一些圣经老师把马提亚当作十二门徒中一个“无效的”成员,而相信使徒保罗是神所拣选代替加略人犹大作为第十二个使徒的。

十二门徒/使徒都是普通人,神通过非凡的方式使用他们。这十二个人中有渔夫,税吏和革命者。福音书记载了这十二个跟随耶稣基督之人常有的失败、挣扎和疑惑。在目睹了耶稣的复活和升天之后,圣灵将这些门徒变为大有能力的“搅乱天下的”(使徒行传17:6)人。变化是什么呢?十二使徒/门徒曾“跟过耶稣”(使徒行传4:13)。但愿我们也被这样说!



谁是耶稣基督的十二门徒/使徒?

问题:难道有绝对真理/普遍真理吗? 为了弄明白是否有绝对真理/普遍真理这回事,让我们先来看真理的定义是什么。按照字典,真理的定义是“对真实或现实的确认;一个被证明或被接受为真实的说法;真实或现实”。今天一些人会说,根本没有真正的真实,只有感觉和观点。而另一些人争辩一定有某种绝对的真实或真理。因此,关于是否有绝对真理此事的问题,我们看到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一种观点说没有绝对的关于真实的定义。那些坚持这个观点的人相信一切都是相对的,所以没有实际的真实。由此,根本没有权威来决定一个行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是对的还是错的。这个观点是单纯的“形势道德规范”的最高模式。没有对与错所以即时感觉到对就是对。当然此种“形势道德规范”导致“凡是感觉好”的精神和生活格调,它对社会和个人有破坏性的影响。

另一种观点相信确实有绝对的真实或标准来定义正确与否。因此,用绝对的标准作尺度可以衡量行为是对还是错。你可以想象如果没有绝对没有真实会多混乱。以地心引力定律为例,如果它不是绝对的,那么某一次你可能迈一步就跨入空中万里,下一次你可能会一点都动不了。或者试想如果数字不再有绝对的价值会发生怎样的混乱。比如二加二不总等于四。如果没有绝对的真理,世界将乱作一团。将不会有科学定律,没有物理定律,一切将失去意义,没有衡量的标准,没有对与错。那是怎样的乱七八糟!值得感谢的是确实有绝对真理,它是可以被发现和理解的。

觉得有人曾总结没有绝对真理的想法是完全不合逻辑的。然而在今天,许多人相信文化相对论,它的核心否认任何类型的绝对真理。对说“没有绝对真理的人”可提的一个最好的问题是:“你对那个绝对有把握吗?”没有绝对真理这样的说法是不合逻辑的。它既是一个绝对的结论,而它本身又否定绝对性。本质上讲,它说没有绝对真理的事实是唯一的绝对真理。

一个人必须战胜几个逻辑问题才能接受或相信没有绝对真理/普遍真理。第一个问题是自我矛盾。从上面摆出的问题中可看出这点,那些坚持没有绝对真理的人事实上他们自己就相信了一个绝对的事情。他们绝对有把握没有任何事是绝对的。这种哲学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相矛盾。没有绝对性的结论本身与他们所说所信的抵触。

否定绝对真理/普遍真理的第二个问题是人类的知识都是有限的。作为只有有限头脑的人类,我们不能按逻辑作出绝对否定的结论。比如一个人不能按逻辑说“没有神”(尽管许多人这样做),如果要那样说,他们必须对整个宇宙的从始至终有绝对的认识。当人们说没有神或没有绝对真理(本质上是一回事),他们能从理性和逻辑的角度说“凭我有限的知识,我不相信有一位神,”或者“凭我有限的知识,我不相信有什么是绝对真实的。”

否认绝对真理/普遍真理的第三个问题是,它不符合通过我们的良知,我们的经历和我们看到的“真实世界”所认识到的真实。如果没有绝对真理,任何事都没有根本上的对与错。“你觉得对”不意味着“我觉得对”。表面上看这种相对论似乎很吸引人,如果把它引入逻辑性的结论中,很快证明它是灾难性的。考虑一下如果真地没有绝对真理,一切都是相对的(没有任何标准)。基本上所发生的是大家按各自的规则生活,做他们认为是正确的事。这导致一个人对正确的理解不久会跟另外一个人产生冲突。比如,即使遇到红灯的时候我也觉得无视交通规则对我来说是正确的事,我置他人的生命于危险的境地。或者,我可能认为偷你的东西是对的,而你认为是不对的。同样,一个人觉得可以杀人,因此要杀死看见的每个人。

如果没有绝对标准,绝对真理,所有一切都是相对的,那么杀人与不杀人一样是正确的。偷窃与不偷窃一样是正确的。残忍和非残忍是等同的。否认绝对真理能轻易导致悲惨结局。因为如果没有绝对真理这一说,没人能确实“你应该做这”或“你不应该做那”。如果没有绝对真理,连政府都不能或不该把规章制度强加给社会。能看出由此引发的问题吗?彻底的混乱,人们各执己见,各行其是。如果没有绝对真理,没有要遵守的对错标准,我们对任何事情都不能确信。人们会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 – 杀人,强奸,偷窃,撒谎,欺骗,等等,并且没人能说那些事是错误的。政府可能不存在,没有法律,没有正义,人们甚至不能说多数人对少数人有权力制定和强化标准。一个没有绝对性的世界是能想象得到的最可怕的世界。

今天我们常常听到类似这样的话“可能那对你是真的,但对我不是。”对那些坚持没有绝对真理的人来说,真理被看作是个人喜好或感觉,不能超越个人的界限;因此对生命的意义没有最后答案,对死后的任何形式没有指望。这个类型的相对论导致宗教混淆,因为它认为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宗教,没有与神建立正确关系的途径。因此所有宗教都是错的,因为它们都宣称要教导或信奉死后的某种形式,和某种形式的绝对真理。这就是为什么今天常见人们相信某两种直接对立的宗教可以并存为“真实的”,尽管它们都宣称是通往天堂的唯一途径或教导两种截然不同的“真理”。不相信绝对真理的人无视这些主张而信奉一种更宽容的普救说,它教导所有宗教都是平等的,都会带人进天堂。这也是为什么信奉这个世界观的人会强烈反对信仰福音的基督徒,后者相信圣经上说的耶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他是真理的最终体现并且是一个人能去天堂的唯一途径(约翰福音14:6)。

暂且搁下否认绝对真理是无逻辑和无理性的这一事实,“一切都是相对的”观点成了我们生活的这代人的口号。在许多西方世界,多数人拒绝接受绝对真理这样的事可能或已经存在。这导致了许多人所指的后现代社会,这种社会认为所有价值、信仰、生活形式、真理主张都同等有效。因此,那些坚持对错、有绝对标准的人被认为偏狭,经常受到责难,讥笑和批判。

事实上,容忍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主要美德,是必要的,因此只有一个不好,就是不容忍。换言之,现在发生的是:坚持他们信仰的任何宗教或个人– 特别是绝对真理 – 犯了不容忍之罪;并且一个从政体上来说是正确的、相对的社会难以接受的唯一事情就是那些相信绝对性的人。那些否定绝对真理的人常说可以去信你想要信的,只要不把你的信仰强加于人。但这个观点本身就是关于什么是对错的信仰,那些坚持这个观点的人更是要把这个意图强加于人,因此是伪善。他们确立了一个行为标准,然后坚持让别人遵循 – 因此违反了他们假装坚持的那件事。

恳切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那些推行容忍的人如此不能容忍相信绝对真理的人呢?为什么人们愿意信一种信仰体系,它威胁要破坏社会的结构,它的核心既无理性也无逻辑性呢?原因很简单,人们不想为他们的行为负责。如果有绝对真理就有绝对的对与错的标准,我们就对这些标准负责。这种责任是人们在拒绝接受绝对真理时真正要否定的。

对绝对真理/普遍真理的否定和由此产生的文化相对论是社会的逻辑产物,它相信进化论是对生命的解释。如果进化论是真的,那生命就没有了意义,我们没有目的,并且不可能有任何绝对的对与错。人类随心所欲地生活,他的行为不对任何人负责。然而不论人怎样罪恶地想要否认神的存在和神的绝对真理,人类终有一天要站在神面前受审判。圣经说,“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籍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马书1:18-22)。

当考虑到绝对真理是否存在时我们要问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是否有绝对真理存在的任何证据?如果一个人认真考虑这个问题,那么关于绝对真理存在的证据显而易见。第一个绝对真理存在的证据由我们的良心中可见。我们的良心告诉我们世界应该是“某种样子”,一些事是“对的”一些事是“错的”。它帮助我们理解受苦、挨饿、强奸、疼痛和邪恶是有问题的。它让我们认识到爱、慷慨、怜悯与和平是我们应该为之努力的积极的东西。圣经在罗马书2:14-16描述了人类良心的任务,“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籍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由科学中看到绝对真理存在的第二个证据。科学就是对知识的追求。它是研究我们所了解的,并寻求更多知识。因此,所有科学研究必须建立在相信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事物的真实性。没有绝对性,用什么去做科学研究?人们怎么知道他们的发现是真实的?事实上,真正的科学定律必须立足于对绝对真理的确定。

绝对真理/普遍真理存在的第三个证据是宗教的存在。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试图赋予生命的含义和定义。它们产生于人类对简单生存之外又更多渴望的事实。所有宗教的背后是一个基本信仰:生命除了我们现在知道的这个简单的身体存在以外一定有更多。通过宗教,人们寻找对未来的确信和希望,对罪的赦免,在争斗中寻找和平,为深奥的问题寻找答案。宗教证明人类不仅是高度进化的动物;它证明了一个更高的旨意,事实上确实有一位个人的和有目的的造物主,他将人类想了解他的渴望注入人的心里。如果确有一位造物主,那么他就是绝对真理的标准,是他的权柄建立了真理。

幸运的是我们有这样一位造物主,他不仅启示他自己,而且通过他的话,圣经,向我们启示真理。如果我们想了解绝对真理/普遍真理,唯一的途径是通过与称为“真理”的耶稣基督建立个人的关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籍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绝对真理存在的事实指引我们向真理,有一位至高无上的神创造了天和地,他已经向我们启示了他自己,为的是让我们通过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亲自认识他。



难道有绝对真理/普遍真理吗?

问题:有没有异类或飞碟这样的事? 就“异类”这个词,让我们假设是某种存在,可以做出道德上的选择,有智力、情感和愿望的。首先,看几个科学论据:

除冥王星外,人类已经发射太空飞船到太阳系的各个行星;考察了这些行星之后,以为只有火星和木星可能有生命。

1976年,美国发射两个无人驾驶飞船登陆火星;并用太空探测器深层探查分析是否有生命迹象,但什么都没找到。如果在地球上最荒芜的沙漠或南极洲最深层的冻土中挖掘,分析这些土壤,土壤中有微生物!1997年,美国发射“探险者”号到火星上面,取回更多的样本并作了更多的实验,仍然找不到任何生命存在的迹象。自那之后,更有多次探察火星,但结果如前。

天文学家在遥远的太阳系不断发现新的“行星”。一些人提出这么多“行星”的存在证明了宇宙中的其它某个地方一定有生命存在。事实是,没有一个“行星”可以被证明是接近于支持生命存在的。因为地球和这些行星的遥远距离,对这些行星上有支持生命的可能性做出判断是不可能的。知道地球是太阳系中唯一支持生命存在的星球,进化论者迫切地要在另一个太阳系中找到另一个星星来论证生命在那里已经得到进化。可能某个地方有这样的“行星”,但我们对它们的了解微乎其微,无法证实是否能支持“生命”。

那么,圣经怎么说?地球和人类是神的独特创造。创世纪1章教导神在造太阳、月亮和星星之前就创造了地球。使徒行传17:24,26节说“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受造之后,人没有罪,地上的一切都“甚好”(创世纪1:31)。当第一个人犯了罪(创世纪3),导致了全人类的堕落,以及各种各样的问题,疾病和死亡。即使动物在神面前没有人的罪(它们不是道德的动物)也不可避免地受苦和死亡(罗马书8:19-22)。耶稣基督的死解除了因为我们犯罪而配得的惩罚。他再来时,将除去自亚当时就有的许多咒诅,神最终将出去一切咒诅(启示录21-22)。注意罗马书8:19-2说所有受造之物期待着这个时刻!重要的是看到基督来到地上受死,他来是为人类而死,并且就死一次(希伯来书7:27;9:26-28;10:10)。

将这些真理归纳起来:神独特地造了地球和人类。因为人的堕落,所有受造物经历苦难。基督曾来到地上并只这一次将他自己献上来偿还我们的罪。不仅信徒将被释放,所有受造物也将得释放。

喻义:如果所有被造物都受苦,这意味着地球之外的所有生命也会受苦。如果,象辩论中所说,其它星球上也有道德的生命,他们也会受苦;如果不是现在,他们在将来某一天也一定要受苦,当所有一切随着大响声而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彼得后书3:10)。如果他们从未有罪,神惩罚他们会是不公正;但如果他们有罪,基督只能死一次(他死在地上),那他们就被留在罪里,这与神的属性不符(彼得后书3:9)。这留给我们一个不可解的谜…… 除非,在地球之外没有道德生命的存在。

其它星球上那些非道德和非感知的生命形式怎么办?一个未知的星球上会有藻类甚至猫狗类存在吗?大致推测是这样,它毫不损害圣经的内容。但试图回答象下面这样的问题就一定有问题了:“既然所有受造物都受苦,神在遥远的星球上创造受苦的非道德和非感知的生命有什么目的?”。

结论是,圣经没有给我们理由去相信在宇宙的其它地方有生命。实际上,圣经告诉我们为什么没有的主要原因。是的,有许多怪异和无法解释的事情发生。但没有理由将这些现象归咎于外星人和飞碟。如果对这些假定事物有可辩驳的原因,似乎是属灵方面的征战,确切地说,源于魔鬼。



有没有异类或飞碟这样的事?

问题:圣经纪录了使徒的死亡吗?每个使徒是怎么死的? 圣经纪录的唯一一个使徒的死亡是雅各(使徒行传12:2)。希律王“用刀”杀了雅各 – 类似斩首。其他使徒死亡的情况只能根据教会的传说了解,因此我们不应该把其它看得太重。关于使徒死亡得到最广泛接受的教会流传下来的说法是使徒彼得,在罗马,他被倒钉在十字架上,这应验了耶稣的预言(约翰福音21:18)。以下是关于其他使徒死亡的主要“传说”。

马太在埃塞俄比亚殉难,死于剑伤。约翰在被罗马人迫害期间被投入大油锅煎煮,然而,他奇迹般地死里求生。约翰放逐到拔摩岛监狱的煤矿服刑。他在拔摩岛上写下了启示录。稍后使徒约翰被释放回到现在所称的土耳其。他死时年岁已高,是唯一在平静中死去的使徒。

雅各,耶稣的兄弟(不是正式的使徒),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当他拒绝否认对基督的信仰时被从一百多英尺高的寺庙的东南塔顶上抛下。当他的敌人发现他摔下去之后还活着时,他们用棍棒将他打死。这是撒旦试探耶稣时所在的同一个塔顶。

巴多罗买,也被叫做拿但业,去了亚洲宣教。他在今天的土耳其做见证,因为他在亚美尼亚讲道而遭杀害,被鞭打致死。安德烈在希腊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七个士兵在恶劣鞭打了安德烈之后,用绳索把他绑在十字架上以延长他的痛苦。他的追随者报告说,当安德烈被领向十字架时,他用这些话向十字架致敬:“我久久期待着这一欢乐时刻。十字架因基督被钉在上面的身体已经变得圣洁”。他死前两天不断向折磨他的人布道。使徒多马在去印度宣教和建立教会时被矛刺死。马提亚, 取代出卖耶稣的犹大的使徒,被用石头打然后斩首。使徒保罗在公元67年被罗马暴君尼禄拷打后斩首。也有关于其他使徒之死的说法,但没有可靠的历史或传说证据。

使徒怎么死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都愿为了自己的信仰而死。如果耶稣没有复活,使徒们应该会知道。没人愿意为了谎言而死。所有使徒甘愿经历可怕死亡的事实,拒绝放弃信仰基督的事实 – 有力证明了他们亲自目睹了耶稣基督的复活。



圣经纪录了使徒的死亡吗?每个使徒是怎么死的?

问题:基督徒对梦的解析?我们的梦从神来吗? 有问题这个机构不对基督徒的梦做解析。我们不释梦。我们坚信一个人的梦及那些梦的含义是神与他们之间的事。神仍然通过梦启示吗?贯穿圣经,神通过梦的方式对许多人讲话。例如雅各的儿子约瑟(创世纪37:5-10),马利亚的丈夫约瑟(马太福音2:12-22),所罗门(列王纪上3:5-15),及其他一些人(但以理书2:1;7:1;马太福音27:19)。还有先知约珥的预言(约珥书2:28),在使徒行传2:17中被使徒保罗引用,提到神使用异梦。所以简单的回答是:是的,神可以并通过梦启示。

然而,今天我们如何应用这个真理有很大的区别。我们必须记着,圣经是完美的,它囊括了我们需要知道的从当世到永生的每件事。这不是说神在今天就不行神迹或不再通过梦讲话。区别是在圣经中,神已经启示了从现世到永生他所选择的对待人的方式。神说的一切,无论是梦,异象,“细微的声音”等等,将与神已经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完全一致。梦不能凌驾于圣经之上。如果神要在梦里向一个人启示,他所给的信息一定与圣经吻合。因为相信圣经的灵感、权威和丰富,我们发现当今神不太经常通过梦启示。但同时,根据圣经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它的可能性。

如果你做了一个梦感觉是神给你的,怀着祷告的心验证一下神对你的启示是否和圣经一致 。如果这样,求神指引你如何对这个梦做出回应(雅各书1:5)。在圣经里,任何人在任何时候经历从神而来的梦,神都会使那个梦的意义明确,或者直接对那个人,或者通过天使,或者通过信使(创世纪40:5-11;但以理书2:45;4:19)。当神向我们启示时,神一定会让我们完全明白他的话语。



基督徒对梦的解析?我们的梦从神来吗?

问题:为什么神拣选以色列作他的选民? 谈到以色列民族,申命记7:7-9告诉我们,“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

神拣选以色列民族的人,从中诞生了耶稣基督 – 罪和死亡的救主(约翰福音3:16)。在亚当夏娃堕落罪中之后,神的第一个应许就是弥赛亚(创世纪3章)。之后,神确定弥赛亚将出自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家族(创世纪12:1-3)。耶稣基督就是神为什么拣选以色列人作为神的选民的根本原因。神不是非得有一个“选民”,但神决定那样做。耶稣要从某一民族中诞生,神拣选了以色列。

然而,神拣选以色列民族的原因不仅仅为了弥赛亚的产生。神希望以色列去向其他民族传扬神。在世界上以色列要成为一个祭司、先知和宣教的民族。神对以色列的意图是要它成为一个独特的民族,全族的人带领其他民族归向神,指明神应许我们一位赎罪者、弥赛亚和救主。大部分神的使命以色列没有完成。然而,神对以色列的根本目的,即带来弥赛亚和救主这个目的,在耶稣基督的身上已经完完全全实现。



为什么神拣选以色列作他的选民?

问题:为什么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穆斯林(回教徒)之间彼此憎恨? 首先,要明白不是所有的阿拉伯人都是穆斯林(回教徒),也不是所有的回教徒都是阿拉伯人。尽管大多数阿拉伯人都是回教徒,但也有许多不是回教徒的阿拉伯人。而且,非阿拉伯人回教徒(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这样的地区)的人数多于阿拉伯人回教徒。其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是所有的阿拉伯人都憎恨犹太人,不是所有的回教徒都憎恨犹太人,更不是所有的犹太人都憎恨阿拉伯人和回教徒。我们必须小心不要一成不变地看人。然而总的来说,阿拉伯人和回教徒对犹太人有嫌恶和不信任,反之亦然。

如果圣经对这种仇恨有清晰的解释的话,那要追溯到亚伯拉罕。犹太人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阿拉伯人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的后代。以实玛利是使女的儿子(创世纪16:1-16),以撒是神应许亚伯拉罕的儿子,他要继承亚伯拉罕的产业(创世纪21:1-3),显然在这两个儿子之间会有一些仇恨。撒拉看到以实玛利戏笑以撒,就跟亚伯拉罕说逐出夏甲和以实玛利(创世纪21:11-21)。这很可能导致了以实玛利在内心对以撒的更多蔑视。一个天使甚至对夏甲语言以实玛利“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兄弟的东边”(创世纪16:11-12)。

伊斯兰教,其中大多数阿拉伯人是信徒,使这种仇恨加深。对于犹太人,古兰经里有矛盾的教导。一方面它教育回教徒对待犹太人要像亲兄弟,另一方面要求回教徒打击那些拒绝信仰伊斯兰教的犹太人。古兰经也引起了一个争端:亚伯拉罕的哪一个儿子是神真正应许的。希伯来文圣经中说是以撒。古兰经说是以实玛利。古兰经教导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要献祭给主的,而不是以撒(与创世纪22章矛盾)。这个关于谁是神应许的儿子的争论对今天的这种敌对状态有很大影响。

然而,以撒和以实玛利之间留存的历史苦根不是今天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仇恨的全部解释。事实上,中东历史的几千年中,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大致和平共处,互不计较。仇恨的主要原因产生于近代。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联合国将以色列的一部分土地划给了犹太人,当时那里居住的主要是阿拉伯人(巴勒斯坦人)。大部分阿拉伯人强烈抗议以色列占有那片领土。阿拉伯国家联合起来攻打以色列,试图将他们从那块土地上赶出去 – 但是他们被以色列彻底打败。自那以后,以色列与其阿拉伯邻国之间存在着极大的敌意。如果你看地图,以色列只有一小片银色领土,被比它大很多的阿拉伯国家如约旦、叙利亚、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和埃及所包围。我们的观点是,圣经上讲,以色列有权作为国家存在并拥有自己的国土 – 神把以色列的土地赐给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同时,我们坚信以色列应该寻求和平,对它的阿拉伯邻国表示尊重。诗篇122:6说,“你们要为耶路撒冷求平安。耶路撒冷啊,爱你的人必然兴旺。”



为什么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穆斯林(回教徒)之间彼此憎恨?

问题:基督徒要遵守世上的律法吗? 罗马书13:1-7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到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这段经文讲地非常明确。我们要顺服神所命的管理我们的政府。神创造了政府来建立秩序,惩罚罪恶,促进正义(创世纪9:6;哥林多前书14:33;罗马书12:8)。我们要在每件事上服从政府 – 纳税,服从规定和法律,表示尊敬等等。如果不这样做,我们就是对神根本不尊重,因为是神让政府来管理我们。使徒保罗写罗马书13:1-7时,属于罗马政府的管辖之下,当时的尼禄皇帝可能是罗马皇帝中最残暴的。保罗仍然认识到了政府的统治。我们怎么能做得比他差呢?

下一个问题是:“有没有什么时候我们不应该遵守地上的法律?”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在使徒行传5:27-29中找到,“带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会前。大祭司问他们说:‘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训人吗? 你们倒把你们的道理充满了耶路撒冷,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从这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只要地上的法律跟神的律法不矛盾,我们就要顺服。地上的法律与神的诫命一有冲突,我们就要违背地上的法律而服从神的律法。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要接受在我们之上的政府权威。这一点由彼得和约翰的行为证实。他们没有因被打而反抗;相反,他们为顺服神受苦而感到欢喜(使徒行传5:40-42)。



基督徒要遵守世上的律法吗?

问题:宠物/动物也上天堂吗? 宠物/动物有灵魂吗? 圣经没有特别讲是否宠物/动物有“灵魂”或者是否宠物/动物会进天堂。但我们可以用一些圣经的原则来阐明这个题目。神将生气吹给人(创世纪2:7),而动物只是有气息的活物(创世纪1:30;6:17;7:15,22)。人和动物的主要区别为:人是按着神的形象造出来的(创世纪1:26-27),而动物不是。以神的形象而造意味着人像神,有灵性,有思想,有感情,有意志——并且——死后会继续这种状态。假如宠物/动物确有“灵魂”或非物质的一面,它一定有别于人或“质量”要差一些。这个差别可能意味着宠物/动物的“灵魂”死后不能继续。

考虑这个问题的另一因素是:神在创世纪的造物过程中确实创造了动物。神造了动物并说它们是好的(创世纪1:25)。因此,没有理由说新天地里没有动物(启示录21:1)。在至福千年的王国中一定有动物(以赛亚书11:6;65:25),但要确切地说这些动物当中是否有我们在地球上的宠物几乎不可能。我们知道神是公义的,当我们进入天堂后会发现无论有无宠物/动物,我们都将完全赞同神的决定。



宠物/动物也上天堂吗? 宠物/动物有灵魂吗?

问题:基督徒对灵界持什么观点? 圣经强烈谴责使用招魂,灵媒,玄机,通灵术等(利未记20:27;申命记18:10-13)。占星、算卦、占卜、算命、看手相、降神术等等都属于这个范畴。这些行为建立在这样的概念上:他们是偶像、灵、或死去的爱人,能给人忠告和指南。这些“偶像”或“灵”是魔鬼(哥林多后书11:14-15)。圣经没有让我们相信已故所爱的人能够或者会想跟我们联系。如果他们是信徒,他们住在天堂,可以想象他们享受着最美好的地方 – 与一位充满爱的神团契。如果他们不是信徒,他们在地狱里,因拒绝神的爱和背叛神而经历着无休止的刑罚。

因此,如果我们已故所爱的人不能跟我们联系,灵媒、巫师、通灵师之流怎么能得到正确的信息呢?有很多通灵师被“曝光”。有一个通灵师曾被揭露他是如何通过普通渠道获取关于某个人的大量信息。有时仅仅用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或在网上搜索,通灵师就可以找到姓名、地址、生日、结婚日期、家庭成员等等。不可否认,有时通灵师知道一些对他们本不可能知道的事。他们从哪里得到这些信息呢?答案是 – 撒但和他的魔鬼。哥林多后书11:14-15告诉我们,“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装作仁义的差役,也不算稀奇。他们的结局必然照着他们的行为。”

撒但假装和善助人。他试图装扮成好的出现。撒但和他的魔鬼会给一个通灵师关于某个人的信息,为的是让那人上招魂术的钩 – 神所禁止的事。最初它显出是清白的,但不久人们发现自己陷入通灵术中 – 受撒但摆布并毁灭他们的生活。彼得前书5:8说,“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在多数情形中,通灵师自己像是被欺骗,不知道他们接到信息的真正来源。不管怎样,无论信息的来源是何处 – 不要染指招魂术、魔法、占星术等,这是神对我们想要寻找信息的方法。 神想要我们如何辨别他对我们生命的旨意呢?很简单:(1)查经(提摩太后书3:16-17),(2)祷告祈求神赐智慧(雅各书1:5)。



基督徒对灵界持什么观点?

问题:圣经宽恕奴隶制吗? 圣经没有特别谴责使用奴隶制。但圣经教导如何对待奴隶(申命记15:12-15;以弗所书6:9;歌罗西书4:1),但没有一起宣布使用奴隶为不合法。许多人将此看作圣经宽容所有奴隶制度的形式。许多人缺乏理解的是,圣经时代的奴隶制跟过去几个世纪世界上许多地方实行的奴隶制有所不同。圣经中的奴隶制不是以种族为基础。没有被奴役的人不是因为他们的民族或他们的肤色。在圣经时代,奴隶制更多的是一个社会地位。人们卖身为奴因为他们付不起债务或养不了全家。在新约时代,有时医生,律师甚至一些政客会是别人的奴隶。一些人居然选择作奴隶,这样他们的一切由主人供给。

过去几个世纪的奴隶制常建立在肤色的基础上。黑人被当作奴隶是因为他们的民族 – 许多奴隶主确实认为黑人对白人来说是“下等的人”。圣经明确谴责基于种族的奴隶制。想想当希伯来人在埃及时被奴役的经历。希伯来人成为奴隶不是出于选择,而是因为他们是希伯来人(出埃及记13:14)。神降在埃及地上的灾难显示了神对种族奴隶制的感觉(出埃及记7-11)。所以,是的,圣经确实谴责某些形式的奴隶制。同时,圣经确实允许其它一些形式的奴隶制存在。关键是圣经所允许的奴隶制根本不同于过去几个世纪中给这个世界带来灾难的种族奴隶制。

另一个要点是,圣经的目的在于指明救恩的路,而不是社会革新。圣经常常由里到外地处理问题。如果一个人经历着神的爱、怜悯和恩典,接受他的救恩 – 神将更新人的心灵,改变人思想和行为。一个人已经经历了神救恩的恩赐和从罪的奴役中解脱出来,神在更新他的心灵时,会认识到奴役他人是错误的。一个真正体验过神恩典的人会对他人和善来回报神的恩典。那将是圣经对结束奴隶制的处方。



圣经宽恕奴隶制吗?

问题:什么是十诫? 十诫是圣经中的十条律法,神在以色列民族刚离开埃及之后赐给他们的。十诫基本上是对旧约律法中六百多条戒律的总结。前四条诫命是关于我们跟神的关系。后六条诫命是如何处理我们彼此间的关系。十诫纪录在圣经出埃及记20:1-17和申命记5:6-21,如下文: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反对敬拜除了真神以外的其他神。所有其他的神都是假神。

(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这条诫命反对制造偶像,用偶像代替神。我们制造不出任何能精确描绘神的像。造偶像代表神就是敬拜假神。

(3)“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这是一条反对妄用主名的诫命。我们不要轻慢神的名。我们提到神时要充满尊敬和荣耀来表示我们对神的敬畏。

(4)“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这条诫命是要守安息日(星期六,一周的最后一天),作为献给主的日。

(5)“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这条诫命是孝顺和尊敬父母。

(6)“不可杀人。” 这条诫命反对预谋杀害他人。

(7)“不可奸淫。”这条诫命反对与除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

(8)“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反对未征得别人的许可不能拿走任何不属于我们的东西。

(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条诫命反对为别人做不真实的见证。实质上是一条反对撒谎的诫命。

(10)“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这条诫命反对要求得到不属于你的东西。贪婪可导致上面诫命所说的:谋杀、奸淫、和偷窃。如果做某件事是错的,那么有做那件事的欲望也是错的。



什么是十诫?

问题:今天神还赐给人异象吗?信徒应该指望异象是基督徒经历的一部分吗? 今天神能给人异象吗?是的!今天神是否还给人异象呢? 可能。我们应该期望异象如平常事一样发生吗?不。圣经中记载,神多次通过异象的方式启示人。例如雅各的儿子约瑟,马利亚的丈夫约瑟,所罗门,以赛亚,以西结,但以理,彼得,保罗和其他许多人。先知约珥的预言出自异象,使徒彼得在使徒行传2章里确认此事。注意 – 异象和梦的区别是,人在“清醒”时接受异象,而在“睡眠中”接受异梦。

世界上的许多地方,好像神在广泛地使用异象和异梦。在没有福音信息的地方,神直接把他的话带给人。这与圣经中的例子完全吻合,基督教早期神频繁使用异象向人启示他的真理(见使徒行传)。如果神要把他的信息传达给人,他能用所需要的任何方式 – 宣教士,天使,异象,异梦,等等。当然,神也可以在能得到福音的地方赐给异象。神可以做的事是无限的。

同时,当出现异象和对异象的解释时我们必须谨慎。我们必须记住圣经是完整的,告诉我们所有我们需要知道的事情。最重要的是神若要赐给异象的话,这个异象会与神已经在圣经中揭示完全一致。异象不应该有同等或超过神的话的权威。神的话是基督信仰和实践的最高权威。如果你相信自己有过异象,并觉得那是神给你的,用祷告的心来查验神的话,确信你的异象和圣经一致。如果是,祷告思考并回应神在异象中要你做的事情(雅各书1:5)。神不会把异象赐给一个人而隐藏它的含义。圣经中,任何时候,人们求神关于异象的含义,神一定让它得到解释(但以理书8:15-17)。



今天神还赐给人异象吗?信徒应该指望异象是基督徒经历的一部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