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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和蒙福的條件
「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上帝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裏追念祝福的話;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照着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那時,耶和華-你的上帝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上帝也必從那裏將你招聚回來。 耶和華-你的上帝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着;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耶和華-你上帝必將你心裏和你後裔心裏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可以存活。 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9-10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上帝,他必使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
15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上帝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17 倘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18 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 且愛耶和華-你的上帝,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